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2024年6月底前完成涉信訪水泥企業搬遷整改
8月19日,宜興市貫徹落實省督察辦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發布。中國水泥網從中了解到,宜興市要求制定落實《2021年宜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方案》,完成超級站建設任務,推動開展全市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為實施精準治理提供支撐。推進水泥行業關停整合、港口碼頭整治、工地揚塵管控;開展電線電纜、環保設備等涉VOCS重點產業集群排查整治,組織完成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完成工業爐窯整治,努力確??諝赓|量穩定達標。
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中顯示,推進“兩高”企業的淘汰關停。一是繼續推進化工生產企業的關停轉遷。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按照省、無錫市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無錫市下達的年度關停目標任務。二是深化水泥產能整合。加快推進熟料生產線整合。三是制定實施印染、鑄造行業整治方案。
2024年6月底前完成涉信訪水泥企業的搬遷整改。
對于加快宜興熟料生產線整合,日前,為整合楊巷境內多處礦產資源及南部徐舍鎮的礦產資源,做優做強楊巷水泥用灰巖礦業經濟區,高標準建設宜興市楊巷鎮綠色建材產業園,楊巷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了《宜興市楊巷鎮綠色建材產業園控制性詳細規劃》。
報告書中顯示,在水泥行業“鼓勵企業主動壓減、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途徑,退出部分過剩產能”的背景下,綠建園內南方水泥積極響應國家與行業政策號召,全力配合宜興市人民政府地方經濟、生態環境發展以及水泥行業發展戰略規劃需求,按照國家對水泥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環境敏感區的新建項目”減量置換 1.5:1 要求,以“減量置換、優化升級”為總體思路,規劃對宜興市域內的所屬企業產能實施整體布局調整和優化整合,拆除宜城南方水泥、陽羨南方水泥、徐舍南方水泥三家企業共計 12000 t/d 的熟料生產線和 445 萬 t/a 的水泥粉磨生產線,投資總額約 150000 萬元,在宜城南方水泥(楊巷鎮廠區)現址內,改建日產 7000 噸水泥熟料生產線。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無錫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力度、拓展深度,整體提升宜興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質量水平,根據省督察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人民滿意為目標,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把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要民生工程,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動真碰硬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標本兼治拉長補齊環境短板,綜合施策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推動宜興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為宜興爭當全省高質量發展領跑者、開啟現代化建設新征程打下堅實基礎,為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現代化新篇章作出應有貢獻!
二、工作目標
(一)堅定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發展戰略,以生態宜居為核心價值,以機制創新為發展動力,以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有效抓手,牢牢守住資源利用上線、環境質量底線和生態保護紅線,堅決守護綠水青山。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大力發展低碳、循環、綠色經濟,讓陶都大地美顏煥發、讓水韻宜興詩意再現、讓藍天碧水隨處可見,努力以優良的生態環境為高質量發展增添新動能。
(二)堅決扛起太湖治理重任。堅持科學系統務實,統籌推進“水岸共治”“河湖共治”,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級,扎實做好控源截污、河道支浜治理等重點工作,系統開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有序推進17條入湖河流、31個重點斷面達標,推動入湖總磷濃度穩步下降。嚴格落實太湖安全度夏要求,科學提升藍藻打撈處置能力,持續強化預警監測與應急防控,不斷加大飲用水源地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努力實現更高水平“兩個確?!?。
(三)加快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把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列入民生優先領域,以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為剛性要求,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深度整治專項行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切實減少風險隱患。以鐵的決心、硬的舉措,狠抓突出環境問題整改,針對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細化明確整改目標、責任、時限和措施,實行掛圖作戰、責任到人、督辦盯辦、清單銷號,確保每個問題徹底整改到位。
(四)切實化解環境系統風險。科學系統治理水、氣、土、固危廢等領域污染,加快實施水泥行業關停整合、化工園區整治、化工企業壓降、碼頭治理、VOCs治理等重點任務,切實減少污染排放。持續推進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加快電線線纜、節能環保等產業提檔升級步伐,努力從源頭消除環境風險隱患、筑牢環境安全防線。
(五)著力夯實環境保護責任。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進一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構建完善具體全面、邊界清晰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加強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壓緊壓實“河湖長”“斷面長”責任,強化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考核,確保生態環境工作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加強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深化執法監管和司法聯動,更好形成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的環境保護大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堅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和生態優先戰略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議事決策。落實“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求,進一步規范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生態環境工作制度。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每年下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目標任務書》,明確各級各部門年度目標任務,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
2.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估力度。完善生態環境高質量考核機制,把環境質量、目標任務、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生態環境高質量考核內容,切實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高質量考核指標中的占比。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離任審計,完善政績考核辦法,根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探索試行差別化考核制度。落實鎮(園區、街道)大氣環境質量和河道水質考核通報機制,根據各級各部門實際,合理分解考核目標,層層推進落實。
3.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推動各級各有關部門對照責任清單及其他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抓好職能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履職不力、監管不嚴、盲目決策或者造成生態環境資源嚴重破壞的,嚴肅問責、終身追責。
(二)毫不松懈推進太湖水污染防治
1.堅持科學規劃、精準發力。研究制定“十四五”太湖水污染防治規劃,堅持“水岸共治”“河湖共治”,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整治,探索構建滆湖生態圈、太湖屏障圈和河流生態網的“兩圈一網”水生態自凈格局,將原有污染增量區的劣勢轉化為水體涵養區的優勢。深入推進工業污染、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將“一河一策”基礎治理與重點斷面達標攻堅結合起來,將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結合起來,綜合推動太湖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持續向好。
