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事關水泥行業!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發布
6月25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要求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全面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的規劃環評,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在產業布局結構中的基礎性約束作用。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兼并重組,引導石化、化工、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嚴格落實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要求,持續壓減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
打造多層級應對氣候變化試點體系。打造低碳試點升級版,開展多層級“零碳”體系建設。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試點。選擇一批煤電、鋼鐵、水泥等重點排放行業企業,以及一批排放源相對集中、排放監測基礎較好、排放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的若干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園區開展協同減排試點。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示范。開展CCUS技術戰略性研究,有序推動規模化、全鏈條CCUS技術的引進、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選擇有條件的區域和行業推進CCUS試點示范。
加強固定源污染綜合治理。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繼續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和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進一步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類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完成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提升固體廢物末端處置能力。將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建立各類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共建共享,提高處置設施利用效率。構建多元處置體系,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實驗室危險廢物,燃煤電廠協同處置油泥、鋼鐵廠協同處置重金屬污泥,重點研究并實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熔融、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試點項目。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有關單位:
《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5月31日
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為推進“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有關規劃計劃、《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深化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高水平建設新時代美麗浙江規劃綱要(2020—2035年)》,制定本規劃。
一、背景與形勢
(一)“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
“十三五”期間,我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實施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大力推進環境風險防范、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能力建設,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持續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勝利。全面打響藍天、碧水、凈土、清廢四場戰役,國家“大氣十條”“水十條”考核持續保持優秀,環境空氣質量在長三角區域率先實現全省達標。2020年,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3%,比2015年分別降低43.2%和提高9.5個百分點,50個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全省地表水斷面Ⅰ—Ⅲ類比例達到94.6%,比2015年提高21.7個百分點,提前三年完成消除劣Ⅴ類水質斷面任務。近岸海域水質總體穩中有升,一、二類海水比例較2015年大幅提升,四類和劣四類比例大幅下降。在全國首個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高質量完成重點企業用地詳查。超額完成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目標和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減排目標,臺州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在全國首個出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條例,提前三年完成1.3萬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任務。在全國率先開展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構建覆蓋全領域的固廢處置監管制度體系,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缺口基本補齊。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超額完成“十三五”減排目標任務,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十三五”規劃各項主要指標順利完成。
二是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走在前列。以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為抓手,持續推進“811”美麗浙江建設行動,建成全國首個生態省,“千萬工程”獲得聯合國“地球衛士獎”,成功承辦聯合國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美麗浙江”影響力顯著提升。穩步推進部省共建美麗中國示范區建設,首個發布省域美麗建設規劃綱要,實現全省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連續9年上升,建成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個數居全國第一。
三是綠色發展基礎不斷夯實。不斷推動形成綠色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制定實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綠色發展指數位居全國前列。積極服務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建設,先后發布實施《浙江省環境功能區劃》《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浙江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在全國率先形成覆蓋全省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機制。通過治污倒逼轉型升級,“十三五”累計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2.5萬臺,淘汰工業企業落后和過剩產能涉及9503家。以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為抓手,強力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在全國率先完成煤電超低排放改造。率先制定出臺《浙江省溫室氣體清單管理辦法》,對省市縣三級清單相關活動實施統一管理和監督。
四是生態安全保障持續增強。推進國家公園體制試點,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不斷提高,到2020年,累計建成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310個,受保護地面積顯著增加。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設立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修復,實施了一系列濕地、礦山、河湖等生態系統整治和修復工程,生態系統功能得到有效提升,全省生態環境狀況指數連續多年保持全國前列。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應急預案體系,建成省級社會化環境應急儲備中心及專業環境應急處置隊伍。核與輻射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十三五”以來,全省未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五是環境治理現代化加速推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制度建設不斷取得新突破。省級以上各類開發區和省級特色小鎮基本實現“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全覆蓋。建立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全覆蓋,率先實現省級層面公檢法機關駐環保聯絡機構全覆蓋,環境執法力度持續保持全國前列。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立全國首家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聯合實驗室。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完善跨界環境處置和應急聯動協調機制。推進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和環保數字化轉型,大氣復合立體監測體系已基本形成,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全面實現水質自動監測,布設完成全省國家網土壤監測網絡和全省國控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網絡,率先建設并應用浙江環境地圖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臺。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三五”以來,盡管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仍面臨一些深層次問題。
一是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省內結構性、行業性污染仍然較為突出,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協調性仍有較大提升空間。能源清潔低碳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尚未根本改變,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供應能力和利用規模依然偏低,產業低碳轉型進程有待加快,二氧化碳排放提前達峰面臨較大壓力。交通運輸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鐵路、水路運輸的比較優勢有待進一步發揮,柴油貨車運輸仍是貨運主要方式。產業生態化水平仍然不高,以紡織、皮革、造紙、橡塑、金屬制品等為代表的傳統制造業投入產出效益總體偏低。
二是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尚不穩固。全省區域、流域間水質差異較大,部分平原河網水質仍為輕度污染,小微水體治理存在薄弱環節,杭州灣等重要海灣水質較差。部分河道生態流量不足、岸線硬質化普遍,水生態健康水平不高。特殊氣象條件下,藍藻異常增殖現象仍有發生,影響飲用水安全。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難度加大,環杭州灣區域臭氧(O3)超標天次比例較高,成為影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首要污染物。全省受污染耕地占比不高、但絕對數不小,需修復的污染地塊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數量分別占全國總數的十分之一,部分園區和企業地下水污染問題凸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壓力較大,而相應的工作基礎和技術力量比較薄弱,管控和治理水平亟待提升。固體廢物處置能力仍有不足,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處理能力不平衡、處置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生態環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有待提升,生態空間遭受擠占,局部地區自然生態系統出現退化。山水林田湖草保護和修復系統性不足。生物物種資源本底調查尚不全面。生物多樣性保護存在空缺區域,部分特有物種、遺傳資源等尚未建立相關保護地,保護力度不夠。外來生物入侵危害普遍存在,對全省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全省風險源企業數量多,涉危險化學品風險源布局性風險突出。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管控壓力大。
