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泥行業自律工作試行辦法
為貫徹執行國家八部委發改運行(2006)609號文中關于“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的要求,維護浙江省水泥市場正常秩序,為在為全社會提供優質水泥的前提下,堅決制止低于成本銷售的惡性競爭。維護行業的合法權益,特提出如下的關于水泥行業自律工作的試行辦法。
一、成立領導小組,組建監督機構
全省水泥行業成立行業自律領導小組,推選組長一人,副組長二人,小組成員若干名。
領導小組也是監督小組,領導與監督機構辦公室設立在省水泥協會。
二、建立行業自律工作例會制度
全省每季度召開一次行業自律工作會議。
目的:企業間相互溝通信息,了解各地情況,達到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目的。
內容:研討和統一行業的相關工作,做出行業自律的有關決定。
營銷協調工作是行業自律的重要內容之一,根據當前情況,必須立即開展此項工作。
三、分地區開展營銷協調工作
1、營銷協調采取各地區分別進行、相鄰區域相互溝通的辦法。各地區成立營銷協調工作組,組長、副組長由各企業民主推選產生。
2、各地區協調組應制定適合本地區具體情況的實施細則,定期召開協調會。
3、召開協調組會議時,要根據需要邀請對本區域水泥市場有影響的區域外水泥企業代表參加。
4、各地區營銷協調工作會議的記錄本應妥為保存,每次會議的紀要寄省水泥協會,省水泥協會定期寫出階段總結。
5、《全省水泥簡訊》每月15日完成,傳真或發E.md至各地市水泥協會和地區協調組長,以便及時了解各地區的價格和銷售情況。
6、營銷協調中應考慮熟料強度不同、企業所在位置對市場運距不同、品牌效應等影響因素。
7、每次營銷調整,須與鄰近片區適時協商、溝通。
四、營銷自律要有獎罰措旆
獎罰措捕可分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兩類。對不誠信企業將通過不同方式給以通報批評。具體獎罰措施各地區可按實際情況而定(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闡題)。
五、監督執行
1、水泥企業都應遵守各級協調組會議的決定,執行共同商定的營銷決議,不得擅自更改。如有特殊情況應向協調組長報告。
2、企業在銷售中不得賒銷。對太用戶或信譽度好的客戶可有少量賒銷,但賒銷額度須報協調組長。
3、企業在銷售時不得采取回扣或其他各種方式變相降價。
4、監督小組定期分區進行監督檢查,省水泥協會可派員參加。監督情況要及時通報給各企業。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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