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其官方網上表示,印度市場監察委因Holcim公司蔑視收購法,已經對其處以了2.5億盧比(約540萬美元)法律允許的最大額度的罰款。
Bloomberg新聞報道,世界第二大水泥制造商Holcim在2005年3月提出收購印度聯合水泥公司更多的股份,達到三分之一之多。
市場監察委在一項聲明中表示,Holcim對新德里石棉水泥制造商Everest工業公司提出公開收購,但糟到失敗。之后,Holcim又間接收購了由聯合水泥控股達76%的Everest工業的多數股份。聲明中表示,Holcim此舉已經違反了印度的法規。
瑞士Holcim發言人Roland Walker在電話采訪中表示:“印度監察委作出這樣的決定是沒有根據的,公司會提出控訴。”而Everest執行董事Manish Sanghi對此則不愿作評論:“目前,我們還沒有收到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關于該判決的通知,我也只是通過媒體才知道有這回事。”
SEBI透露,Holcim曾向監察委表明,公司至今還沒有收購任何在生產中使用光纖水泥的資產,因為自1994年和2005年起瑞士和歐盟分別都禁止了石棉光纖的使用。監察委也表示:盡管印度允許使用石棉光纖,Holcim也不打算在生產中使用石棉光纖,因為它要在它的市場里使用同一種產品標準。
Holcim同時還表示,公司通過與聯合水泥股東的協商,打算讓印度水泥商瓜分其在Everest工業的股份。
Holcim表示,公司不需要向Everest工業的股東進行公開收購,SEBI官員Amit Pradhan所謂的判決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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