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煤企打響新年反腐第一槍:現任副董事長、原董事長、原總工程師齊齊被查落馬
牛年春節剛過,反腐部門已上線,強勢打響能源反腐第一槍!
華夏能源網(www.hxny.com)獲悉,2月20日下午,遼寧省紀委監委連續發布三條重磅消息:對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沈煤集團”)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張興東,對原黨委書記、原董事長林守信,對原總工程師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興東存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打高爾夫球娛樂活動,違規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費用等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林守信存在長期參與迷信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等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經查,魏剛存在對抗組織審查,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等問題,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短時間內一齊“拿下”同一家國企的現任、前任三名高管,這在能源圈比較少見,也可見反腐部門的雷霆萬鈞之勢。三人的問題之間有沒有關聯、是否存在窩案和集體串通腐敗問題?其中兩人都存在“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是否會牽連出更高級別的領導腐敗問題?這些疑問都有待紀檢部門后續更深入的審查通報披露。
三位現任、前任高管齊齊落馬,對沈煤集團、遼寧省能源產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A股上市公司遼寧能源(SH:600758)都會帶來激烈沖擊。
沈煤集團前身為1983年由原來的沈陽礦務局、本溪礦務局、遼寧煤礦建設局“三局合并”組成的沈陽礦務局。2000年12月,沈陽礦務局改制為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系遼寧省國資委下屬企業。截止2015年末,沈煤集團員工總數3.2萬人,企業資產總值322億元,年均完成商品煤產量1200余萬噸、經營總收入90億元以上。
2014年,沈煤集團作價60億,將煤炭開采、火電的核心經營性資產將注入旗下上市公司紅陽能源(600758),紅陽能源從單一的電力、暖氣供應及相關業務發展成為煤炭、電力聯營的大型能源企業。
2020年5月21日,紅陽能源更名為遼寧能源(遼寧能源煤電產業股份有限公司,SH:600758)。2020年底,沈煤集團并入遼寧省能源產業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遼能產控集團”)之下,與遼寧能源均為遼能產控集團的二級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遼能產控集團持有遼寧能源31.41%股份,為控股股東;沈煤集團持有遼寧能源10.1%股份,為第三大股東。
華夏能源網(www.hxny.com)注意到,遼能產控集團是員工超13萬的“巨無霸”企業,注冊資金200億元、煤炭年生產能力達到6525萬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其總資產776億元,凈資產341億元,營業收入225億元,利潤總額7.89億元,是一家不可小覷的大型國有企業。
張興東: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
張興東,男,漢族,1968年12月出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學位。2013年07月起,任沈陽煤業集團副董事長。期間還曾任遼寧紅陽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沈陽焦煤公司黨委書記、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張興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興東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參與迷信活動;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歸個人使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打高爾夫球娛樂活動,違規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費用;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和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張興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興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林守信:長期參與迷信活動,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林守信,男,漢族,1956年1月生,遼寧本溪人,大學學歷,1972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5月至2018年6月,任沈煤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其后在2018年6月退休。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書記、原董事長林守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守信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長期參與迷信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決定國有控股企業借款給私營企業;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和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林守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林守信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魏剛:對抗組織審查,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
魏剛,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學位。2003年12月至2011年4月、2014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間,任沈煤集團總工程師,2018年9月退休。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沈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工程師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剛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對抗組織審查;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向領導干部贈送錢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干部選拔任用和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魏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魏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編輯:劉群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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