四是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強。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仍需完善,各級各部門“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責任體系有待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的陸海統籌、區域協調機制有待建立完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仍需進一步落地見效。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地方法規標準仍不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測等領域地方立法存在空白,農業面源、污染地塊、揮發性有機物等環境治理重點領域缺乏技術標準。環境治理的市場手段和社會參與程度仍然偏弱,資源環境產權制度尚不健全,資源、能源價格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資源環境的市場配置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環境基礎能力保障仍顯不足,環境風險管控和應急能力建設比較薄弱,環保執法隊伍建設、監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現代信息技術在環境治理領域的應用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十四五”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面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省將邁入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高水平建設新時代美麗浙江的新征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面臨重大機遇和挑戰。
機遇和有利因素體現在:一是“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生態文明建設要先行示范”為生態環境保護帶來重要政治機遇。二是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為統籌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提供重要推手。三是“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在我省交匯落地,為拓展生態環境保護開放合作深度廣度、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聯保共治帶來新動力。四是以數字科技創新為核心動力的新時代數字浙江建設全面推進,為產業結構綠色轉型賦予新動能,也為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提供重要支撐。五是我省大都市區建設和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將帶動全省城市化進程由速度型向質量型轉換,為生態環境系統保護和系統治理提供有利條件。
面臨的挑戰主要包括: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世界經濟低迷和全球化逆流加大了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風險,統籌發展和保護的難度增加,生態安全面臨新要求新挑戰。二是國際社會對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環境保護等領域日益關注,碳達峰和碳中和實踐帶來新的挑戰,我省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的治理體系和能力與治理需求仍不相適應。三是隨著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的深入推進,公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進一步提升,我省生態環境質量高位持續改善、生態環境保護繼續走在前列的壓力加大。
綜合判斷,“十四五”以及今后一個時期,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交織、動力與困難并存,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依然任重道遠。必須錨定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和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建設目標,保持戰略定力,強化系統觀念,堅持底線思維,充分把握新機遇新條件,妥善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努力開創生態環境保護新局面,為高水平推進美麗浙江建設夯實生態環境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和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以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為導向,以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整體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有效維護生態安全,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統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努力建設展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文明高度發達的“重要窗口”,高水平繪好新時代“富春山居圖”。
(二)基本原則
堅持低碳引領、綠色發展。以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為引領,把生態環境保護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科學合理布局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的產業體系、能源體系和綜合交通體系,有效控制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生產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安全為基、系統治理。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堅持系統觀念系統方法,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夯實全省生態安全基底,注重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協同增效。
堅持數字賦能、深化改革。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堅持“整體智治、唯實惟先”,建立健全法治體系和市場化機制,強化科技創新和數字賦能,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數字化轉型,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的科學化、智能化水平。
堅持開放協作、全民共治。加強生態環境領域信息公開,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推動落實,引導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環境決策、環境治理和環境監督,倡導綠色生活生產方式,提升全民生態自覺,形成政府、企業、公眾良性互動的環境共治體系。
(三)規劃目標
1. 總體目標
展望二〇三五年,高質量建成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基本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全省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生態文明高度發達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實現,綠色成為浙江發展最動人的色彩。
錨定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十四五”時期,基本建成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高位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詩畫浙江大花園基本建成。
——綠色協調發展格局總體形成。省域空間發展格局進一步優化,高質量打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進一步拓寬;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全民生態自覺穩步提升。
——生態環境質量高位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現PM2.5和臭氧(O3)“雙控雙減”,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功能初步恢復,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水質比例達到95%以上,基本消除省控以上V類斷面;海洋生態環境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得到安全利用;所有設區城市和60%的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全省天更藍、地更凈、水更清、空氣更清新,生態環境公眾滿意度穩步提升。
——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保護修復全面推進,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有力,優質生態產品供給基本滿足公眾需求。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建立,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企業自治實現良性互動,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機制不斷強化,生態環境監管數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態環境治理效能顯著提升。
2. 主要指標
“十四五”期間共設置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18項,其中約束性指標7項,預期性指標11項,涵蓋環境質量、污染減排、風險防控、生態保護、低碳發展五大領域。
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源頭治理,全面推進綠色發展
堅持綠色發展導向,持續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調整,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不斷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內生動力。
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全面實施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的規劃環評,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在產業布局結構中的基礎性約束作用。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兼并重組,引導石化、化工、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嚴格落實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要求,持續壓減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禁止建設生產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加快實施紡織、化纖、醫藥化工、金屬制品等傳統行業綠色化技術改造。大力推進綠色工廠建設,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推廣綠色生產技術裝備,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實施“一園一策”“一行一策”,推進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建設,全面提升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環保治理和綠色發展水平。實施循環經濟“991”行動計劃升級版,全面推廣循環型生產方式,加快構建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深入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政策,到2025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下降。完善區域能評+產業能效技術標準機制,嚴格控制高耗能項目新增規模,嚴格執行高耗能行業產能和能耗等量減量替代制度。嚴格控制新建耗煤項目,實施煤炭減量替代。持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禁止建設企業自備燃煤設施。持續實施煤改氣工程,有序推進天然氣分布式發展,提高天然氣覆蓋率和氣化率。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構建結構多元、供應穩定的現代綠色能源產業體系,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
