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Ⅰ級響應!停產范圍加大!河南、山西、四川發管控通知
近日,多地再次遭遇重污染天氣,涉及到河南、山西、四川等地區,其中河南6市發布預警,新鄉更是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Ⅰ級響應)。
一般來講,各地的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4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 藍色預警、 黃色預警、 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就橙色預警來說,其對應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車、砂石車等易揚塵車輛運輸;按空氣重污染期間工業企業停、限產分預案確定的名單,對有關企業分別實施停產或限產減排30%污染物的措施。
空氣預警紅色時,為重污染天氣預警最高等級,意味著空氣嚴重污染。防護措施方面,會在橙色預警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停產、限產企業數量,并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等政策。同時建議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河南
鄭州
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2021年12月7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工業源減排措施
1.根據鄭州市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黃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并按要求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加強在線監控、智能用電和門禁系統智能監管,每天通報監管情況。
企業停產時,污染防治設施應延后停止運行,確保停產期間污染物有效處置。
2.鞏義市、新密市、登封市、滎陽市、上街區結合實際對轄區內耐材行業實施生產調控,市內8區結合實際對生產用燃氣鍋爐、生物質鍋爐實施生產調控。
3.加強工業污染源智能監管,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標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改,本輪減排措施解除后、經核查達標方可恢復生產;對污染物排放小時均值超標的企業,轄區生態環境執法部門進行現場指導幫扶,對企業原材料、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核查、指導整改提升。
4.可以生產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啟爐。
揚塵源減排措施
1.市內八區及航空港區、上街區、滎陽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工程、供暖管網、災后異地遷建安置項目在達標情況下可正常組織施工);
全市其他區域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二類民生、綠牌工地、供暖管網、災后異地遷建安置項目在達標情況下可正常組織施工)。
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2.礦山停止露天作業。
3.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動源減排措施
1.除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工程、供暖管網、災后異地遷建安置項目和新能源車輛外,市區四環內渣土車、商砼罐車、建筑物料運輸車、裝飾建材物料運輸車、散裝水泥運輸車、砂石運輸車停止使用,市區其他區域和航空港區、上街區、滎陽市渣土車、商砼車停止使用,市交警支隊對進入市區四環內以上車輛停止辦理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
全市其他區域停止渣土運輸、砂石運輸(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二類民生、綠牌工地、供暖管網、災后異地遷建安置項目除外)。
2.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使用(可正常生產、施工的企業、工地除外,純電動除外),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或使用純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新鄉
根據《新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經市攻堅指揮部研究決定于12月6日2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Ⅰ級響應)。據悉,這是繼11月25日后,新鄉市第二次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從橙色升級為紅色。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對納入重污染天氣績效評級A級、績效引領和績效先進以及民生保障類的企業,在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原則上鼓勵企業實施自主減排和僅準許從事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其他企業應嚴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相應級別管控措施,其中涉及禁止運輸和禁止公路運輸的企業按照管控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請各縣市區加強對本轄區排放廢氣污染物企業的管控力度,對應停未停、應限不限、預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電量,或借“出于安全考慮無法停下來”“設備調試、檢修”名義規避管控的企業依法依規嚴格處理。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督導施工單位(除應急搶險、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塵涉氣作業(含電焊、噴涂、粉刷等作業,不含塔吊和非焊接的鋼筋捆扎作業),施工工地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城市建筑拆遷、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經過審批的應急搶險、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門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根據調度指令科學安排清掃保潔工作方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國省干線和高速公路建設工地停工監督檢查。水利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停工監督檢查。環保部門負責工業企業堆場揚塵污染治理情況監督檢查。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在主城區環路以內(含環路)實行一噸以上的貨車(與居民生活和城市運行關系密切的車輛除外)禁止通行;物流園等大宗貨物運輸場所禁止公路運輸;加強交通高峰時段的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
市控車辦持續開展重型車輛尿素使用情況,油品、尾氣抽檢工作。預警期間,禁止運輸渣土、商砼等重型車輛通行(已審批過的保障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除值班、執法執勤、應急等車輛外,一律封存停駛。疫情防控物資及民生保障運輸車輛開通綠色通道,正常運輸。
