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水泥銅川公司控股企業進入破產清算 選任破產管理人
日前,據陜西省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發布,根據債權人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的申請,本院已受理秦嶺水泥寶雞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
秦嶺水泥寶雞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經千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設立,住所地位于陜西省寶雞市千陽縣水溝鎮新中村,注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左斌,股東為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持股96.66%)、陜西省耀縣水泥廠祥燁建材公司(持股1.67%)、馬波(持股1.67%)。
原文如下: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公告
根據債權人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的申請,本院已受理秦嶺水泥寶雞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結合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本院決定采用競爭性遴選方式指定案件破產管理人。
一、企業基本情況
秦嶺水泥寶雞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經千陽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設立,住所地位于陜西省寶雞市千陽縣水溝鎮新中村,注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左斌,股東為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持股96.66%)、陜西省耀縣水泥廠祥燁建材公司(持股1.67%)、馬波(持股1.67%),經營范圍: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深加工產品、水泥生產及研究開發所需原材料、設備配件、其他建材的生產銷售等。該公司下設秦嶺水泥寶雞有限公司粉磨分公司,位于寶雞市渭濱區高家鎮。
二、報名條件
1、報名機構限于編入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的機構或編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的機構;
2、有一定破產管理工作經驗;
3、近5年執業過程中未受到行政機關、監管機構或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或處分;
4、申報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報名方式
有意競選本案破產管理人的機構,請于2021年7月30日12時前向本院民事審判第二庭提交《破產清算管理方案》一份,《破產清算管理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的規模、執業保險、業績及專職管理人儲備和團隊構建情況;
2、機構破產團隊負責人、擬委派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團隊負責人的執業經歷和業績;
3、機構擬委派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團隊核心成員、常駐人員的執業經歷和業績,以及參加破產業務培訓的情況介紹;
4、機構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選任的優勢;
5、機構擬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的報酬及折扣方案,以及可否先行墊付破產費用及數額;
6、機構如被選任為本案破產管理人后的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建設性建議和意見;
7、機構擬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選任時正在承辦的破產案件數量及進程;
8、機構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回避或依法不應被指定為本案破產管理人情形的聲明;
9、擬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團隊的主要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郵件送達地址。
四、選任結果
本院對報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機構,將電話或短信通知評審日期,接到通知的機構應委派人員攜帶授權委托書或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件,準時到達本院參加選任。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參加本案的破產管理人選任。本院經評審后,將選任確定一名破產管理人及一名備選管理人。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李博、劉媛 (電話:0917-3321728)
聯系地址:寶雞市渭濱區公園路77號院渭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310室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