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結合大通道建設,加強鐵路和水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鐵、水運能。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等“公轉鐵”線路建設,加快京杭運河(浙江段)、浙北高等級航道網集裝箱運輸通道等內河航道項目建設,推動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和水路有序轉移。提升海鐵聯運能力,拓展“沿江班列”新通道,提高寧波—舟山港等沿海港口集裝箱海鐵聯運輻射范圍。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大力淘汰老舊車輛、船舶,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積極建設綠色低碳綜合交通網絡,推進構建“車—油—路”一體的綠色交通體系。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加快淘汰國四及以下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實現全省城市公交車90%使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
優化調整農業投入結構。推進種養模式生態化,推行種養結合、糧經輪作等模式,推廣稻漁綜合種養、多品種混養等水產養殖生態循環模式。深入推進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實名制購買、定額制施用“肥藥兩制”改革,持續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應用有機環保農藥替代、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等化肥農藥減量技術與模式。進一步優化調整養殖業布局,嚴格落實禁養區各項規定,合理控制養殖規模,鼓勵引導新墾地等宜養區以地定畜。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推進養殖業減量用藥,推進養殖過程清潔化。
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主題宣傳,充分發揮全媒體綠色價值觀宣教功能,傳播綠色知識和行為規范,營造全社會崇尚、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良好氛圍,弘揚新時代生態文化。推動建立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推進企業開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和標識,提高衣、食、住、行、用、游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產品的有效供給。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全面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倡導綠色裝修,優先選用成型裝飾材料,建筑裝飾、室內裝修優先使用水性裝飾板涂料和膠粘劑。倡導低碳生活,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推廣普及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強化階梯水價、階梯電價、階梯氣價的運用,引導居民自覺減少能源和資源浪費。推行綠色包裝,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實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行動計劃,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倡導綠色低碳出行,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車等綠色出行方式,提高綠色出行比例。
(二)控排溫室氣體,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堅持減緩和適應并重,推動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深化多層級低碳試點示范,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協同增效,持續降低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推動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圍繞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推動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推進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生活和科技創新“6+1”領域和11個設區市達峰方案編制,明確達峰目標、路線圖和配套措施,強化達峰目標責任落實。推動煤炭消費和工業領域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鼓勵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等率先達峰。鼓勵大型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制定二氧化碳達峰行動方案。
強化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加快推動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有效控制能源、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排放。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加強氫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統一部署,落實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推動企業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對發電行業實行總量和單位產品碳排放控制約束,控制行業碳增量指標。增加林業、海洋、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工業領域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實現全覆蓋,交通運輸結構和交通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
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及風險評估,強化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氣候韌性,提高農業、林業、海洋等重點領域氣候適應水平,加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提升氣候敏感區、生態脆弱區氣候適應能力。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構建海綿型綠地系統。建立健全氣候防災減災體系,加強氣候災害的監測評估和預測預警,完善氣候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和響應工作機制。
提高應對氣候變化治理能力。構建現代化氣候治理體系,統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創新應對氣候變化體制機制。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開展低碳試點相關標準研究。建立碳排放評價制度,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推動氣候投融資制度創新。探索建立企業碳賬戶核算體系,實現一企一檔、精準管理。開展重點領域低碳技術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推進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示范工程,加快氣候治理數字化轉型,強化氣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打造多層級應對氣候變化試點體系。打造低碳試點升級版,開展多層級“零碳”體系建設。到2025年,鄉鎮以上“零碳”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建設數量達到300個,建成綠色低碳園區50個,建成10個“零碳”示范縣(市、區)、100個“零碳”示范鄉鎮(街道)、1000個“零碳”示范村(社區)。實施生態系統碳匯試點建設。積極實踐碳中和,規范碳中和機制,探索建設碳中和示范區。鼓勵推廣應用“碳標簽”。
專欄1 應對氣候變化領域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
1. 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試點。選擇一批煤電、鋼鐵、水泥等重點排放行業企業,以及一批排放源相對集中、排放監測基礎較好、排放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的若干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園區開展協同減排試點。
2. “零碳”城鎮試點建設。以市、縣(市、區)、鎮(鄉、街道)為主體,實施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和居民生活領域的節能減碳措施,積極發展森林碳匯,實現城鎮邊界內的碳排放量為零。
3. 低碳數字智治。根據政府數字化轉型要求和新形勢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需要,著力打造浙江省低碳發展綜合管理系統、企業碳賬戶系統等低碳數字化工程,深化數據分析挖掘,實現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在線管理。
4.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示范。開展CCUS技術戰略性研究,有序推動規模化、全鏈條CCUS技術的引進、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選擇有條件的區域和行業推進CCUS試點示范。
5. 碳排放評價。探索將碳排放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選擇在重點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評中開展碳排放評價,研究提出減排措施,切實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
6. 生態系統碳匯交易。完善碳匯項目交易管理制度,爭取優先將林業CCER納入我省碳市場交易體系;積極開發林業、海洋、濕地等碳匯產品,探索建立符合本省實際的碳匯建設和交易體系。
7. 氣候投融資試點。加快構建氣候投融資政策和標準體系,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與外資進入氣候投融資領域。選擇實施意愿強、基礎條件較優、具有帶動作用和典型性的地方,開展以投資政策指導、強化金融支持為重點的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爭創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
(三)加強協同治理,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堅持綜合治理和重點突破,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以“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為載體,深化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治理,實施氮氧化物(NOX)與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實現PM2.5和O3“雙控雙減”,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鞏固提升城市空氣質量達標成果。
