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環境影響采用產能數據要有依據 再說到按年度更新清單
近看到某市政府網站發布該市某鎮綠色建材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書中顯示,在水泥行業“鼓勵企業主動壓減、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途徑,退出部分過剩產能”的背景下,綠色建材產業內水泥企業積極響應國家與行業政策號召,全力配合市人民政府地方經濟、生態環境發展以及水泥行業發展戰略規劃需求,按照國家對水泥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環境敏感區的新建項目”減量置換1.5:1要求,以“減量置換、優化升級”為總體思路,規劃對市域內的所屬企業產能實施整體布局調整和優化整合,拆除三家企業共計12000 t/d的熟料生產線‘,在鎮廠區現址內,改建日產7000噸水泥熟料生產線。
按工信部《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規定,位于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5噸產能。產業園位于國家打贏藍天保衛戰所明確的重點區域內,應執行1.5:1的減量置換要求。拆了12000 t/d,建設7000 t/d,置換比例高達1.71:1,咋看也是杠杠的。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于2018年5月聯合下發《關于嚴肅產能置換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通知》明確,各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區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產線清單,據此嚴肅認真審核產能置換方案。之后《操作問答》明確為,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并公告本地區截止上年底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
查了一下該企業所在省的截止2019年12月31日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注:這是該省于2021年4月26日公布的最新清單)。這3家企業4條熟料生產線設計產能為2000/2000//2000/5000,實際產能為2500/2500/2500/5000。
按《辦法》規定,用于置換的產能指標,依據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上的設計產能確定。實際產能小于備案或核準產能的,按實際產能確定。這3家企業熟料生產線產能實為11000 t/d。據此,產能置換比例也已達到1.57:1。也超過了產能減量置換比例1.5:1的要求,也已是杠杠的。
但看不明白的,一是為什么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所采用的產能(關鍵)數據與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公告產能不一致(盡管也已符合減量要求)?二是該省本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公告截止2020年底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為什么直至2021年4月26日公布的卻是截止前一年度2019年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
編輯: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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