2.堅持優化布局、源頭管控。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嚴格落實太湖保護區管控要求,科學制定城市建設和產業發展規劃,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城市發展能級。重點發展集成電路、生命健康、新能源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總部經濟、樞紐經濟,全力育強文化產業、旅游產業和城市經濟,加快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推動宜興產業轉型提質。
3.堅持統籌推進、綜合治理。突出面源污染防治,認真落實《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規劃(2020-2030)》,扎實開展“散亂污”企業深度排查整治,積極實施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綜合治理,有效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深入開展控源截污,深化排水達標區建設,重點研究解決老城區污水接管問題,強化太湖一級保護區污水納管和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加強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理、確保全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切實提升全市污水處理能級。加強環境基礎建設,探索實施東氿“水下森林”工程,利用浯溪蕩等自然蕩庫,打造生態濕地群,形成自然生態屏障圈。深化“河湖長制”管理,壓實各級河長責任,完善“一河一策”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消劣奔Ⅲ”支浜綜合整治,嚴格控制新建、改擴建項目,推行企業廢水、水污染物納管總量雙控制度,確保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續減量。
4.堅持應急防控、確保安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無錫市關于太湖治理各項部署要求,圍繞實現更高水平“兩個確保”,嚴格按照“早預警、早準備、早防范、早處置”防控原則,認真落實湖泛巡查、監測預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告制度,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圍繞飲用水源地、藍藻易積地、湖泛易發區、重點河道入湖口等打撈重點區域,加強藍藻打撈處置工作,努力做到“日生日清”。充分發揮“捕獲深糟”、深井和泵壓控藻以及離岸水域藍藻圍隔等工程設施作用,全力抓好藍藻應急打撈處置和湖泛防控。
(三)動真碰硬整改突出環境問題
1.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標本兼治、突出治本、攻堅克難”要求,抓住關鍵、找準病根,明確整改措施和方向,扎實推動工程性和管理性生態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執行生態紅線保護措施,規范各類資源開發利用,對明確關停、拆除或搬遷的工程,堅決抓好落實;對難度較大的疑難復雜問題,敢于碰硬、舍得投入,確保問題真正解決、徹底整改。
2.進一步落實整改責任。實行整改問題“銷號式”管理,分門別類細化整改工作臺賬,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確保每一條意見、每一個問題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并逐項對照檢查復核。堅持“控新治舊”原則,建立“回頭看”工作機制,加強源頭防控和動態巡查,確?!芭f問題”不反彈、“新問題”不出現。
3.進一步強化整改攻堅。嚴格執行太湖一級保護區化工企業關停要求,堅決完成關停任務;實施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攻堅專項行動,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鎮區生活污水納管收集、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等問題整改。加大對群眾信訪突出問題的化解力度,著力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滿意度。
(四)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系統風險
1.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茖W把握、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的辯證關系,優化綠色空間格局,構建綠色產業體系,從根本上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定好轉。對照全省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標準,嚴把項目環保關、安全關,堅決把有隱患、效益低的項目擋在門外。加快引進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綠色高效的強鏈補鏈項目,不斷提升產業發展的“含金量”“含綠量”“含新量”。
2.深入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堅”。認真落實“減化”暨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要求,加快化工行業結構調整,壓降落后化工產能,取締違法違規化工企業,完成太湖一級保護區化工企業關停和重點區域化工企業關停、轉遷任務,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運企業監管,實現全市化工企業入園率進一步提高,化工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環境風險持續下降。
3.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深度治理專項行動。聚焦兩大重點水源地保護區周邊區域和國省考斷面上下游以及日常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的偏遠區域,突出石材、瓷件、玻璃鋼加工、廢品回收加工、塑料造粒、小型化工、船舶修理等行業,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散亂污”企業再排查、再整治,全面整治取締現有“散亂污”企業,為高質量發展騰出環境容量、留足發展空間,從源頭上消除環境和安全隱患。
4.深入開展固危廢處置能力建設專項行動。高標準組織開展環太湖城鄉有機廢棄物利用示范區試點建設和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建設,加快推進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系統應用工作。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抓緊抓實危險廢物等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快推進危廢處置能力建設。
5.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制定落實《2021年宜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方案》,完成超級站建設任務,推動開展全市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為實施精準治理提供支撐。推進水泥行業關停整合、港口碼頭整治、工地揚塵管控;開展電線電纜、環保設備等涉VOCS重點產業集群排查整治,組織完成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完成工業爐窯整治,努力確??諝赓|量穩定達標。
(五)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1.落實領導干部環保責任。堅決執行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黨政同責”要求,持續強化各級各部門尤其是黨政“一把手”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以上率下、有效銜接的責任體系。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履職情況作為干部考核任用和紀檢監督監察的重要依據,更好促進責任落實。
2.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認真落實《關于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以壓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為重點,通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健全完善全面覆蓋、無縫銜接、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更好形成黨委組織領導、政府具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屬地守土有責、社會廣泛參與的環境監管格局。
3.夯實“河湖長”“斷面長”責任。優化完善“河湖長”“斷面長”協調、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加強履職能力建設,提升“河湖長”“斷面長”履職水平和工作質效。對全市河湖治理管護、上級通報、群眾舉報、現場檢查問題開展動態巡查與“回頭看”,及時提醒督促各級“河湖長”“斷面長”有效履職盡責,促進各類問題整改落實。
4.凝聚環境綜合執法合力。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推動行業監管和綜合執法補位,通過約談、通報、交辦、曝光等舉措,嚴厲打擊懲治環境違法行為。完善環境執法和司法聯動機制,加強監管部門與公安、檢察院等的協同配合,采取聯合偵辦、司法移送、公益訴訟等多種途徑,有效提升環境違法成本,切實增強環境執法威懾力,維護良好環境秩序。
四、組織保障