加強大氣環境綜合管理。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核心,推進“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深入推進VOCs、工業爐窯、柴油貨車、城鄉面源四大專項治理。協同開展PM2.5和O3污染防治,開展O3形成機理研究,推動城市PM2.5和O3濃度穩中有降。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的啟動、響應、解除機制,提升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實現城市7-10天預報、PM2.5和O3預報準確率進一步提升。逐步擴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范圍,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組織開展污染天氣應對,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源清單工作。強化杭州亞運會、世界互聯網大會等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到2025年,85%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加強固定源污染綜合治理。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繼續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和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進一步深化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基本完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料類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完成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化實施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鑄造、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治理,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為重點,深化VOCs治理。出臺低VOCs含量產品目錄,大力推進重點行業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加強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設施。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推廣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推動涉氣排放企業取消非必要的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開展清新園區建設,進一步提升工業園區大氣環境管理水平,到2025年,60%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建成清新園區。
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嚴格新生產、銷售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監管,對新注冊登記柴油車開展排放檢驗,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強化源頭管控,確保新車、新機械環保達標。推進重型柴油車遠程排放在線監管,基本消除柴油貨車和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全面完成施工工地、港口、機場等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和上牌,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加強船舶污染治理,推進內河船型標準化,推動船舶尾氣處理,推進落實船舶排放控制區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動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和改造,提高岸電使用率。嚴格執行油品質量標準,加強車用油品、車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監管。2025年底前,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動加油車。
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施工揚塵綜合治理,嚴格落實“七個百分之百”揚塵防控長效機制,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將施工工地揚塵治理與施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等掛鉤,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體系,提高建筑施工標準化水平。鼓勵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強化道路揚塵監控與治理,加強道路灑水、霧炮等抑塵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深化堆場揚塵治理,按照“空中防揚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滲漏”的標準控制工業企業堆場料場揚塵污染。加強露天礦山揚塵綜合整治,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行動。強化露天焚燒衛星遙感和高空瞭望,依法嚴禁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探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
加強其他污染治理。積極開展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管理工作。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推進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各環節和畜禽養殖場臭氣異味控制,提升惡臭治理水平。嚴格控制餐飲油煙,加大超標排放處罰力度。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地級及以上城市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加強城市噪聲敏感建筑物等重點領域噪聲管控。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軌道等交通干線隔聲屏障等降噪設施。強化夜間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訴熱點領域噪聲污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的全過程管控,落實光污染防控要求。
專欄2 治氣領域重大工程
1. 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工程。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實施VOCs源頭替代。
2. VOCs“綠島”工程。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
3. 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推進高污染燃料工業爐窯清潔替代,在鋼鐵、水泥等行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對玻璃、陶瓷、鑄造、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實施深度治理。
4. 車船結構升級改造。淘汰老舊機動車、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和改造。
(四)深化五水共治,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堅持控源、擴容兩手發力,以“美麗河湖”“污水零直排區”建設為載體,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動,統籌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保護、水資源利用,全方位保障飲用水安全,推動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健康逐步恢復,基本消除省控以上Ⅴ類斷面。
持續深化水環境治理。持續推進“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加快城市排水管網、工業園區排水管網的改造、修復和完善,推進排水管網雨污分流,實現城鎮建成區雨污分流全面覆蓋。到2025年,所有縣(市、區)完成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強化工業污染長效監管,建立完善印染、造紙、化工等重點行業廢水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清潔化改造,加快提升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效能。到2025年,完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400萬噸/日,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300萬噸/日,污水管網4000公里。推廣污泥集中焚燒無害化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置率超過90%。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和標準化運維,到2025年,處理設施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5%,力爭出水達標率達到95%,實現既有處理設施標準化運維全覆蓋。強化農業源污染控制,推進畜禽養殖業排泄物生態消納或工業化處理達標排放,加強農田尾水生態化循環利用、農田氮磷生態攔截溝渠系統建設,補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設施短板。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提高水產養殖尾水循環利用率,強化養殖尾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維管理。加強內河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完善內河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協同推進內河貨船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到2025年,實現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來源可溯、去向可尋,基本形成銜接順暢的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體系。深化流域分區管理體系,優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推進錢塘江、大運河、太湖等重點河湖水環境治理,加強重點湖庫藍藻水華防控。
著力提升水生態健康。按照“守、退、補”原則,針對性開展生態緩沖帶建設、濕地恢復與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工作,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到2025年,新增“美麗河湖”500條(3500公里)。全面開展八大水系水生態健康評價和生態修復,推進水生態環境示范試點縣建設。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及河湖岸線管控要求,加強河湖水系連通,提高水體流動性和自凈能力。以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省控以上斷面所在水體為重點開展生態緩沖帶建設,推進入庫入河支流、入湖口、污水處理廠等重要節點生態濕地建設。到2025年,建成河湖生態緩沖帶1000公里。開展城市河道水生態修復,構建水下“森林”生態系統,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加強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全省八大水系統一的禁漁期制度,科學引導和規范管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到2025年,土著魚類逐步恢復,水生生物多樣性提高,水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
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深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貫徹實施浙江省節水行動,健全省市縣三級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指標體系,實施水資源“雙控行動”。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動節水“六大工程”,實施工業節水減排,落實城鎮節水降損,促進農業節水增效。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196億立方米以內,全省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6%以上。加強非常規水利用,因地制宜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以高耗水工業技術改造、工業綠色發展、清潔生產為重點,促進廢水循環利用和綜合利用,到2025年,創建節水型企業1000家以上。加強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監測和預警,落實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到2025年,重點河湖基本生態流量達標率達到95%。
全方位保障飲用水安全。立足城鄉供水一體化,優化飲用水取水格局,積極推進城市應急備用飲用水水源地建設,研究建立跨區域應急水源一網調度體系。開展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有機特征污染物分析,建立健全水源環境管理檔案和飲用水源保護區矢量數據庫,摸清污染來源及風險點位,完善飲用水水源長效管護機制。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與勘界立標,逐步推進“千噸萬人”及其他鄉鎮級飲用水源地監測和水質提升工作,加強供水安全保障。到2025年,全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5%。加強飲用水水源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飲用水水源預警監測自動站建設和運行管理,嚴格飲用水水源周邊有毒有害物質全過程監管,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專欄3 治水領域重大工程
