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有點大!哈爾濱啟動排污許可證檢查行動,水泥行業在列
根據黑龍江省生態廳2月26日發文,為切實貫徹落實3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要求,今年,哈爾濱市將啟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抽查、打擊無證違規排污行為執法活動、持續開展排污許可全覆蓋回頭看等多個專項行動,規范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
排污許可“全覆蓋”
2017年以來,哈爾濱市基本實現了排污許可“全覆蓋”。《條例》施行后,哈爾濱市將按照《條例》要求,通過加強排污許可證發放情況核查、抽查;全面推行排污許可管控清單制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式,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相關監管工作。
全面落實《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年)》,重點對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情況、執行情況進行抽查,累計抽查比列分別達到50%、30%以上,尤其對化工、石化、制藥、水泥、造紙、農藥、化肥、醫院、食品制造、酒及飲料制造、屠宰及肉類加工、農產品初加工、加油站、家具制造、熱力生產與供應等重點行業和占比較大行業,加大抽查比例。
通過建立排污單位環境管理正負面清單和問題清單,進一步完善排污許可管理要求,逐步形成排污單位內部環境管理規范,實現全要素、全鏈條管理。
推進行政許可與行政執法銜接,增強監管合力,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持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原則,同時加大對涉及民生領域、對環境影響程度很小的排污登記類單位的幫扶指導。
下一步,哈爾濱市生態環境部門在加大核查、抽查企業排污許可證的同時,強化發證后的監管工作,對排污單位不按證排污、不達標排放問題,將加大處罰力度,全面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什么是排污許可制?
排污許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關乎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和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多年探索、實踐積累、經驗借鑒、問題倒逼的基礎上,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形成了解決路徑,為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完善奠定了法規基礎,為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供了長牙齒的制度利器。
排污許可制試點以來,雖然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開始頒發排污許可證,為加強固定污染源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地區也一定程度上存在重發證輕證后監管,持證排污單位不按證排污、不達標排放的問題,排污許可權威性需要強化。可以說,核發排污許可證僅僅是管理的開端而不是結束,許可證的權威不是發出來的,而是證后監管管出來的。
《條例》以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為手段,壓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推動主動守法,同時推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轉變角色、找準自身定位、履行好監管職責。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必將有力推動將排污許可制打造成改善環境質量的制度利器。
編輯:賁子喻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