(一)全方面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分工方案》,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各級責任。其中,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適時組建整改督查、驗收等工作小組,切實抓好反饋意見的整改推進、日常調度、督查督辦、銷號驗收等工作。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班子和工作小組,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形成一級抓一級、遞進抓落實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全鏈條強化責任落實。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整改任務,建立健全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形成推進整改落實工作的強大合力。實行問題整改“銷號制”,對督察組指出的每一個問題,逐一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明確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目標、時限、措施等,做到能立即解決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時不能解決的制定方案、限時整改。同時,堅持舉一反三、以點帶面,深挖問題根源,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整改一個、治理一片”。
(三)全環節嚴格督導檢查。實行問題整改“追究制”,切實做到從嚴傳導壓力、從嚴督察考核、從嚴監管執法、從嚴問責追究“四個從嚴”,確保環保壓力有效傳導到位、整改措施有效落地落實。實行清單管理、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發揮綜合監督效應,扎實推進督察整改,確保問題整改用實招、見實效、不反彈。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敷衍塞責甚至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全方位營造良好氛圍。實行問題整改“公開制”,將整改情況按要求、多形式向社會發布,保障廣大群眾知情權和參與權。大力宣傳上級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努力營造“人人關注環保、人人參與環保”的良好社會氛圍。
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
一、2020年,宜興市研究涉及生態環境保護議題的市委常委會僅4次、市政府常務會僅8次,遠低于無錫市。在發生相關突發事件后,未認真落實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未及時研究部署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導致事故高發頻發。作為全省僅有的兩個生態保護引領區之一,宜興市沒有系統研究推進,沒有起到“走在前列”的示范引領作用,部分資源環境約束性指標和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任務未完成。
牽頭單位:市委辦、市府辦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保護生態環境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更好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
整改措施:
(一)利用中心組學習、陶都大講堂、干部培訓等平臺載體,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學習宣傳,及時傳達學習上級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動全市各級更加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更加自覺落細落實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各項工作任務。
(二)市委、市政府研究生態環境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時研究部署、協調解決環境保護重大問題。
(三)全面對照《宜興市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規劃》,認真組織完成建設評估工作。結合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梳理重點工程和約束性指標,編制《宜興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質提效推進各項任務,多措并舉推動指標改善,不斷豐富生態保護引領區建設內涵,切實發揮“走在前列”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2020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中“生態環境高質量”指標遠低于生態保護引領區規劃要求的最低比例,也低于無錫市比例。
牽頭單位:市委辦、市府辦、市發改委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實施差別化考核,高質量發展考核中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比例不低于30%,生態型鄉鎮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比例不低于40%。
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考核方案。圍繞省、無錫市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實施方案,出臺《2021年度宜興市鎮、園區、街道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實施方案》,優化完善考評體系,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比例不低于30%,生態型鄉鎮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考核比例不低于40%,切實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二)進一步細化考核內容。根據考核評價實施方案確定的考核內容、考核辦法,制定出臺考核導向更加明確、考核內容更加全面、考核重點更加突出的具體考核細則,真正發揮出考核的“指揮棒”作用。
三、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空間結構偏緊,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接近上限,全市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占比依然較大。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推進產業結構提檔升級。
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產業政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嚴控高能耗、高污染新增項目,把好源頭關。
(二)推進“兩高”企業的淘汰關停。一是繼續推進化工生產企業的關停轉遷。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按照省、無錫市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無錫市下達的年度關停目標任務。二是深化水泥產能整合。加快推進熟料生產線整合。三是制定實施印染、鑄造行業整治方案。
(三)大力發展優勢新興產業。在積極推進電線電纜、節能環保等傳統優勢產業提檔升級的基礎上,大力發展新能源、集成電路、生命健康、生態文旅等產業,積極推動數字經濟、總部經濟、樞紐經濟“三大經濟”壯大,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聯網、北斗等未來產業。
(四)細化節能降耗工作。加強目標任務分解考核、加大節能技術推廣力度、加快綠色循環經濟發展,確保完成無錫市下達的節能降耗年度目標任務。
四、《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頒布后,宜興市依然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審批化工項目,違規給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準入“開口子”。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加強項目審批管理。
整改措施:
(一)對《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頒布后,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審批的化工項目實施關停。
(二)結合《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0)》,開展印染行業項目排查和專項整治。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嚴格執行化工等項目審批規定,把好源頭關,確保企業合規合法生產經營。
五、土地供應上“保護為項目開發讓路”,引進的企業已投產兩年,但要求配套的5萬噸/日城市污水廠擴建工程用地指標一直沒有解決,至今仍未開工建設,進一步加劇污水廠長期超負荷運行,導致污水管網污水頻繁外溢。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經開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完成項目用地審批,項目配套污水廠建成投運,解決污水管網污水外溢問題。
整改措施:
(一)立行立改,優先解決污水處理廠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審批。
(二)職能部門及屬地政府通過加強企業排水管控、加強污水管網調度工作,壓減管網水位,防止污水管網污水外溢。
(三)加快項目建設,確保督察指出引進企業項目配套污水廠建成投運,解決污水管網污水外溢問題。
六、宜興市作為全國率先實踐河長制的地區之一,部分河長認河不查河、巡河不治河,履職盡責“慵懶散”。2020年,宜興市48條市級重點河湖中僅13條河河長按照《宜興市全面深化河長制實施方案》規定開展了巡河工作,22條河道巡河頻次不足,13條河道無巡河記錄。市河長辦對各地監督考核流于形式,2020年考核所有地區均在良好等次以上。對社瀆港和中干河水環境問題突出的新莊街道、新建鎮不僅未予督查督辦,反而給予優秀等次?!耙缓右徊摺甭鋵嵅坏轿?,新建河整治后中心橋片區沿河仍存在多處污水直排口,導致中干河2020年水質嚴重惡化。丁蜀鎮丁山大河河長巡河從未發現過問題,但督察組僅巡查100米河道就發現4處污水直排口,排口污水嚴重超標。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督查考核,各級河長更好履職,成效更加明顯。