1. 水污染物減排。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配套管網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與改造、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再生水利用工程等。加強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配套管網建設,工業企業達標整治、清潔化改造等。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水和廢棄物處理工程、農田尾水和地表徑流凈化工程、農村污水收集處理及標準化運維工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建設。加強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等。
2. 水生態保護修復。以錢塘江流域為重點,全面開展八大水系生態修復。開展河湖生態緩沖帶建設。加強水生植被恢復、自然濕地恢復、水體及岸邊的污染源整治、沿岸截污、疏浚清淤、垃圾清理等。
3. 飲用水水源保護。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不達標水源地達標治理等。
(五)推動陸海統籌,著力建設美麗海灣
堅持陸海統籌、河海聯動,加快推進陸海污染協同治理、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親海環境品質提升等工作,建設“水清灘凈、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美麗海灣,推動全省海洋生態環境穩中向好。
加強陸海污染協同治理。實施入海河流氮磷減排,建立入海河流(溪閘)總氮、總磷監控體系。到2025年,全省主要入海河流(溪閘)總氮、總磷濃度得到有效控制。依據沿岸入海污染源專項排查成果,繼續推進“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體系,做到科學監測、分類治理。全面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口,“一口一策”建立工業直排海污染源管理檔案。2022年起,全省排海污染源實現總氮、總磷排放零增長。到2025年,全面形成設置科學、管理規范、運行有序、監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監管體系。優化海水養殖布局,對禁養區內養殖行為進行清理整頓,嚴格規范限養區內養殖行為。規范網箱養殖,加快海水養殖綠色轉型,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進養殖尾水生態化治理。提升大型沿海港口環境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港口、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接收、轉運和處理體系,有效控制船舶港口污染。到2022年,全省沿海二級以上漁港全面建成(配齊)污染防治設施設備。探索建立“藍海”指數,全面實施灣(灘)長制。按照“一灣一策”要求,持續加強杭州灣、象山港、三門灣、樂清灣等重要海灣生態環境整治。
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加強重點海灣(灣區)、重要島群等生態保護修復和監管。實施退圍還灘、退養還濕工程,加強濱海濕地修復。嚴格落實國家圍填海管控政策,除國家批準的重大戰略項目用海外,禁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加強岸線岸灘修復,結合海塘安瀾工程,開展海堤生態化改造,構造沿海生態海岸線,確保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和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減少。加強海洋生物資源保護,嚴格實施休(禁)漁制度,控制近岸捕撈強度。推進海洋牧場建設,科學引導和規范管理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促進海洋生物資源恢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提升公眾親海環境品質。優化海岸帶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布局,嚴控生產岸線,保護自然岸線和生活岸線。推進海岸綠化,營造海岸自然景觀空間,拓展公眾親海岸灘岸線。推進海岸美化,結合美麗城鎮、美麗鄉村、美麗田園、美麗庭院等建設,完善海岸配套公共設施。加強海水浴場、濱海旅游度假區等親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提升海水浴場環境質量。建立海上環衛機制,強化岸灘和海漂垃圾的統籌治理和常態化監管。建立健全排污、保潔、道路、綠化等長效管理機制。
專欄4 治海領域重大工程
1. “美麗海灣”建設工程。編制全省“美麗海灣”建設方案,推進各沿海設區市“美麗海灣”建設工作。推進落實灣(灘)長制,加強入海排污口整治、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等工作,因地制宜打造特色“美麗海灣”。到2025年,率先建成臺州灣、梅山灣、沿浦灣、舟山南部海域等“美麗海灣”樣板,全省建成“美麗海灣”10個左右,岸線長度不少于400千米,海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 生態海岸帶先行段建設工程。按照“以點帶面、重點先行”原則,統籌考慮現狀條件、資源稟賦、特色彰顯、先行意義,選擇長度40公里左右、腹地深度20公里左右的區域作為生態海岸帶先行段,開展海岸帶先行段建設。到2025年,先行建設海寧海鹽先行段(河口田園型)、杭州錢塘新區先行段(濱海都市型)、寧波前灣新區先行段(濱海濕地型)、溫州168先行段(山海兼具型)。
(六)實施分類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安全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和風險防控,加快構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體系,著力消除突出污染風險隱患,有力保障“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深化土壤污染源頭精準防控。強化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快實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2023年底前,各設區市基本建立污染源全口徑清單,做到“發現一處、管控一處”。推進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治,2021年底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全部納入排污許可證統一監管。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落實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污染隱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設施設備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義務,落實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監督性監測要求。
實施農用地土壤分類管理。根據全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結果,分類落實農用地土壤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要求。將優先保護類耕地納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全面實施以“水肥調控、阻隔劑施用、低累積作物培育”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在全面落實種植結構和用地功能調整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客土置換、生物修復等措施,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濃度,“十四五”期間,確保全省嚴格管控類耕地面積不增加。
落實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推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與國土空間規劃監管的銜接,嚴格落實用途變更為敏感用途地塊的土壤污染強制性調查評估和管控修復制度。整合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和用途變更為敏感用途地塊,統一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實現開發利用“負面清單”管理。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用地準入管理和部門聯動監管,實施一批重點污染地塊管控和修復。加強建設用地地塊土壤修復的環境監管,督促落實二次污染防治要求。
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實施地下水國考點位水質鞏固(提升)行動,確保實現國家下達的水質目標。以沿江沿河重點化工園區為重點,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按照“一園一方案”,落實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措施。對已查明的地下水重污染工業企業,依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督促落實自行監測、溯源斷源、管控治理等措施。組織臺州市、麗水市加快實施重點工業園區、垃圾填埋場、礦山等不同類型的地下水污染治理試點,探索形成一批成熟適用的技術路線和管理模式。
專欄5 土壤和地下水領域重大工程
1. 建設用地地塊管控和修復。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地塊為重點,實施50個重點地塊土壤修復工程。
2. 重點工業園區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寧波市、溫州市、紹興市、臺州市和衢州市等重點化工、電鍍和印染園區,實施地下水污染阻隔、管控和治理。
3. 麗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示范區建設。麗水市實施11個地下水污染調查、管控、治理等試點項目。
(七)聚焦閉環管理,建設全域無廢城市
堅持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全域“無廢城市”建設為載體,統籌推進工業和其他固體廢物管理,推進塑料等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構建固體廢物多元處置體系,實現固體廢物全過程閉環管理。
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化。推行綠色產品設計、綠色產業鏈、綠色供應鏈、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形成一批“三廢”產生量小、循環利用率高的示范企業和示范園區。全面加強企業工藝技術改造,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夯實產廢者的主體責任,延長產廢者的責任追究鏈條,推進源頭減量。減少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使用量,減少農業廢棄物產生量。全面推進物流、網絡購物平臺綠色包裝的應用。加強產塑源頭管控,嚴禁生產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塑料制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長效機制,到2025年,城鄉一體的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加強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建立健全精準化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能化高效清運、最大化資源利用、集中化統一處置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治理體系。以小微產廢企業廢物、實驗室廢棄物為重點,健全危險廢物集中統一收集模式。加快補齊縣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短板,實現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網絡體系全覆蓋。建立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戶參與的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持續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和廢舊農膜、化肥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運輸和處置的運作模式,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推進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建設。到2025年,實現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統一收集全覆蓋,累計建成省級高標準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小區3000個、示范村1800個以上,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
拓寬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渠道。深入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城市和基地建設,促進固體廢物資源利用園區化、規模化和產業化,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利用及建設預處理點工作試點,著力解決廢鹽、飛灰等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產品出路難的問題。以高效利用、就近就便為原則,著力提升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強畜禽糞污處理設施長效運維。到2025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處理率達到92%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推廣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促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到2022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0%。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的資源化利用和消納體系。
