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廣西一地全面禁止經營性采砂!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防城港市防城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定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從保護生態環境的角度出發,禁止保護區范圍內進行經營性采砂;因防洪吹填加固堤防和疏浚,整治河道、航道需要采砂的,不得超過工程項目對應的開采量;同時強調了農村居民自建房屋需要采砂的,應當嚴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規定開采。
防城江是防城港市的母親河,是防城港市及城區生產、生活用水的重要的淡水來源。防城江全長83.84公里,流域面積894.6平方公里,流經扶隆、那勤、大菉、華石、文昌、水營等鄉鎮、街道辦,沿途匯集了扶隆江、那勤江、大菉江、華石江等較多支流,最終流入防城港西灣。
近年來,防城港市不斷加大水環境保護的工作力度,并取得了顯著成效。2020年防城江、明江、北侖河等主要河流考核監測斷面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水質優良比例100%;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100%;市、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100%。
針對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的茅嶺江流域、茅尾海海域非法采砂問題,防城港市全面啟動打擊非法采砂行動,截至今年4月,出動執法人員1148人次,共清查整治茅嶺鎮及周邊砂場58個,公安機關抓獲17名違法嫌疑人;依法強制拆解62艘涉案船只方向盤、方向機液壓傳動軸及機械動力,依法集中查扣涉嫌非 法采砂船只21艘,啟動“三無”船只沒收拆解程序;對逃離防城港市水域的34艘船只將聯合相鄰市繼續追查打擊,實行24小時值班蹲守,努力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防城港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芳表示,“完善防城江流域生態保護機制,增強水環境風險管控能力,保護和改善防城江流域水環境,保障群眾用水安全,制定《條例》十分必要。”
《條例》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防城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危害水環境的行為進行舉報,有關單位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將對防城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編輯:戴冬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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