整改措施:
(一)組織對新建河、丁山大河排口問題及河長履職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完成“一河一治理方案”編制和整治。同時,舉一反三,圍繞河長履職,制定下發進一步明確河長職責任務等相關文件,切實提高河長巡河履職的主動意識與責任意識。
(二)結合人事變動與職責分工,按照區域流域、上下游等水系劃分原則,調整優化48條市級重點河湖市級河長與其責任河湖,進一步提高河長分工的合理性,明確河長具體的履職細則要求和規范,為河長巡河履職達標提供保障,并對其中未達考核要求的河湖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強河道問題巡查和交辦督辦。采取明察暗訪、第三方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河道環境問題檢查,河長辦及時向各級河長與屬地板塊反饋問題情況,督促各級河長完成履職次數,加快組織問題整改。
(四)堅持問題導向,完善河長制考核辦法。一是突出河長責任落實,二是突出督查考核結果應用,倒逼部門和鄉鎮嚴格落實河長制責任。
(五)對2020年(含)之前市鎮兩級的“一河一策”落實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完善,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完善村級整治河道治理方案,制定年度河道整治實施計劃,切實落實河道治理管護措施。
七、各級點位長職責未有效壓實,推動問題解決力度不夠。省控站點周邊污染源整治不徹底,督察組抽查兩個省控站點周邊餐飲和工地19個,13個存在較為突出問題,且未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單;多數鄉鎮(街道)點位長對轄區污染源底數不清、未推動全面整治。2020年新建鎮、高塍鎮等大氣站點空氣質量排名長期位于后三名,但市政府未按《宜興市鄉鎮/街道空氣質量排名辦法》相關要求約談點位長,2021年1-3月新建鎮排名仍然倒數。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壓實責任,嚴格考核,全面提升、全面推動大氣問題整改。
整改措施:
(一)修訂出臺《宜興市空氣質量監測站鎮(園區、街道)點位長評價細則(試行)》,進一步壓實鎮(園區、街道)點位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職責。
(二)對各鎮(園區、街道)空氣質量排名情況每月進行通報,將鎮(園區、街道)空氣質量排名情況納入宜興市高質量發展考核。
(三)針對原有宜興省控站點周邊三公里范圍內的工業企業、工地、餐飲、汽修等重點污染源再次進行全面排查,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單,確保發現的所有問題全面完成整改。
(四)每年按照重點區域大氣臭氧污染“一點一策”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大氣辦組織宜興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及各鎮(園區、街道)對工業企業、工地、餐飲、汽修等重點污染源開展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
(五)組織18個鎮(園區、街道)對市控空氣站點周邊重點污染源進行摸排,完成站點周邊重點污染源清單建立及相關問題的整治。
八、2016年至今宜興市未制定具體考核辦法,也未系統開展網格員業務培訓,鄉鎮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未真正壓實?!吧y污”企業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徹底、反彈回潮明顯。太華鎮等部分鄉鎮對網格員管理不到位,網格化巡查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出現“泥漿水傾倒事件”。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市攻堅辦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完善并落實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整改措施:
(一)完善《中共宜興市委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結合最新人員變動情況,調整充實全市各級網格長和網格員名單。
(二)加強網格員培訓,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培訓。
(三)制定《宜興市網格化環境監管考核辦法》,以問題為導向,在考核辦法中明確網格化巡查制度的內容和要求;實行差別化考核,逐條明確網格化的各項考核指標、考核標準和評分細則,采用百分制確定考核對象的分值與等次,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評先評優的依據。同時,將網格化環境監管納入高質量考核體系,賦予一定的分值。
(四)開展“散亂污”企業深度整治專項行動,將“散亂污”整治納入網格化環境監管范圍,建立“散亂污”企業場所動態管理清單,落實長效管理機制。
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減化”工作弄虛作假,違規保留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化工企業,未切實督促化工企業關停到位,重點行業低揮發性原料替代工作推進不到位。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完成無錫市下達的VOCs清潔原料替代任務。
整改措施:
(一)嚴格按照太湖一級保護區界定范圍,進一步排查相關化工生產企業,確保不遺漏。
(二)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
(三)根據《無錫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錫大氣辦〔2021〕11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工作。一是鎖定整治企業名單;二是落實“一企一策”整治方案;三是強化工作推進,確保按時完成無錫市下達目標任務。
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礦山修復治理推動不力、監管不到位,本應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卡頂山等7個關閉宕口綜合治理項目尚有6個未完工。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按照治理設計方案完成卡頂山等6個未完工的整治項目的修復治理。
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加大治理項目的監管力度,督促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在保證安全生產、清潔生產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治理,確保按期完成。按時完成卡頂山等6個關閉宕口修復整治。
(二)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長效監管機制,對治理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理、巡查督查、驗收等制度,確保項目按照方案要求規范治理。
十一、市交通運輸局對港口碼頭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港口碼頭經營許可證審核不嚴,仍有非法碼頭未關停取締。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整改時限:2022年6月底。
整改目標:加大港口碼頭污染防治推進力度,嚴格港口經營許可審核,年內完成非法碼頭整治任務。
整改措施:
(一)加快港口碼頭環保問題整改。統籌推進港口碼頭環保問題整改工作,全面完善港口企業的防風抑塵、雨污水、生產廢水、船舶污染物接收、岸電等環保設施,制定《碼頭揚塵控制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加強綜合防控能力,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嚴格港口碼頭經營許可標準。從嚴把好許可審核關,將環評手續作為碼頭審批的前置條件。新投運港口碼頭項目將嚴格按交通部港口建設管理規定,落實項目建設、環保和安全“三同時”要求。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一律不予許可。
(三)完成無證非法碼頭整治取締。按照省攻堅辦《全省內河非法碼頭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統一部署,根據“政府主導、屬地負責、部門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大非法碼頭整治推進力度。對列入取締清單的非法碼頭,堅決予以取締,確保2021年內全面完成非法碼頭整治任務。
十二、市水利局對黨中央規定的“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執行不力,對非法取用水、非法侵占河道岸線嚴重失管,地下水無證開采和超量開采問題突出。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大對非法取用水、非法侵占河道岸線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好對已審批單位的監管。
整改措施:
(一)編制完成《宜興市水利局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審批事中和事后行政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
(二)開展非法取用水、非法侵占河道岸線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對違法水事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不符合審批條件或者審批不予通過的堅決予以查處。
(三)加強已審批單位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準予審批的內容進行管理,形成權責明確的水資源長效管理機制。