提升固體廢物末端處置能力。將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醫療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建立各類固體廢物處置設施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共建共享,提高處置設施利用效率。構建多元處置體系,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實驗室危險廢物,燃煤電廠協同處置油泥、鋼鐵廠協同處置重金屬污泥,重點研究并實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熔融、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試點項目。動態調整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規劃,制定浙江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標準,開展行業提升改造行動,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符合“排放清潔、技術先進、外觀美麗、管理規范”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
健全固體廢物閉環式監管體系。大力推行固體廢物監管信息化,持續擴大全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應用覆蓋面,推進跨部門、跨層級、跨領域的數據共享和平臺互聯互通,實現對固體廢物全過程閉環管理。加強固體廢物物流、資金流監管,探索產廢單位與處置單位資金直付模式,斬斷中間環節黑色利益鏈。運用“互聯網+信用”監管手段,將“無廢”處置信息納入企業(個人)信用檔案。到2025年,所有設區城市及60%的縣(市、區)建成“無廢城市”。
專欄6 治廢領域重大工程
1. 完成全域“無廢城市”建設。覆蓋工業、生活、建筑、農業、醫療等五大類固體廢物,打通產生、貯存、轉運、利用、處置五個環節,率先完成全省域“無廢城市”建設。
2.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網絡建設。開展生活垃圾轉運站建設和升級改造,推進固體廢物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場建設;推進小微產廢企業及實驗室等固體廢物集中統一收運體系建設等。
3. 固體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設施建設。開展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廢棄物等固體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實現處置能力與固廢產生量相匹配。
4. 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提升改造。制定相關工作標準,明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提升改造工作要求,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八)統籌保護修復,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深化生態文明示范創建,加強重要生態空間保護監管,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夯實全省生態安全基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構筑省域生態安全格局。加快構建以自然保護地為基本骨架和重要節點的省域生態安全格局,到2025年,完成所有自然保護地的整合優化和勘界定標。科學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強化底線約束。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功能不降低。
強化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以森林浙江建設為載體,大力開展山地、坡地、城市、鄉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設。推進沿江沿河沿海自然濕地保護修復,嚴格控制灘涂濕地圍填,逐步恢復杭州灣、玉環漩門灣等濕地生態功能。加強錢塘江、甌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頭地區以及平原河網等水生態健康退化水域保護修復。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有序開展退耕還林還草、退田還湖還濕。全面推進綠色地質勘查,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和綠化,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開展新安江國家級水土流失預防區和其它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因地制宜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開展城市受損山體和廢棄工礦用地修復,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
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開展陸域和海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評估,推進以縣域為單位野生動植物資源本底調查試點,編制全省重要生物物種目錄,建設生物多樣性信息管理平臺,繼續推進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大力推進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建設,進一步提升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與管理水平。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開展候鳥遷徙路線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珍稀瀕危物種資源保育、種群恢復與野化放歸和重點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保護,構建野生動植物就地、遷地保護體系。開展農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強化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等重點區域外來物種入侵管控。
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統一監管。加強重要生態系統監管,推進自然保護地監測網絡建設,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建立省級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對重要生態空間的生態功能、生物多樣性保護狀況及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進行定期評價。深入實施“綠盾”專項行動,落實問題整改和銷號。依法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偷獵捕獵、濫墾濫采、違規販賣、加工利用及破壞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境等違法行為,強化野生動物保護和疫源疫病防控。
專欄7 生態保護領域重大工程
1. 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開展新安江國家級水土流失預防區及其它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推進全域綠色地質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強化公益林建設和天然林保護,加強濕地保護修復,因地制宜開展土地綜合整治,開展海岸線保護與整治修復。
2. 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陸域和海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和評估,在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錢江源片區范圍內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示范建設,支持麗水市打造國家生物多樣性保護引領區。加強全省自然保護區規范化管理。
提升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水平。科學設置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指標,加強創建動態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機制,形成生態創建的長效機制和品牌效應。到2025年,80%以上的市、縣(市、區)建成省級以上生態文明示范市縣。加大“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力度,統籌推進湖州、衢州、麗水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示范區,形成先行先試的示范效應。
專欄8 生態文明示范領域重大平臺
1. 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建設。建設范圍涉及開化、龍泉、慶元、景寧4縣市14鄉鎮53個行政村。按照《錢江源—百山祖國家公園總體規劃》,組建國家公園管理機構,完善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修復,有效解決多頭管理的碎片化問題,形成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的新體制新模式,保障區域生態安全。
2. 全國生態環境健康管理創新區建設。在發布環境空氣質量健康指數(AQHI)的基礎上,將AQHI、度假氣候指數、人體舒適度指數、負氧離子、水質、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等指標量化,并應用于生態價值轉化。以云和縣為樣板,打造生態環境健康體驗地,率先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難點問題上取得突破,復制經驗推廣,并努力成為全國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標準的制定者。
3. 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建設。按照《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建設框架方案》,以持續提升水質、持續改善景觀為目標,以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綠色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為重點,以體制創新、制度供給、模式探索為動力,建立健全水生態系統保護新體系,探索實施生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路徑,推動形成城鄉融合民生幸福新模式,加快構建生態環境共建共保新機制,在全國率先形成飲用水源地保護與發展的千島湖模式,使淳安縣域成為生態更優、發展更好、生活更幸福的美麗浙江大花園樣本地。
4. 安吉縣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綜合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落實《新時代浙江(安吉)縣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綜合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推進構建高標準生態保護機制、高質量綠色發展機制、高水平開放合作機制、一體化城鄉融合機制、市場化要素配置機制、現代化縣域治理機制。
(九)強化風險防控,牢守環境安全底線
堅持主動防控和系統管理,加強生態環境風險源頭防控,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化學物質監管、重金屬污染防控、新型污染物防控、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風險源頭防控。強化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環境風險源企業名錄,實現隱患問題錄入、督辦、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強化區域開發和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評價,對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和新型污染物的項目,實行嚴格的環境準入把關。推進重點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嚴格禁止污染型產業、企業向中上游地區轉移,切實防止環境風險聚集。以石化、化工、冶煉、石油儲運等行業為重點,加強對沿海企業的環境監管,高度重視因臺風、風暴潮等海洋自然災害導致的次生環境災害風險。加強傾倒區使用狀況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廢棄物向海洋傾倒活動的風險管控。
