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出臺!
10月18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生態環境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 號,以下 簡稱《通知》),做好生態環境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全覆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制定本實施方案。
其中,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核發;排污許可等被列入中央層面設定的生態環境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舉措表中。
【《生態環境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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