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讀“溧陽市新金峰水泥‘12·31’事故報告“有感:安全防護罩還原很難嗎?
近日,溧陽市應急管理局公開了“溧陽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12·31’一般機械傷害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在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準時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明確事故原因是,新金峰水泥A線均化庫堆取料機減速機平臺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未按照《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第6.1.6條的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裝置,王求生進入該區域時衣物被卷入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繼而身體被牽引至電磁離合器和傳輸皮帶之間的狹小空間無法掙脫。經法醫鑒定,王求生因機械傷害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事故性質認定為,溧陽市新金峰水泥有限公司“12·31”一般機械傷害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引用第6.1.6條的規定,以操作人員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為基準,凡高度在2m之內的所有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外露危險零部件及危險部位,都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在事故調查中,現場勘查發現與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脫離的拱形防護罩(寬0.3米,高0.35米)在減速機平臺底部西北側。而正由于崗位工衣物被卷入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繼而身體被牽引至電磁離合器和傳輸皮帶之間的狹小空間無法掙脫,發生安全事故。
拱形防護罩是被誰“拋棄”的?從調查報告中可知,堆取料機的上部堆料機,由金峰集團公司石破系統負責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防護罩應該是在設備檢修維修時,把防護罩拆下放在一邊。而在完成主體設備檢修維修工作后,錯誤認為,防護罩沒還原又不會影響設備運轉,于是修理工就拍拍屁股走人。本來平臺狹窄,放在一邊的防護罩挺礙事,久而久之,被“踢”到了平臺底部去了。
《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這里所指的“三同時”要始終貫穿在生產和使用全過程中,決不只是應付項目竣工驗收。在每次主體設備檢修維修時,當需要拆卸安全防護裝置后,必須在主體設備檢修維修工作完成后,原樣恢復安全防護裝置,主體設備才能投入運行。企業設備管理人員在原樣恢復安全防護裝置之前,不應驗收。而作為崗位工,如發現安全防護裝置沒有復原,應拒絕操作!
由于安全防護罩比較容易走形,每拆一次后,在還原過程中,緊固件對中往往需相互調整,這就有點費時,修理工要有點耐心,不能甩下防護罩不管,給生產運行留下重大安全隱患。在企業除了發生安全防護罩不還原弊病之外,常見的還有防護罩的緊固件缺失,致使安全防護罩安裝不穩固,反而被視為“累贅”,崗位工為圖個“清靜”干脆卸了,這同樣給生產運行留下重大安全隱患。
作為事故原因,還應查清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拱形防護罩是怎樣在拆卸后沒被還原的?查清后,從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防止類似安全事故發生。
新金峰水泥A線均化庫堆取料機減速機平臺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防護罩被“拋棄”,使崗位工在現場衣物被卷入傳動部位,致使崗位工被硬生生拽入電磁離合器和傳輸皮帶之間的狹小空間,無法掙脫,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從調查報告所附圖五照片顯示,平臺上電磁離合器傳動部位可見明顯血跡,電磁離合器傳動軸連接處可見衣物碎片。說明事故發生時很慘,崗位工遭受到了多大痛苦??!
這一血的教訓警示全行業,安全防護裝置在設備檢修維修后必須還原,安全防護裝置在任何情況下要保證完好無損。安全防護裝置缺失下,設備不準運行!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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