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基金”短期內對媒價波動影響有限
作為“煤炭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牽扯多方利益變局的山西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本月初正式亮相。而此前,山西省政府通過并公布了該基金的征收管理辦法,這標志著我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此次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征收,將打破以往針對煤炭企業的基金征收辦法。山西省省長于幼軍在其講話中指出,“凡在山西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煤炭開采的企業,都要繳納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據了解,此次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由不同煤種標準、礦井核定產能規模調節系數、原煤產量等三個要素組成,按照乘法公式計算征收總額。其中煤種的具體標準由省政府確定。“今年煤種征收的標準暫定為動力煤14元/噸、無煙煤18元/噸、焦煤20元/噸;礦井核定產能規模調節系數按照礦井產量45萬噸以下、45至90萬噸、90萬噸以上三個不同檔次劃分,系數分別為2、1.5、1。”
由于煤炭行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征收,山西省煤炭企業運行成本將增加14~20元/噸,再加上作為試點同時征收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煤礦轉產發展基金,噸煤成本將隨之增加。這是否會導致煤炭市場價格水漲船高?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長王宏英認為,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對煤炭價格的影響有限,也不會對宏觀經濟有大的影響。首先從基金征收制度設計上看,征收對象是煤炭生產企業,而不是終端消費者,其次從三個基金的構成上分析,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實際上相當于過去在煤炭主產省征收的能源基金,數額也大致相當。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實際上大型煤炭企業一直在提取;煤礦轉產基金,也相當于煤礦現有第三產業和非煤產業發展基金。這兩塊基金國有煤炭企業不同程度上都在提留使用,只是這次國家在政策上明確:這兩塊經費要在稅前征提、列入成本、專款專用。這種做法實際上減輕了煤炭生產企業的稅收負擔,對煤價不會有大的實際影響。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山西省煤價主要還是以市場為導向。目前煤炭產業應該關注產能過剩的問題。國家發改委一季度預測,今年全國煤炭的產能過剩壓力將逐步顯現。今年國內煤炭需求21.7億噸左右,其中發電用煤12.1億噸,加上出口8000萬噸左右,總需求約22.5億噸。與此同時,煤炭生產能力迅速增長,去年投產新增能力至少在6000萬噸以上,新建和改擴建煤炭項目增多,產能過剩問題逐步顯現。
據了解,年初山西省煤炭企業在供銷銜接會上,冶金、化肥、煉焦等行業用煤合同已基本簽訂,大部分合同價格也已確定,平均每噸上漲10~30元。一些優質煤炭企業如山西焦煤集團、西山煤電主焦煤、肥煤、電煤價格上漲30元/噸。去年山西省煤炭出省銷量完成4.66億噸,同比增加3358萬噸,平均價格比2005年提高了15.43元/噸。而今年我省簽訂出省煤炭供需合同量4.959億噸,噸煤合同綜合價格同比提高20.6元,漲幅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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