冀工信節函〔2022〕198號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進一步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加快推進綠色制造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進一步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加快推行綠色制造,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組織開展省級綠色制造名單創建
推薦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標準執行,聚焦高能耗、高排放企業綠色改造提升,選擇基礎好、代表性強,對產業鏈穩定和工業經濟運行影響大的關鍵企業和重點園區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公布的“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執行,但不限于清單。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以汽車、航空航天、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機械、紡織服裝、建材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制造企業為申報重點。
(二)組織開展綠色制造名單復核
加強對已公告綠色制造名單的監管,按照“每三年一復核”的原則,請各市對2019年發布的國家級、省級綠色制造名單綠色發展現狀開展復核,重點復核以下內容:
1.近3年在綠色發展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如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低碳等);
2.是否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是否存在注銷、停業等情況;
3.是否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4.有無在中央環保督查及省相關督查巡視工作中被通報存在嚴重問題;
5.有無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的情況;
6.是否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7.是否按時完成自我聲明。
應復核的綠色園區、綠色工廠要針對復核內容進行對標自查,既要全面總結綠色發展成效、經驗,又要查找存在的問題短板,形成專題復核報告。
(三)組織開展市級綠色制造名單培育創建
各市要研究制定本市綠色制造體系實施方案,參照國家和省綠色制造相關標準體系,擬定本市綠色制造名單的創建標準和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的培育、創建工作,形成市、省、國家綠色制造體系梯度發展的良好格局。加大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市級綠色制造名單優先推薦申報省級和國家級綠色制造名單,逐步實施省級綠色制造名單原則上要從市級綠色制造名單中推薦申報。各市要加強對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切實強化企業綠色發發展理念,激發爭創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和開發綠色設計產品的積極性,把建設市級綠色制造名單當作推動綠色轉型、低碳發展的有效手段。
二、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要求
(一)嚴格把控推薦質量。
推薦省級綠色工廠企業近三年內應至少接受過一次工業節能診斷,或已列入今年省、市級節能診斷計劃。近三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報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違法違規處罰未完成整改的;被中央環保督查及省相關督查巡視通報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嚴格標準要求
1. 綠色工廠。請各地區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要求,對照本地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目標計劃,全面推進綠色工廠創建。各市推薦的省級綠色工廠應與已有綠色工廠綠色制造水平指標進行對標,能耗、水耗、資源綜合利用等主要指標應優于本地區同行業已有綠色工廠,且沒有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設備(包括落后電機、落后變壓器等),有關情況應在推薦材料中予以充分說明。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燒堿、焦化、鐵合金等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必須優于《河北省主要產品能耗限額和設備能效限定值》限額值;達到國家高耗能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的優先推薦。
2. 綠色設計產品。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公布的“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不在清單內但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國家《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基準水平或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處于全省行業領先水平,產品設計開發階段系統考慮原材料選用、生產、銷售、使用、回收、處理等各個環節對資源環境造成的影響,體現了全生命周期綠色設計理念,實現產品對能源資源消耗最低化、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的工業產品,也可推薦申報本次省級綠色設計產品。
3. 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業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達到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請選取一批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推薦申報(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中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
4.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重點推薦汽車、航空航天、船舶、電子電器、通信、電力裝備、大型成套裝備機械、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冶金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企業(參照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通知中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
(三)切實做好自評和第三方評價
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需提交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申報單位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自評價后,自主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并出具第三方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產品申報采用自我聲明的方式,由申報單位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自評價報告。
(四)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1. 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二是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三是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低碳、生命周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四是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五是近三年參加了我省工業企業節能診斷服務活動,為企業做過公益節能診斷。
2. 第三方機構應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負責,在評價報告中對照前述的評價機構基本條件逐項進行說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與申報主體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應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
3.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根據工作需要對第三方評價機構的評價工作進行抽檢,對不能客觀公正實施評價或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后續3年內不再采信該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
(五)推薦程序
1.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編制自評價報告、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編制第三方評價報告,向當地工信主管部門申報。
2. 市級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出具正式審核意見文件,同企業申報材料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
3.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材料審查、專家評審、現場調研抽檢等,擇優選出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按程序向社會公示后正式發布。
(六)政策支持
1. 鼓勵各市對列入省級及以上的綠色制造名單單位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和資金獎勵。
2. 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優先推薦納入省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在重污染天氣預警、錯峰生產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3. 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推薦有關金融機構,優先享受綠色信貸相關政策。
三、其他事項
1. 請各市于2022年5月31日前,將綠色制造名單復核情況、推薦申報省級綠色制造名單審核意見正式文件(含附件1-4)以及企業申報申報綠色制造名單的紙質材料(自評報告、第三方評價報告)、園區企業復核專題報告一式2份(隨附電子版),報送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2. 扎實做好復核工作。對通過復核的,要深入總結綠色制造發展成效、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不再符合綠色制造評價要求的,在報送的復核文件中要逐個說明原因。
3. 從2022年5月開始,請各市于每月25日前(節假日順延)向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報送綠色發展工作進度,主要內容就包括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市級綠色工廠、相關政策業務培訓等)、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進展情況。
? ? ? ? ? ? ? ? ?2. 綠色制造名單復核情況匯總表
? ? ? ? ? ? ? ? ?3. XXX市推薦省級綠色工廠相關指標匯總表
? ? ? ? ? ? ? ? ?4. XXX市省級綠色工廠復核相關指標匯總表
? ? ? ? ? ? ? ? ?5. 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模版)
? ? ? ? ? ? ? ? ?6. 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模版)
? ? ? ? ? ? ? ? ?7. 綠色工業園區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模版)
? ? ? ? ? ? ? ? ?8.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模版)
? ? ? ? ? ? ? ? ?9. 綠色工廠復核情況報告(參考模版)
? ? ? ? ? ? ? ??10. 綠色園區復核情況報告(參考模版)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