(四)完成全市鎮級以上河道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十三、市農業農村局對百畝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工作推動不積極、措施不完善,任務進展嚴重滯后。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整改時限:2023年5月底。
整改目標:制定宜興市專項規劃,實現全域池塘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
(一)根據江蘇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制定宜興市專項規劃,分年度、分區域開展治理工作。通過實施退養、魚塘生態化改造、養殖結構調整等多種途徑,逐步推進最終實現全域池塘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二)將目標任務分解至各鎮(園區、街道),壓實屬地責任,對標對表完成改造任務。
(三)要求水產養殖主體簽訂承諾書,履行主體責任,實行水產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承諾制度。
(四)通過技術培訓和典型帶動,積極引導養殖戶創新養殖方式(實施工廠化養殖)、調整養殖品種,推廣發展青蝦、蟹等密度低、污染輕的名優特種水產品種。
十四、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對污水處理能力不足、管網維護不到位等問題解決不力,黑臭水體治理不嚴不實,14條已完成整治的城區黑臭水體中,4條仍存在截污不到位、重返黑臭等問題。
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整改時限:2023年5月底。
整改目標:提升污水處理能級;提高管網維護水平;建成區14條黑臭水體消除黑臭。
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能級。按計劃完成華騏污水處理廠3萬噸擴建工程,環科園概念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5萬噸擴建工程。
(二)加強污水管網維護。一方面,做好區域污水調度工作,加強調度監管,對污水管網運維出現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報告,快速反應、及時處理。另一方面,開展污水管網定期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對督察指出的4條水體存在的截污不到位的情況,完成截污工程,消除水體黑臭。同時對14條已完成整治的建成區水體實施長效管理。
十五、市應急管理局對企業危險化學品鑒定不規范,部分危化品企業未被重點監管。
牽頭單位:市應急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規范危險化學品鑒定,?;坊て髽I全部納入重點監管。
整改措施:
(一)規范危險化學品鑒定,委托上海化工研究院對我市企業危險化學品進行鑒定。
(二)按照無錫市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要求,調整年度執法計劃,將剩余化工企業全部納入。
(三)對全市?;飞a、使用企業執法檢查后進一步跟蹤,確保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閉環。
十六、丁蜀鎮政府未采取截污納管等治本措施解決河道黑臭問題。丁山小學西河沿岸多處排口排放污水,河道變成“納污通道”,督察期間通過引水調水來“維持”河道水質,虛假治污、表面治污問題突出。
牽頭單位:丁蜀鎮
整改時限:2023年6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鎮區及周邊截污納管工程。
整改措施:
(一)全面排查丁蜀鎮集鎮區企事業單位及各小區生活污水納管情況,對已排查出的排污口采取應急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建設截污泵坑。
(二)從2021年5月開始,對已納管小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情況,落實施工方案,逐個改造,完成所有的小區改造主體工程,杜絕部分管網錯接、漏接、納管要求不高、陽臺水跟車庫用水未接入污水管道的現象。
(三)對丁蜀集鎮區入河排水口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排口做改造的設計方案,并分批次完成改造。
(四)開展丁山小學西河區域整改工程,完成丁山小學內部污水管道改造,杜絕該區域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五)“河長辦”會同屬地村(社區)做好河道的長效管理,加強對河道的巡查,并對所有沿河排口定期巡查,一旦發現有污水排出立即查找原因進行整改。
十七、張渚鎮政府對大理石加工企業切割漿液處置不重視,整改不嚴不實。老虎山黃泥崗宕口長期傾倒大理石切割漿液,被省級環保督察交辦后敷衍應付,“以文件落實整改”,集中處置項目至今未實施,切割漿液隨意傾倒問題依然突出。
牽頭單位:張渚鎮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依法依規處置大理石切割漿液。
整改措施:
(一)積極引入市場主體建設該項目,推動張渚鎮兩家企業配套建設大理石切割石粉集中處置項目建設,進一步加大對項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
(二)項目建成前,監督石材加工企業與有石材切割漿液處理資質的單位簽訂委托處置協議,進一步規范石材加工企業大理石切割廢料綜合利用途徑,強化監管力度,對處置途徑不規范的石材加工企業,實施關停處理。
(三)通過開展“散亂污”企業深度整治,依法對張渚鎮轄區內符合“散亂污”關停取締標準的石材加工企業實施關停取締,對符合整治提升標準的依法進行整治提升,并積極開展張渚鎮產業結構調整,全力削減石材加工企業數量。
(四)進一步加強對黃泥崗宕口的監管力度,在宕口四周設置欄桿和監控,防止出現私自傾倒大理石切割漿液現象。
十八、新建鎮政府未對逾期關停的化工企業采取強制措施,“兩斷三清”不到位,對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不清,導致發生“燃料油泄漏事件”,造成跨界污染。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新建鎮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徹底關停鑫潤石化,確保關停化工企業“兩斷三清”。
整改措施:
(一)全面關停鑫潤石化,實現“兩斷三清”。
(二)對全市2017年以來已關?;て髽I開展“回頭看”,嚴格落實“兩斷三清”整改措施。
(三)對于全市沿河分布的環境風險較大的?;飞a、使用企業(含工貿)的儲罐圍堰和應急池進行檢查,對發現問題進行分類處置。
(四)認真貫徹落實省化治辦《關于移送2020年全省關閉退出化工生產企業名單的函》(蘇化治辦〔2021〕10號)文件精神,做好關停化工企業長效監管,切實降低安全環保風險。
十九、徐舍鎮政府對化工企業關停驗收預審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導致發生化工企業遺留危廢和受污染土壤非法處置問題,群眾信訪投訴不斷。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徐舍鎮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徹底解決關停化工企業遺留的環境問題。
整改措施:
(一)將督察指出關?;て髽I遺留危廢和受污染土壤進行規范化轉移、處置。
(二)開展化工企業關?!盎仡^看”行動。對已關停的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堅決防止“關閉不徹底”、“死灰復燃”、“改頭換面生產”等問題發生。
二十、宜興市對氮磷排放企業未全面排查整治, 2020年需完成的部分氮磷削減示范工程至今仍未完成,“減磷控氮”不力。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標:理清氮磷排放底數;完成殷村港、社瀆港減磷控氮工程建設。
整改措施:
(一)依托“二污普”成果,按省生態環境廳部署,全面開展對全市涉氮磷企業的排查整治,并建立好氮磷控制相關臺賬。
(二)完成殷村港浯溪蕩濕地、社瀆港生態濕地氮磷削減示范工程的收尾工程建設。
(三)沿太湖大堤內側科學規劃建設濕地帶,探索構建入湖河水的生態緩沖區、凈化區。
二十一、流域“毛細血管”污染問題突出,各鄉鎮“毛細血管”河道水質明顯差于國省考斷面,總體呈現由南向北逐漸變差,對國省考斷面水質造成嚴重威脅。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相關入湖河流全部消劣,相關支浜優Ⅲ比例分別達到2021至2023年度分階段目標。
整改措施:
(一)對2020年未納入考核的相關入湖河流和支浜,制定水質達標攻堅目標,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推進問題河道治理,改善河道水環境。
(二)開展新一輪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加強重點支流支浜治理,制定下達新一輪河道環境綜合整治水質達標攻堅考核目標,加強日常督察考核。
(三)加強水質管控與日常監測,提高水質管理能力。結合美麗河湖三年行動,采取明察暗訪、第三方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河湖水環境督查檢查,并及時開展“回頭看”,對難點堵點問題開展跟蹤督辦,全面壓實屬地治水責任。
二十二、水產養殖尾水累積排污量巨大;百畝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任務進度嚴重滯后。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3年5月底。
整改目標:制定宜興市專項規劃,逐步推進實現全域池塘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整改措施:
(一)根據江蘇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制定宜興市專項規劃,分年度、分區域開展治理工作。通過實施退養、魚塘生態化改造、養殖結構調整等多種途徑,逐步推進最終實現全域池塘養殖尾水達標排放。
(二)將目標任務分解至各鎮(園區、街道),壓實屬地責任,對標對表完成改造任務。
(三)要求水產養殖主體簽訂承諾書,履行主體責任,實行水產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承諾制度。
(四)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的監管,推進生態化改造。