嚴控重點領域環境風險。完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持續推動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減排。加強尾礦庫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尾礦庫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做好化學品環境管理,重點防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化學物質生態環境風險,推動企業做好履約相關工作。加強危化品、危險廢物運輸風險管控及船舶溢油風險防范,推進海上環境安全應急網絡共建共享,加快危化品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嚴防交通運輸次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加強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持續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夯實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基礎。
強化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徹底解決桐廬縣神仙洞環境隱患問題,全面提升771礦輻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全省5G通信、電力等行業監督性監測機制,確保電磁相關設施設備達標合法運行。加強放射源安全監管,實現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實時監控有效全覆蓋。強化放射性物質生產、核醫學、探傷以及伴生礦等高風險活動輻射安全監管,強化核電基地、寧波舟山石化建設項目、秦山核電小鎮等重點區域輻射環境監管,確保全省輻射事故發生率低于1起/萬枚·年。加強放射性廢物和廢舊放射源監管,保障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全運行,確保廢舊放射源收貯率100%。
健全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健全政府、企業和跨區域流域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演練。深入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預警體系和水污染物多級防控體系試點建設,力爭重點化工園區覆蓋率達到100%。健全環境應急管理指揮體系,加強應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運輸、城市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間的應急聯動,推進跨行政區域、跨流域上下游環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提高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協同處置能力。健全環境應急社會化支撐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生態環境風險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深化甬舟石化一體化環境應急聯動工作。
專欄9 生態環境風險管控重大改革和政策
1. 推進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預警體系和水污染物多級防控體系試點建設,力爭2025年底前重點化工園區全部建成。
2. 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環境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社會化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中心和專業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在主要跨界河流、入海河流、重點飲用水水源地河流探索開展環境應急工程試點建設工作。
(十)深化改革創新,構建現代治理體系
堅持全面深化改革,推進綠色治理集成改革,落實政府、企業、公眾等各類主體責任,完善環境治理法規標準,健全綠色發展激勵機制,優化環境治理監管服務機制,積極構建政府有為、企業有責、市場有效、社會有序的大生態保護格局。
嚴格落實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完善綠色導向的領導責任體系和績效考核機制。完善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落實省直各有關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深入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環境質量綜合排名制度,建立健全“河湖灣灘林長制”長效機制。加強中央和省兩級督察銜接聯動,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長效機制。推進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嚴格落實企業污染治理、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強化企業持證排污和按證排污。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完善監督舉報、環境公益訴訟、環保設施公眾開放等機制,鼓勵和引導環保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污染監督治理。
完善環境治理法規標準。完善法規規章,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辦法,研究制修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核與輻射環境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時清理與上位法不一致、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強化標準引領,制修訂化學纖維、制藥、水泥、汽車維修、紡織染整、工業涂裝、鍋爐等行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以及水生態修復、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土壤污染風險評估等領域技術規范。
健全綠色發展激勵機制。持續優化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建立穩定的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探索完善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應用體系,加快核算成果多元應用。深化麗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國家試點、安吉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綜合改革試點、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等建設。建立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新安江—千島湖生態補償試驗區,深化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完善森林、濕地生態補償機制以及耕地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實施固體廢物處置生態補償機制。深化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標準建設,探索建立生態信用行為與金融信貸相掛鉤的激勵機制。推廣生態環境第三方治理,規范環境治理市場秩序。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健全第三方污染治理收費機制,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強化綠色稅制改革,依法征收涉VOCs物質和揚塵環境稅。實施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深入開展環保服務企業行動,完善治污正向激勵機制,引導資源環境要素向優質企業、優勢產業和優勢區域集中。
健全環境治理監管服務機制。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環境治理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逐步擴大“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覆蓋面。整合銜接環評審批、污染源監控、執法監管等環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建立非固定源減排管理體系,實施基于環境質量改善的區域流域排污總量控制。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健全鄉鎮(街道)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跨區域、跨流域環境監管,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完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健全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全過程閉環管理長效機制。強化重點園區、重點企業環境監管,構建以環境信用評級為基礎的分級分類差別化“雙隨機”監管模式。探索建立重點區域走航監測常態化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銜接機制,健全生態環境案件集中管轄機制。
專欄10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重大改革和政策
1. 深化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改革。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健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價值體系、轉化體系。
2. 健全生態補償制度。完善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探索建立區域合作、區域互助、區際生態補償等機制。完善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實施固體廢物處置補償機制。
3. 完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融合銜接,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監測、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建立健全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
4.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快補齊海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農業農村、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推進標準化、規范化執法,構建以環境信用評價為基礎的分級分類差別化“雙隨機”監管執法模式。
5. 建立健全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創新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模式,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污染問題發現機制,提升社會化、智能化、專業化環境污染問題發現能力,精準有效打擊各類污染嚴重、性質惡劣、影響重大的環境違法行為。
(十一)推動數字賦能,提升整體智治水平
堅持“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理念,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和監測能力建設,加快新一代數字技術集成應用,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系統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推進生態環境數字化改革。加快推進數字化集成應用和核心業務流程再造,依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臺,進一步集成生態環境領域各類數字化應用系統,加快建設空氣質量鞏固提升、深化碧水行動、“無廢城市”建設、河湖庫保護等場景模塊,以及企業危險廢物處置等應用場景。全面推動數字化技術與生態環境保護業務的深度融合,綜合運用環境質量、污染源管理等大數據分析,構建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預警監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全要素態勢智慧感知能力。進一步推進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數據共享、業務協同,實現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和公共應用支撐體系互融互通。
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出臺生態環境執法裝備現代化標準,完成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服裝、車輛、設備、辦公場所等配置。加快配置無人機、無人船、遠紅外、走航車、便攜式VOCs檢測儀等高科技裝備,建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裝備調度制度,實現全省非現場執法全覆蓋。加強省級執法指揮系統建設,探索建設省級辦案執法隊伍。深化執法稽查,繼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建立執法分析研判機制、環境管理異常數據溯源排查及聯動執法機制。
