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86億罰款后!又一起混凝土壟斷案被曝光!協會及10家會員企業被罰……
近幾年來,混凝土行業競爭激烈,上游水泥價格不斷上揚,同行業產能過剩,而下游往往是低價者中標。這個氣不好受,通常抱團取暖是常見的做法,但也有相關企業不僅統一上調價格、限制銷售數量,還企圖分割銷售市場,讓市場競爭完全缺失。
據天眼新聞欄目“以案說法”專欄報道,某地混凝土協會組織以原材料大幅上漲為由多次召集10家預拌混凝土企業商議,協商形成“聯合提價申明”、“預拌混凝土企業行業自律條款”(以下稱“行業自律條款”)及“檢查處罰規定”,并分別在3項書面材料上簽字蓋章。根據上述材料約定,會員企業統一上調各品種混凝土價格,并由協會統一對生產線、攪拌車、泵送設備進行打分。
同時,“將各會員企業產量占當年的市場份額與企業在協會內的設備得分掛鉤,設備得分多少即為該企業在協會內所占的工程量的比例”,以此為基礎劃分銷售市場和限制銷售數量。隨后,10家混凝土企業將統一漲價情況告知各自下游建筑企業,與各自下游建筑企業簽訂調整價格的補充協議并執行新的價格,對部分不接受漲價的用戶停止供貨。
上述協議行為屬于典型的行業協會組織本行業經營者訂立壟斷協議的行為。作為行業協會,本應當發揮推動混凝土等產品的市場銷售,收集、審查和發布有關行業信息,維護行業利益等作用。然而在本案中,混凝土協會不但沒有充分發揮上述作用,還通過組織會員企業訂立橫向壟斷協議,對市場競爭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該案件涉及的企業,明知橫向壟斷協議不利于市場發展,仍紛紛簽署,欲通過固定價格、分割銷售市場、限制銷售數量等形式,減少競爭壓力,使得業績好的企業并不能因為其商品質優價美而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業績差的企業也不會因為其商品質次價高而減少市場份額。這樣一來,市場上主體的競爭積極性將會大幅降低,企業間缺乏競爭也會導致企業的技術開發停滯不前,最終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發展。
此外,分割銷售市場的行為也導致施工企業失去自主選擇權,無法依照自身需要選擇提供商品的混凝土企業。因此,這類行業協會組織達成并實施的橫向壟斷協議,事實上會造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后果,在我國立法中是規制的重點之一,通過禁止此類協議,以期能有效提升市場競爭活力,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針對上述行為,反壟斷執法機構對達成并實施統一漲價、分割銷售市場、限制銷售數量的壟斷協議10家會員企業共計處以490萬元罰款,混凝土協會組織了《反壟斷法》明令禁止的行為,但能夠及時反映行業情況,積極配合調查取證,被處以20萬元罰款。
案件回顧
日前,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發布《豐城市預拌混凝土協會及其會員企業壟斷協議案的處罰決定》,根據公安機關移交線索,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對豐城市預拌混凝土協會及其8家會員企業涉嫌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
經調查,2021年7月23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豐城市預拌混凝土協會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建議豐城市民政局依法撤銷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對豐城市閩邑建材公司等6家會員企業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18年銷售額8%的罰款;對豐城市晨峰建材公司等2家會員企業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18年銷售額3%的罰款。上述罰沒款共計2.86億元。
上述協會及其會員企業主要違法事實包括:組織共同變更商品混凝土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分割銷售市場、原材料采購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文章鏈接:罰款2.86億!江西豐城預拌混凝土協會及其會員企業壟斷案判了!)
編輯: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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