二十三、滆湖綜合整治僅滿足于湖面圍網養殖“一拆了之”,既未及時開展清淤,也未進行生態修復。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目標:編制完成宜興市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系統開展滆湖清淤;以省《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治理目標為指引,按照《宜興市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重點任務,系統開展滆湖生態修復,促進水質改善。
整改措施:
(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對滆湖南(水質異常區)、殷村港滆湖口、殷村港段(滆湖橋至滆湖)、行船通道等重點區域清淤先行工程建設。
(二)完成宜興市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編制,系統開展滆湖清淤工作。
(三)在省《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制定《宜興市滆湖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完成部分西湛瀆港水生態修復工程,并系統推進滆湖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增強水體自凈功能。
二十四、宜興市對下達的重點治太項目重視不夠、推動不力。部分本應于2020年完成的項目至今仍未完成。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新材料產業園區廢水處理綜合治理工程及重點入湖河道水質保障工程項目建設。
整改措施:
(一)完成凌霞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
(二)完成重點入湖河道水質保障工程收尾工作。
(三)實施太湖西沿岸應急清淤工程,完成相應清淤量。
二十五、部分污水處理廠配套的生態緩沖區尾水凈化項目和尾水回用工程無任何實質進展。
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整改時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廠、歐亞華都污水處理廠、華騏污水廠配套的生態緩沖區尾水凈化項目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回用工程。
整改措施:
(一)按計劃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歐亞華都污水處理廠配套的生態緩沖區尾水凈化項目,建成投運,實現生態補水回用。實施華騏污水廠生態緩沖區尾水凈化項目,建成并投運。
(二)實施尾水回用工程,2021年組織開展方案編制,2022年啟動,2023年12月底建成并投運。
二十六、2020年宜興市可計量的用水量約1.4億噸,但污水處理量僅約1億噸,部分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污水管網錯接漏接不接、雨污混排現象普遍,部分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長期偏低,汛期普遍水量劇增、進水濃度劇降,武宜運河三里橋下3個排口長期直排污水。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覆蓋率未達生態保護引領區100%的建設要求,“重建設、輕運維”問題突出,設施有效運行率偏低,和橋鎮共建成投運3萬噸/日污水處理能力,實際處理水量僅約1萬噸/日。
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實施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提升污水處理能級;開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2021年底完成武宜運河直排口截污工程;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
整改措施:
(一)提升污水處理能級。完成華騏污水處理廠3萬噸/天擴建工程,環科園概念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5萬噸擴建工程,建成并投運。在污水處理廠擴建、新建工程投運前,實施和橋污水處理廠與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聯通調度,并在城市污水處理廠投運1.5萬噸/天的應急處置智能模塊化集成污水處理系統,滿足污水處理需求。
(二)開展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武宜運河三里橋3個排口實施截污工程,消除污水直排,于2021年底前完成。
(三)繼續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至2025年12月底實現全覆蓋。針對和橋鎮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率低的問題,將進一步對該鎮以前年度實施的有動力、無動力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提質增效改造工作,并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設施的長效管理與運行維護工作。
二十七、宜興市在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上政治站位不高,沒有做到“標本兼治、突出治本、攻堅克難”,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化工企業關停問題整改上始終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談條件”“打太極”,致使部分化工企業關停工作一拖再拖。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完成中央督察交辦信訪件處理。
整改措施:
(一)嚴格按照太湖一級保護區界定范圍,進一步排查相關化工生產企業,確保不遺漏。
(二)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
(三)開展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辦理情況“回頭看”,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嚴格審核把關,堅決防止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和表面整改,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嚴防問題反彈。
二十八、宜興市省級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抓得不實,驗收銷號把關不嚴,在上報已完成整改的任務中,經核查部分任務整改不到位。
牽頭單位: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
整改目標:嚴格省級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驗收銷號把關,推動相關反饋問題、交辦信訪問題完成徹底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回用工程,2021年組織開展方案編制,2022年啟動,2023年12月底建成并投運。
(二)加快辦理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環評手續,2021年開工建設,2022年底建成,開展環保驗收等工作,2023年5月底投運。
(三)根據江蘇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制定宜興市專項規劃,分年度、分區域開展治理工作,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的監管,逐步逐年推進生態化改造和退養工作。
(四)依據《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太湖一級保護區內除省化治辦明確可保留的化工生產企業外,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關閉退出或搬遷重組。完成無錫市下達年內關?;どa企業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壓減化工企業數量。
(五)2024年6月底前完成涉信訪水泥企業的搬遷整改。
(六)建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機制,嚴格審核把關,發現弄虛作假,嚴肅追究責任。
二十九、省級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整改工作不扎實,督察組隨機抽查涉氣信訪件,發現反映問題均未徹底解決。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2年6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督察指出涉氣信訪件整改,并開展省級環保督察交辦信訪問題的“回頭看”,提升整改質量。
整改措施:
(一)對督察組隨機抽查涉氣問題企業的環境問題進行排查并依法處理。
(二)開展省級環保督察交辦信訪問題的“回頭看”,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完成整改,提升整改質量,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從嚴依法查處。
三十、宜興市對群眾環境訴求重視不夠,信訪處理工作敷衍應對時有發生。對2019年以來各級交辦的環境信訪件進行隨機抽查,發現部分反映問題仍未解決,部分還有其他問題。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標: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思想認識,規范調處信訪,確保群眾環境訴求得到有效解決;對督察指出信訪問題開展“回頭看”檢查,進一步加大信訪問題的處置力度。
整改措施:
(一)提高信訪調處人員的思想認識,注重業務培訓,加強執法人員信訪調處、調解內容相關培訓,提高信訪處置能力。
(二)對督察指出信訪問題企業進行依法查處,并督促抽查發現的問題企業完成整改。
(三)對2019年以來各級交辦的重點環境信訪開展“回頭看”工作。
三十一、宜興現有化工企業數量居全省前列,總體呈現分布散、風險大的特點。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無錫市下達化工生產企業關停年度目標任務;推進化工生產企業入園進區率不斷提高;申報一批化工重點監測點。
整改措施:
(一)繼續推進企業關停。完成無錫市下達關停化工生產企業年度目標任務,進一步壓減化工生產企業數量,2021年12月底。
(二)加快新材料產業園問題整改,加快打造全市化工新材料產業發展高地,2021年底前取得較大進展,并持續推進。