強化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升級完善大氣復合污染立體監測網絡,加快省級以上開發區和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加強O3和PM2.5協同控制監測,推進大氣環境走航監測系統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監測預警系統,提升顆粒化學組分、光化學污染、區域大氣污染傳輸和大氣遙感監測監控能力。建立陸海統籌的水環境監測網,構建以自動監測為主、手工監測為輔的“9+X”地表水水質監測與評價體系,推進重點水域、交接斷面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建設地表水水質預報預警平臺,推進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到2025年,縣控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覆蓋率達到100%。統籌優化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探索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監測試點。加強生物生態監測能力建設,加強衛星遙感、水質指紋、非靶向分析和環境DNA等技術應用,完善全省藻類預警應急監測網絡,建立完善全省水生態質量監測網絡和評價體系,開展生態毒理監測。構建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溫室氣體監測體系,提升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溫室氣體監測、排放源溫室氣體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逐步建立統籌固定源、移動源、面源的污染源監測體系,推動VOCs、總磷、總氮等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施。推進自動監測站電子圍欄體系建設。增加降水全指標自動監測系統建設。按照“做強省級、做大市級、做實縣級”的要求,提升各級監測站基礎能力,支持軟硬件處于領先的市級站差別化發展專長業務,推進形成3個以上區域性監測中心。完善應急監測網絡,加快形成能夠同時應對兩起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新建核設施外圍輻射環境監督性監測系統,持續提升省市兩級輻射環境監測機構隊伍能力,推動省部共建康橋輻射監測實驗基地。
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重點領域和環境污染治理重要問題,加快生態環境核心技術和創新管理研究,重點開展傳統產業綠色化轉型、水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大氣污染協同控制、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固體廢物處置與資源化、生態環境智慧化監測監控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開展生態環境政策及標準體系研究,每年實施一批生態環境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建設,積極搭建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促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培育和壯大環保產業發展,健全生態環境技術服務體系,加大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支持力度。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建立人才庫,激發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夯實科技創新基礎。
專欄11 能力建設領域重大工程
1. 生態環境監測執法能力提升。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優化水、氣、土、海洋及生態監測等站點布設,實現地表水縣控以上斷面自動監測全覆蓋、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全覆蓋、省級以上開發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全覆蓋。加快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建設。
2. 數字化管理平臺建設。迭代升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臺,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固體廢物管理、應急管理等業務領域平臺建設。
3. 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圍繞流域、區域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及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短板,開展生態環境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地方環境標準制修訂研究。優化提升現有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技術研發平臺,全面參與長三角地區生態環境聯合研究中心建設,提升浙江分中心研究能力。
(十二)促進開放協作,推動區域共保聯治
堅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聯治,落實“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聚焦區域性、跨界性重點難點生態環境問題,健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積極推動區域與國際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區域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新路徑。
共保區域重要生態系統。以自然保護地等生態空間為重點,合力保護跨省重要生態系統,整體提升生態系統功能。協同推進天然林保護,共筑皖南—浙西—浙南山區綠色生態屏障。合力保護天目山—懷玉山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合力共建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杭黃世界級自然生態和文化旅游廊道、環太湖生態文化旅游圈、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等。共同推進太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探索跨界區域湖區治理新模式。協同推進沿江沿河沿海生態修復,建設以大運河、杭州灣沿江沿海岸線為重點的重要生態保護帶。
共治跨界環境污染。以環杭州灣地區為重點,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統一區域重污染天氣應急啟動標準,降低污染預警啟動門檻。推動跨界水生態環境治理,協同推進新安江—千島湖、大運河、太湖、太浦河等重點跨界水體治理,共同推進長江口、杭州灣等河口海灣整治。加強固廢危廢污染聯防聯治,推動固體廢物區域轉移合作,完善危險廢物產生申報、安全儲存、轉移處置的一體化標準和管理制度。協同推進區域噪聲污染治理。
共建區域生態環境協作機制。以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大運河文化帶等國家戰略區域為重點,加強協同治理、一體保護、同保共享和引領示范。加快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協同推進生態環境標準、監測和執法“三統一”,并在長三角區域逐步推廣。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探索建立跨行政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協調機制。推進生態環境數據共享和聯合監測,加強區域應急聯動,防范生態環境風險。推動完善區域生態補償制度體系,探索建立資金、技術、人才、產業等相結合的補償模式,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長效機制。
共推生態環境保護合作交流。落實省政府與聯合國環境署戰略合作備忘錄,更好地向世界展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強國內外低碳發展合作,扎實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依托“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聯盟等平臺,加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產業發展、綠色金融與投資、綠色技術創新等方面交流合作。積極推進紹興諸暨、杭州青山湖省級環保產業示范園區建設,引導環保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與交流。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為契機,深入推進湖州市、衢州市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
專欄12 區域共保聯治重大改革和政策
1. 建立健全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在現有長三角區域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基礎上,調整優化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在治水、治氣、治土、治廢、生態保護等全方位協調推動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
2. 構建長三角區域現代化氣候治理體系。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實踐活動。率先將碳排放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推動區域內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率先達峰。建設區域“零碳”示范體系,開展“零碳”示范創建,打造“碳中和”試驗區,推廣“碳標簽”實踐。探索建立區域溫室氣體監測網絡。推動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積極開發林業、海洋、濕地等碳匯資源。
3. 健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管理“三統一”制度。堅持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的戰略導向,統籌推進一體化示范區生態環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體化示范區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統一的“三統一”制度,并在長三角區域逐步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目標任務
建立省級部門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協調及監督作用,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各市縣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和“四個重大”,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二)強化投入保障,落實重大工程
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加大對綠色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修復、應對氣候變化、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等重點工作的投入力度。完善多元化的生態環境投入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積極創新各類投融資方式,大力推進生態環境治理市場化。圍繞規劃目標和重點問題,實施一批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各級財政資金優先予以支持。
(三)強化信息公開,推動社會監督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和數字媒介等各類媒體,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定期公布環境質量、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等規劃實施信息,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公開。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強化環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規劃實施公眾反饋和監督機制。
(四)強化評估考核,促進規劃實施
建立規劃實施年度調度機制,完善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機制。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和“美麗浙江”建設考核評價體系。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在2023年年中和2025年年底,對規劃執行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
編輯:梁愛光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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