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山東 這些省也禁止跨省置換!
日前,山東工信廳發布了山東省建材工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其中,針對水泥行業發展重點,提出要整合退出低效產能,并明確嚴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產能轉入。
我國經濟步入中高速發展期后,水泥行業長期處于高位運行期,水泥產能快速擴充。隨著我國經濟步入調整期,產能過剩問題一再加劇,產能與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行業內關于產能置換的討論聲此起彼伏。
2020年12月16日,由工信部發布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修訂稿)》中有關跨省置換的表述如下:跨省產能置換,須由出讓產能企業制定產能出讓方案,報出讓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公告。
早在2017年12月31日工信部發布的《關于印發鋼鐵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17]337號》中就明確規定,產能置換應有利于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置換的,產能指標應由轉出地和轉入地省級主管部門分別核實確認,在各自門戶網上公告。
2018年8月,由工信部辦公廳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聯合發布的《關于嚴肅產能置換 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工信廳聯原〔2018〕57號)中明確規定,跨省置換的,轉出地省級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產能指標并在門戶網站上公告,轉入地(項目建設地)省級主管部門在公示產能置換方案前,應由轉入地省級主管部門委托全國性的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召開跨省置換聽證會。
據此可見,關于跨省置換的規定日趨嚴格但依然可行。但是從近年來的水泥行業發展歷程來看,由于區域新增產能分布不平衡,大量新增產能涌入的區域市場一度趨于“癱瘓”狀態,一步步淪為價格低谷。
是否應該禁止或限制跨省置換成為行業共議的話題,部分省市也先后出臺相關細則限制產能跨省置換。
事實上,除了山東省明令嚴禁省外熟料產能轉入,山西于2018年4月印發的《山西省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產能置換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水泥行業用于置換的產能,須為山西省境內的產能。
2020年10月,遼寧省工信廳印發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置換實施細則》也明確規定,水泥熟料用于置換的產能,須為遼寧省境內的產能。
據中國水泥網了解,雖未出臺明文,但浙江、江蘇、安徽、江西等省都有相應規定限制跨省置換。此外,四川、湖北省雖沒有相應的規定,但從近年的情況看,還沒有省外置換的先例。2018年工信部發布的《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2018年本)》中明確,四川省引導逐步調整退出水泥熟料產業。湖北省鄂州市、神農架林區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為引導不再承接的產業。
編輯: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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