(三)嚴格執行《無錫市化工重點監測點管理辦法》,高標準組織開展化工重點監測點的申報,促使規模優質化工企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底前取得較大進展,并持續推進。
(四)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的通知》(蘇化治〔2021〕4號)文件要求,加強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管理,進一步提升本質安全環保水平。
(五)認真貫徹落實省化治辦《關于移送2020年全省關閉退出化工生產企業名單的函》(蘇化治辦〔2021〕10號)文件精神,做好關停化工企業長效監管,切實降低安全環保風險。
三十二、化工行業環境風險隱患整改不徹底,2017年以來排查的“八查八改”問題中仍有17家化工企業隱患未整改。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17家化工企業風險隱患整改,并舉一反三,針對目前全市環境應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圍繞“消隱患、強實戰、抓保障”三個目標,強化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防控,進一步提升環境應急管理水平,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的應急響應能力,全面提升環境應急處置能力。
整改措施:
(一)對17家化工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進行核查驗收;對重大等級以上企業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查。
(二)完善政府、部門應急預案制定。修編《宜興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宜興市橫山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宜興市油車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宜興市龍珠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宜興市新街朱家澗塘壩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宜興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對《無錫市宜興生態環境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修編,制定應急工作手冊,進一步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各級、各部門的應急響應程序、職責分工,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并根據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三)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開展宜興市環境風險企業數據庫的建立工作,制定環境監測能力提升方案;增配購買一批監測儀器。
(四)建立區域應急物資儲備和調用體系。政府列支專項資金購買環境應急物資、應急裝備;加強各鎮(園區、街道)應急物資儲備,根據各區域環境風險特點配備應急物資。
(五)市政府設立環境應急處置專用資金,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能夠及時支出,快速響應。
(六)逐步建立完善與周邊省、市(區)的聯動機制。建立與周邊省市(區)的應急聯動機制,聯合開展跨區域應急演練,發生跨界突發環境事件時,做到信息互通、物資共享、協同處置。
(七)落實網格化,加強各鎮(園區、街道)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八)加強宣傳培訓、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制作突發環境事件典型案例和應急處置宣傳手冊,進行宣傳和發放。
(九)加強重點流域環境風險防控。推進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建設;梳理全市河流、湖庫、飲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目標及重點園區、重點企業等風險分辨情況;評估涉飲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目標突發水污染事件風險和應急處置能力;制定宜興市太華鎮楊店澗河風險防控方案及宜興新材料產業園、宜興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應急管理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方案,形成“一河一策一圖”。結合方案適時開展應急演練。
(十)開展“八查八改”企業問題“回頭看”整改銷號工作。
(十一)開展環境應急專項工作檢查。對較大以上及敏感風險企業開展應急工作專項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逐項銷號,對涉及違法行為嚴肅查處。
(十二)結合機構改革,成立專門的環境應急部門、配備專人負責。
(十三)指導督促企業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水平。督促各鎮(街道、園區)、企業及時做好預案編制及修編、備案及開展應急演練及物資儲備,預案變化情況在江蘇省應急管理平臺動態更新。對預案編制質量、落實情況開展抽查評估,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對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對預案編制質量差的單位進行曝光。
(十四)指導督促要求企業推動應急演練實戰化。要求重點企業制定年度演練計劃,企業演練重點結合環境風險特點,突出突發事件的防控和處置。
(十五)要求企業定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三十三、化工園區整治工作嚴重滯后,園區“一企一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至今仍在建設中,抽測的園區北側、西側雨排口排水嚴重超標。
牽頭單位:官林鎮
整改時限:2021年9月底。
整改目標:完成化工園區整治工作,杜絕污水進入雨水管道。
整改措施:
(一)全面完成化工園區整治工程。加快推進安環監測預警一體化平臺、園區危化品專用停車場工程、電力線路遷改入地工程、幸福西路等道路改造工程、“一企一管”公共管廊工程、凌霞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消防特勤站等工程建設。
(二)加快園區“一企一管”建設及園區雨污分流工程項目推進。完成園區內相關化工企業“一企一管”建設并投入運行,確保園區公共雨水管網重新鋪設到位并投入使用。
(三)開展園區內雨水管道排查及雨排口清理,加大雨水排放口監測頻次,發現問題立行立改,園區雨水排口設置待排池、監控攝像及閘控設施。
三十四、對化工企業關停驗收把關不嚴,“兩斷三清”不到位,后續監管薄弱。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加強關?;て髽I“把關驗收”及后續監管,確保關?;て髽I不留后患。
整改措施:
(一)嚴格按照“兩斷三清”的標準要求,切實做好關停驗收工作。
(二)持續抓好關?;て髽I“回頭看”,全面落實“兩斷三清”標準要求,堅決杜絕“死灰復燃”。
(三)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切實強化關停企業后續監管,確保安全環保
三十五、電線電纜產業是宜興市第一大支柱產業,環保產業是宜興市特色產業,但環境保護水平與其產業地位不相稱,污染防治水平普遍不高,存在較多環境問題。環保設備生產企業噴漆、烘漆廢氣污染問題突出,環保產業“不環保”,治污企業成了“污染企業”。電線電纜企業產生的廢拉絲油等危廢管理混亂。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促進電纜行業和環保設備制造行業的產業提檔升級,提高行業環保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
(一)編制出臺《宜興市電線電纜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宜興市環保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二)制訂線纜、環保產業提檔升級方案,同時開展工業資源績效評價,實施差別化政策,強化“正向激勵”“反向倒逼”機制,促使低端低效企業加快關閉退出。
(三)對督察抽查的環保設備生產企業和電線電纜企業開展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其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
(四)對涉案線纜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責任人員涉嫌污染環境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并及時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五)開展電線電纜行業和環保設備制造行業的專項整治,提升電線電纜行業和環保設備制造行業的環保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開展對電線電纜行業和環保設備制造行業的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企業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
(六)制定電線電纜行業和環保裝備制造行業環境管理指導性意見。
三十六、宜興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標準不高、措施不實。2020年臭氧超標天數同比上升48.6%,占全年空氣質量超標總天數的比例達81.25%。2017年至今僅完成4家包裝印刷企業源頭替代和4個化工產業集群整治,涉VOCs產業集群排查尚未實質性開展。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2年6月底。
整改目標:有效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標準,推進大氣防治攻堅措施,提升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整改措施:
