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市正陽水泥“6·14”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公布
2021年6月14日16時左右,興化市正陽水泥有限公司一名從業人員在混凝土生產線傳送帶上清理沙子和石子時,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186萬元。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海陵區政府授權,2021年6月18日,由海陵區應急管理局牽頭,會同公安海陵分局、區總工會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區檢察院派員參加,對這起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興化市正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陽公司),成立于2004年,經營范圍:普通硅酸鹽水泥42.5(粉磨站)生產、銷售,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專用運輸(罐式)。地址:興化市周莊鎮私營工業區。
泰州市源瑞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瑞公司),成立于2013年,經營范圍:商品混凝土生產銷售;建材銷售;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貨物專用運輸(罐式)(不含危險化學品)。地址:泰州市蘇陳鎮雙岸社區雙官路1號。
2020年12月8日,源瑞公司將廠區內南側一條攪拌混凝土生產線租賃給正陽公司,2021年2月10日,源瑞公司又將碼頭吊機、北側攪拌混凝土生產線以及攪拌樓附屬設施租賃給正陽公司。至此,整個原源瑞公司廠區全部由正陽公司接手管理,正陽公司安排朱某某作為租賃場地的現場負責人,負責廠區進貨、銷售、員工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二)、事故相關人員基本情況
顏某某,男,50歲,正陽公司法定代表人,興化市周莊鎮人。
朱某某,男,43歲,正陽公司現場負責人,興化市周莊鎮人。
柳某某(死者),男,35歲,正陽公司鏟車工,姜堰區俞垛鎮人。
陳某某,男,28歲,正陽公司員工,興化市周莊鎮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6月14日上午正陽公司租賃自源瑞公司場地正常生產,由于下午公司停產,朱某某安排柳某某、陳某某等人將傳送帶下方的積料清理干凈。
16時左右,打掃工作臨近尾聲,陳某某前往攪拌樓控制室打掃時,誤觸傳送帶開關,此時柳某某正站在傳送帶上進行清掃作業,致使柳某某被卷入傳送帶導致事故發生。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立即撥打120電話,經120醫務人員檢查,當場宣布柳某某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約186萬元人民幣。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柳某某站在生產線的傳送皮帶上進行清掃作業,操作員陳某某誤觸傳送皮帶開關按鈕,導致柳某某被卷入皮帶。
(二)間接原因
正陽公司未按規定對柳某某、陳某某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
主要負責人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生產場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興化市正陽水泥有限公司“6.14”一般機械傷害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單位及處理意見
正陽公司,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對生產現場安全工作進行有效管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海陵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其處以罰款。
(二)事故責任人員及處理意見
陳某某,打掃攪拌樓的時候誤觸傳送皮帶開關,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由公安部門繼續調查處理。
朱某某,正陽公司現場負責人,公司生產現場安全管理缺失,未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于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公安部門繼續調查處理。
顏某某,正陽公司主要負責人,未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海陵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其處2020年年收入30%的罰款。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正陽公司應通過此次事故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制定完善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公司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嚴格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嚴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蘇陳鎮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堅決杜絕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確保生產安全。
海陵區政府“6.14”一般事故調查組
2021年7月8日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