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砼車停運、攪拌站停產!成都市2021年臭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發布
近期,四川成都市發布2021年臭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為妥善應對臭氧引發的重污染天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成都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市轄區內可能出現因臭氧引發的重污染天氣的應對。
二、預警分級
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IAQI(O3)(臭氧分指數)為指標。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劃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根據各區(市)縣空氣質量實況和區域預測預報分析,可分區域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
黃色預警:預測IAQI(O3)大于150(中度污染)將持續3天及以上。
橙色預警:預測IAQI(O3)大于150(中度污染)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IAQI(O3)大于200(重度污染)將持續1天及以上。
紅色預警:預測IAQI(O3)大于200(重度污染)將持續3天及以上。
三、應急響應措施
根據臭氧重污染預警級別,應急響應分為Ⅲ級、Ⅱ級、Ⅰ級3個等級,對應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在預警啟動期間,因召開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的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可提高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內容包括健康防護引導、倡議性和強制性減排措施。[緊急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的情況下,預警發布當天不采取燃(氣)油貨車限行]
(一)Ⅲ級響應(黃色預警)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確需外出盡量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縮短晝間高溫時段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部門協調幼兒園、中小學校取消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
(4)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私家車選擇地下停車場停車,盡量避免晝間高溫時段露天停車。
(3)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4)倡導民用源減排。倡導停止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行為,倡導避免晝間高溫時段對農作物施肥、噴灑農藥。
(5)倡導和鼓勵市民夜間加油。
(6)在蓉企業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7)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降溫增濕,緩解空氣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中心城區建成區:每日8:00-18:00停止房屋修繕、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施工作業,每日8:00-18:00停止市政設施和道橋防腐維護作業、大型商業建筑裝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業、道路瀝青鋪設、人行道護欄、道路交通隔離欄、道路標線和標識以及廣告等的涂裝或翻新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中心城區建成區:禁止每日20:00-次日8:00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施工現場國Ⅲ及以下的燃(氣)油非道路移動機械停用(應急搶險工程作業,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的除外)。
中心城區建成區:每日20: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瀝青混合料拌合車(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并配套有瀝青煙等揮發性有機物收集系統和凈化處理裝置的除外)通行。
(2)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預拌砂漿企業、預拌混凝土企業停止砂石骨料、礦粉等原輔材料進料(綠色攪拌站除外)。
(3)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瀝青攪拌站停止生產(綠色攪拌站除外)。
(4)中心城區建成區:全天24小時禁止汽修企業開展噴涂作業(綠色鈑噴維修企業除外)。
(5)中心城區建成區:禁止每日8:00-18:00油罐車卸油作業(綠色標桿加油站除外)。
(6)全市范圍內:列入限產、減排名單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清單及相關管控要求執行限產、減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設備(生產線)全部停用(停產)。
(7)全市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露天焚燒。
(8)全市范圍內:停止城市行道樹、公園景觀綠化、綠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噴灑農藥作業。
(9)全市范圍內: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時長和頻次。
(10)中心城區建成區:每日10:00-18:00增加道路灑水和高空霧炮噴淋頻次(避開早晚高峰作業)。
(二)Ⅱ級響應(橙色預警)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縮短晝間高溫時段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部門協調幼兒園、中小學校取消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
(4)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5)晝間高溫時段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私家車選擇地下停車場停車,盡量避免晝間高溫時段露天停車。
(3)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4)倡導民用源減排。倡導停止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行為,倡導避免晝間高溫時段對農作物施肥、噴灑農藥。
(5)倡導和鼓勵市民夜間加油。
(6)在蓉企業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7)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降溫增濕,緩解空氣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全天24小時停止房屋修繕、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施工作業,全天24小時停止市政設施和道橋防腐維護作業、大型商業建筑裝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業、道路瀝青鋪設、人行道護欄、道路交通隔離欄、道路標線和標識以及廣告等的涂裝或翻新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禁止20:00-次日8:00期間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施工現場國Ⅲ及以下的燃(氣)油非道路移動機械停用(應急搶險工程作業,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的除外)。
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每日20: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瀝青混合料拌合車(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并配套有瀝青煙等揮發性有機物收集系統和凈化處理裝置的除外)通行。
(2)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預拌砂漿企業、預拌混凝土企業停止砂石骨料、礦粉等原輔材料進料(綠色攪拌站除外)。
(3)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瀝青攪拌站停止生產(綠色攪拌站除外)。
(4)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全天24小時禁止汽修企業開展噴涂作業(綠色鈑噴維修企業除外)。
(5)中心城區建成區:禁止每日8:00-18:00加油作業和油罐車卸油作業(綠色標桿加油站除外)。
(6)全市范圍內:列入限產、減排名單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清單及相關管控要求執行限產、減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設備(生產線)全部停用(停產)。
(7)全市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露天焚燒。
(8)全市范圍內:停止城市行道樹、公園景觀綠化、綠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噴灑農藥作業。
(9)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時長和頻次。
(10)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每日10:00-18:00增加道路灑水和高空霧炮噴淋頻次(避開早晚高峰作業)。
(三)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晝間高溫時段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縮短晝間高溫時段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衛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4)晝間高溫時段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私家車選擇地下停車場停車,盡量避免晝間高溫時段露天停車。
(3)倡導過境車輛繞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4)倡導民用源減排。倡導停止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行為,倡導避免晝間高溫時段對農作物施肥、噴灑農藥。
(5)倡導和鼓勵市民夜間加油。
(6)在蓉企業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7)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降溫增濕,緩解空氣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全市范圍內:全天24小時停止房屋修繕、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施工作業,全天24小時停止市政設施和道橋防腐維護作業、大型商業建筑裝修、外立面改造、防水作業、道路瀝青鋪設、人行道護欄、道路交通隔離欄、道路標線和標識以及廣告等的涂裝或翻新作業(綠色標桿工地及應急搶險工程除外)。
全市范圍內:禁止20:00-次日8:00期間施工工地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施工現場國Ⅲ及以下的燃(氣)油非道路移動機械停用(應急搶險工程作業,以及采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的除外)。
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預拌砂漿運輸車輛(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除外)禁止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瀝青混合料拌合車(國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和新能源車,并配套有瀝青煙等揮發性有機物收集系統和凈化處理裝置的除外)通行。
(2)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預拌砂漿企業、預拌混凝土企業停止砂石骨料、礦粉等原輔材料進料(綠色攪拌站除外)。
(3)全市范圍內:每日20:00-次日8:00瀝青攪拌站停止生產(綠色攪拌站除外)。
(4)全市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汽修企業開展噴涂作業(綠色鈑噴維修企業除外)。
(5)全市范圍內:禁止每日8:00-18:00加油作業和油罐車卸油作業(綠色標桿加油站除外)。
(6)全市范圍內:列入限產、減排名單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臭氧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清單及相關管控要求執行限產、減排措施;列入年度落后產能淘汰計劃的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排放的設備(生產線)全部停用(停產)。
(7)全市范圍內:禁止露天燒烤、露天焚燒。
(8)全市范圍內:停止城市行道樹、公園景觀綠化、綠地草坪的修剪(修整)、施肥及噴灑農藥作業。
(9)全市范圍內:增加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營運時長和頻次。
(10)中心城區、郊區新城建成區:每日10:00-18:00增加道路灑水和高空霧炮噴淋頻次(避開早晚高峰作業)。
編輯:李佳婷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