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建筑領域碳排放量將控制在4500萬噸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印發《上海市綠色建筑“十四五”規劃》,提到:“十四五”時期,以提升人民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獲得感為出發點,以推動綠色建筑的高質量發展為主線,遵循城市發展規律,聚焦區域自身特點,促進綠色建筑提質增效,營造健康、智慧的城市環境,持續優化宜居宜業的城市格局,提升城市軟實力,助力“創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態之城”的建設。
“十四五”綠色建筑發展目標
以推進綠色建筑的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全面升級綠色建筑理念與體系,不斷提升建筑性能和用戶感知度,并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為契機,發揮上海在綠色建筑與綠色生態城區領域示范引領作用。通過設計、施工與運行的全過程管理,結合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的多維推進,以設計用能限額體系建設、超低能耗建筑推廣等工作為重要抓手,實現以降低實際能耗為導向的實效節能。
1.綠色建筑與生態城區高質量發展
(1)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其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5000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超高層建筑和五個新城內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綠色生態城區內,綠色建筑星級應當符合該城區綠色生態專業規劃的要求。
(2)完善綠色建筑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將綠色建筑專項內容納入新建民用建筑驗收范圍,研究探索綠色建筑交付使用機制。
(3)全面推進綠色生態城區試點項目落地與經驗推廣,至2025年創建綠色生態城區項目25項以上,其中更新城區5項以上;至2025年力爭建成2個綠色生態城區示范項目。
2.建筑能效水平持續提升
(1)實施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至2025年本市建筑領域碳排放量控制在4500萬噸左右。
(2)形成適合本市地域特征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與標準體系,累計落實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500萬平方米以上。
(3)建立建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核算管理體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廠房全部使用一種或多種可再生能源。推進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
(4)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2000萬平方米以上,建設一批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示范工程。
3.建筑用能監管服務升級
深化本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運行實踐和數據應用,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到2025年末納入市級平臺監測的公共建筑面積達到1億平方米以上。
“十四五”綠色建筑發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落實責任考核
健全協同管理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協調參與本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建設的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相關工作有序開展。強化對土地出讓、規劃審批、設計審查、施工管理、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等環節涉及的各有關部門的協同管控。落實建筑節能工作任務目標分解與責任考核,并對工作成果進行年度公示。
(二)健全政策法規,完善保障機制
落實《上海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將綠色建筑專項內容納入新建民用建筑驗收范圍,對竣工驗收報告中缺少綠色建筑專項內容的不予綜合驗收。推進實施《上海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專項扶持辦法》(滬住建規范聯〔2020〕2號),落實對綠色建筑運行標識項目、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的財政支持,適時組織開展示范項目的總結展示和提升,實現示范效應最大化。
(三)完善標準體系,落實標準實施
立足本市綠色發展目標,聚焦新時期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需求,開展具有前瞻性的地方標準研究,同時積極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圍繞綠色生態城區、建筑用能限額、超低能耗建筑、外墻保溫一體化等重點領域適時開展設計、施工、驗收、檢測、評價和改造等方面的標準編制和修訂工作。
(四)發揮市場效應,創新運作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創新節能與綠色建筑市場運作機制,積極探索綠色節能市場化服務模式,引導建筑調適、建筑用能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服務模式的發展,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推進以綠色金融手段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的新模式,探索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超限額差別電價機制和建筑領域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積極搭建和完善市場服務平臺,實現節能和綠色建筑產業與金融機構、第三方服務機構的資金和技術連接,培育綠色建筑的市場新動力,促進綠色建筑產業的發展。
(五)加強宣傳培訓,倡導全民參與
結合“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全民節水行動”等活動,開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宣傳工作,倡導綠色的生活方式及消費理念,并鼓勵全民參與,進一步加深和提高全社會對綠色建筑的認識、感知和支持。加強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行業從業人員的整體技術能力;鼓勵開展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培養一批高素質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
編輯:李佳婷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