駐馬店
許昌
自12月6日20時起,在許昌全市范圍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III級)響應,解除或調整預警級別時間另行通知。
(一)全面落實工業源減排措施。對納入績效評級A級、績效引領和民生保障類企業,在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原則上鼓勵企業實施自主減排或僅準許從事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水泥(含水泥熟料和水泥粉磨站)、燒結磚瓦窯企業嚴格執行2021-2022年度全市錯峰生產規定;其他行業企業根據2021年最新績效評級結果,嚴格按照許昌市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黃色預警管控措施執行。
(二)全面落實揚塵源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材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和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開挖土石方的挖掘機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停止作業。經許昌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作業,但應嚴格落實“十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治要求,裸露場地全部苫蓋。所有道路灑水(中心城區外環道路及國省干道研判后實施)、霧炮作業嚴格按照市環委辦每天發出的管控指令執行,大霧天氣及濕度達到70%以上時暫停灑水、霧炮作業,道路保潔以濕掃為主。
(三)全面落實移動源減排措施。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和縣城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不達標、未按期登記備案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企業運輸車輛嚴格按照黃色預警要求落實進出廠區規定,所有大宗物料運輸企業嚴禁國三及以下高排放車輛進出廠區。強化大貨車路檢路查,增加大貨車抽測數量,嚴控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加強大貨車入市卡點值守管理,實施柴油貨車遠端分流,引導過境車輛避開城市和縣城建成區行駛。
開封12月7日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III級)響應
12月6日20時起,鶴壁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
山西
晉城
為有效減輕空氣污染程度,切實保障群眾身心健康,經報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決定自2021年12月6日12時00分至2021年12月11日12時00分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請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各成員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重點工業企業按照晉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關于明確2021-2022年秋冬季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應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和《關于明確2021-2022年秋冬季第二批重點行業企業差異化應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執行差異化應急管控措施,其他工業企業執行新修訂的重污染天氣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Ⅱ級)對應的應急管控措施。同時,各企業要提前做好檢修工作,盡量避免生產設施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頻繁啟停(保障安全生產除外)。
全市65噸及以上在用燃煤鍋爐(含電廠鍋爐)SO2小時濃度控制在20mg/m3以下、NOx小時濃度控制在35mg/m3以下,顆粒物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其他燃煤鍋爐(含三廢爐、吹風氣鍋爐)嚴格執行《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鋼鐵、冶鑄企業提前儲備足夠的燒結礦,根據空氣質量污染程度,適時停止燒結機生產。
水泥熟料生產企業NOx小時濃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氨逃逸日均濃度控制在20mg/m3以下。
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工業企業(含煤礦)停止國四及以下中、重型載貨車運輸,國五及以上運輸車輛減半(危化品車輛除外)。
社會源減排措施
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優化市區重中型貨車通行線路的通告》和市生態環保委《關于對市區建成區國Ⅳ排放標準載貨車輛實行“秋冬防”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相關要求。同時,市主城區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及縣(市、區)建城區內中、重型貨車、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全天禁止上路行駛,保障民生、重點工程等車輛報交警部門備案后可以通行。
除應急搶險、民生供暖外,城市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切割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拆除作業和噴涂粉刷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需經市政府批準后,方可施工。
四川
巴中
12月7日,記者從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經分析會商,巴中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1年12月6日16時起,巴中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全市自2021年12月6日16時起由三級應急響應升級至二級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期間,請廣大市民、單位、企業、生產經營者自覺遵守以下應急措施:
1.各工業企業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求,通過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嚴格落實相應的應急減排措施。
2.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4.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6.禁止柴油貨車、三輪車、拖拉機及臟車入城。水泥、建材、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以及港口碼頭,實行應急運輸響應,原則上不允許重型柴油貨車進出廠區(新能源汽車、達到國Ⅴ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成都
編輯: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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