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東水泥萬噸線項目獲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批復
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申請審批<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惠塬工業園10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協同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冀銅函〔2020〕12號)收悉。經我廳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委員會2021年第1次會議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2019年12月19日,我廳以陜環評批復〔2019〕66號文件對冀東水泥銅川有限公司惠塬工業園10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復。現該項目擬增加年處置工業固廢、危險廢物10萬噸的協同處置系統,增加升壓站,并對原熟料生產線進行部分調整。根據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規定,項目上述變化屬于重大變動。變動后項目總投資19198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773.22萬元,占總投資的5.61%。
經審查,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后,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能夠得到減緩和控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作為該項目實施的依據。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氟化物執行《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941-2018)表1限值,其他因子執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表1限值,同時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標準要求。合理控制水泥窯工況和投加固體廢物總量,控制氟、氯、硫及重金屬元素入窯的最大投加量,嚴格控制氟化物、重金屬和二噁英類排放。
(二)對窯頭、窯尾和原料調配站、煤磨、生料均化庫、熟料庫、水泥調配站、水泥庫、汽車散裝庫和水泥包裝車間等易產粉塵的工段,均須采用高效收塵、除塵設備進行有效收集和處理,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
(三)落實生產廢水、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確保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全部綜合利用,不外排。危險廢物處置、運輸設施清洗廢水和實驗室危險廢物化驗廢水等經收集后全部送入水泥窯焚燒處置,不得外排。
(四)嚴格落實《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662-2013)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廢物設計規范》(GB50634-2010)中的各項設施和措施。
(五)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煙氣排放口,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監測計劃,重點關注周邊空氣、土壤中的重金屬和二噁英類變化情況。
(六)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要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項目協同處置危險廢物在廠外的運輸應委托有資質單位實施。
(七)嚴格落實防治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環境保護措施,以確保升壓站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均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八)應積極協調耀州區人民政府落實搬遷承諾函,對現有防護距離范圍內的居民進行搬遷安置。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規劃控制,防護距離范圍內不應規劃建設居民區、學校、醫院、行政辦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標,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地方政府。
三、該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成后,應在啟動生產設施或者在實際排污前取得排污許可證。按規定程序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公開環境信息的主體,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規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暢通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自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如超過5年方決定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銅川市生態環境局及耀州分局負責該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七、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送上述生態環境部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2月9日
編輯:大利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