(一)制定《2021年宜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方案》,進一步強化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確保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建設超級站工程,積極推動全市開展大氣污染物源解析工作,為大氣污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三)按照《無錫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初步建立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黏劑等清潔原料替代機制;完成相應重點企業的排查建檔,督促相關企業實施源頭替代及工藝改造。
(四)加強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對2021年宜興市第一批大氣重點工程中涉VOCs項目進度,加強移動源排放控制,推進重點區域餐飲企業的在線監控安裝,落實夏季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錯峰生產等。
(五)進一步深入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和清潔能源替代。
三十七、碼頭岸電設施建而不用問題突出,未能發揮減污降碳作用。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整改時限:2021年12月底。
整改目標:規范碼頭岸電使用,年內基本完成碼頭岸電系統升級改造。
整改措施:
(一)加快岸電升級改造。督促港口碼頭企業加快岸電設施的升級改造,確保符合《內河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指南》要求,并同步接入市級岸電監測平臺。市供電公司負責做好港口碼頭岸電監測平臺的維護與聯系工作。
(二)加強執法監管力度。對于具備岸電使用條件的船舶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力度,督促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岸電,發現未使用岸電的船只立即驅離,禁止其裝卸作業。對于不能按期完成岸電設施升級改造的港口碼頭,將停止港口經營,責令限期整改,直至吊銷《港口經營許可證》。
三十八、宜興市境內宕口、坑塘較多,由于監管不力,近年來頻繁發生固危廢非法傾倒案,影響惡劣。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壓實各屬地板塊網格化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非法傾倒、處置固危廢的環境違法案件。
整改措施:
(一)壓實屬地網格化責任。發揮鎮村兩級網格化監管的作用,強化對宕口、坑塘等區域的日常巡查;同時建設和完善現代信息化技防手段,各鎮(園區、街道)對轄區內重點宕口、坑塘等區域安裝視頻監控,并確保正常運行。
(二)強化部門聯動,從嚴打擊非法傾倒、處置固危廢的環境違法案件,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用足專業手段,提升辦案成效。
(三)開展固危廢重點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企業固危廢非法傾倒、處置行為。
三十九、大理石切割漿液、廢玻璃鋼、廢電纜塑料等工業固廢產生底數不清,無配套處置設施,長期未得到規范處置,隨意傾倒現象嚴重。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目標:摸清宜興一般工業固廢產生底數,建立一般工業固廢產生清單;提升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能力。
整改措施:
(一)完成相關點位清理,并加強網格化巡查力度,確保廢玻璃鋼規范處置。
(二)對宜興市一般工業固廢的產生底數開展摸底排查,建立一般工業固廢產生清單并實施更新。
(三)配套布設一批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項目,建成1個廢塑料、廢橡膠綜合利用項目,1個廢玻璃鋼綜合利用項目,兩家企業配套建設大理石切割石粉集中處置項目及華東石材城環境綜合整治試點項目;確?,F有的石材行業工業固廢處置配套項目的規范運行。
(四)加強一般工業固廢環境監管。加大執法監管力度,規范一般工業固廢處置去向、完善臺賬記錄,確保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項目規范運行,并持續推進,長期堅持。
四十、宜興市建筑垃圾處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鄉村傾倒現象隨處可見。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完善建筑垃圾處置全過程監管,提升建筑垃圾的處置能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固廢非法傾倒行為。
整改措施:
(一)提高建筑垃圾處置能力。根據建筑垃圾的實際收集量,動態調控垃圾處置的實際工作時間,將原定的單班制,根據實際需要調整為兩班制或三班制,實現全負荷生產,確保收集的建筑垃圾全量處理。
(二)減少裝修垃圾的產生量。提高新建商品房中精裝房的比例,減少裝修垃圾的產生量。
(三)加強源頭管控力度。制定亂扔亂倒垃圾專項治理行動的實施方案:一是組織全面排查、實施清理整治;二是強化源頭防控、嚴格監管查處;三是推進部門聯動,增強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對鎮(園區、街道)建筑垃圾管理的督查考核。
四十一、宜興生態環境局執法存在不敢動真碰硬、以整改替代處罰和以要求替代整改的現象,部分派駐鄉鎮執法分局選擇性執法、工作不規范。
牽頭單位: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進一步提高全體環境執法人員思想認識,規范執法,嚴格執法,打造環保鐵軍;發現的環境問題查處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
(一)加強環境執法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全體環境執法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嚴格落實環境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遵循省廳“八步法”開展執法活動,做到規范執法、嚴格執法;并制定相關考核辦法,加強對執法工作的考核;執法人員按期輪崗,杜絕人情執法、選擇性執法。
(二)編制環境應急專項執法計劃,并對企業環境應急方面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依法處理。
(三)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建立清單,對單銷號,確保發現問題及時得到整改,實現閉環。
四十二、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部門有法不依、違法不究,認為“生態環境保護僅是環保部門的事”,部門監管執法嚴重缺失。
牽頭單位:市委辦、市府辦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目標: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職能
整改措施:
(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履行好自然資源保護責任,對礦山開采、基本農田保護依法履職。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確保在建項目揚塵污染治理達標,實現工地管理規范化。
(三)市水利局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對非法取用水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特別是地下水無證開采和超量開采行為依法處理,對已審批的單位嚴格監管。
(四)市交通運輸局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開展非法碼頭專項整治行動,完成非法碼頭整治任務。
(五)市農業農村局嚴格落實《宜興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占用河(蕩)資源開展非法水產養殖的行為。
四十三、宜興市缺乏懲治環境污染犯罪的決心,未有效落實環境執法與司法聯動機制,未起到“查處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宜興生態環境局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效堅持。
整改目標: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破案攻堅,建立健全行刑銜接及司法聯動機制,從嚴、從快、從重打擊污染環境犯罪行為。
整改措施:
(一)堅持重拳出擊,保持高壓態勢。一是開展專項整治。市公安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領域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并將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強化推進落實。二是全面“回頭看”。全面梳理排查督查通報的案件,尤其對不予立案和不予起訴的案件,組織開展再商討、證據進行再審核,確保案件定性準確。同時,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對相關案件進行重新調查,強化案件會商,早日完成案件的偵查及定性。三是快偵快訴快審。對于正在偵查的案件,市公安局加強與生態環境局對接,推進環境損害鑒定;對移送起訴和提起公訴的案件,市檢察院加大對案件審查力度,并強化與姑蘇法院對接,推動案件快審快結。
(二)強化部門協作,密切行刑銜接。一是在日常執法方面,市公安局進一步密切與行政執法部門的聯勤聯動,主動提前介入環境污染類案件查辦。二是在刑責追究方面,市公安局與市檢察院加強溝通聯系,對疑難復雜或重大案件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日內,由市檢察院提前介入;同時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檢察院、生態環境局每季度召開一次司法聯席會議,如有重大案件及時召開聯席會商會議;遇有疑難復雜、上級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由市委政法委召集公安、生態環境、檢察等部門進行聯合會商。
(三)強化法律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在電視、報紙、微信等主流媒體上,通過以案釋法,大力宣傳污染環境案例,起到打擊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