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發展預拌砂漿有待解決的幾個問題
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禁止施工現場攪拌砂漿(以下簡稱砂漿“禁現”),是荊門散辦目前的重點工作之一,該市散辦腳踏實地,循序推進,使荊門市的預拌砂漿從無到有,漸進發展,人們觀念也開始轉變,從不理解到逐步理解,從抵觸到接收,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但隨著推廣應用工作的逐步深入,各種突出矛盾也日益凸現,如果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對推廣應用及砂漿“禁現”工作將大有好處。
(一)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問題。對于干粉砂漿的生產,國家有相關的工業行業標準——《預拌砂漿》(JG/T230-2007),但對于施工環節,卻沒有相應的技術規程,這是工業新產品進入市場使用環節的重要技術標準。目前上海、北京、江蘇等地都相繼出臺了地方性的干粉砂漿生產與應用技術規程,我省卻沒有相關的規范性文件,這項工作相對滯后,給干粉砂漿進入市場施工環節制造了人為的障礙。
(二)施工圖標注問題。為了更好促進預拌砂漿的推廣應用、加快砂漿“禁現”進程,多數地方在出臺“禁現”文件時,都要求: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將使用預拌砂漿納入建設工程項目之中進行管理,設計單位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規定預拌砂漿的品種和等級。實際情況是:圖審機構仍然延用原來的砂漿標注方法,沒有按干粉砂漿的相關產品品種、等級來標注,也就是說這個環節的把關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三)保溫等特種砂漿的散裝化問題。隨著建筑節能工作的深入,今后的住房墻體都必須做外墻或內墻保溫等處理,否則,節能驗收難以達標。由于保溫等特種砂漿的比重較大,而且有逐步提高之勢,因此,在砂漿“禁現”的過程中,保溫等特種砂漿的散裝化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要求,荊門已出現過施工企業推說本地沒有散裝保溫砂漿而要求現場攪拌砂漿的先例,這阻礙了“禁現”工作的全面推進,也使得“施工現場禁止攪拌砂漿”名不符實。
(四)專項資金返退問題。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使用散裝水泥達到一定比例(多數定為70%)后,可以要求返退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隨著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推廣應用,混凝土、砂漿“禁現”工作的強力推進,建設單位使用散裝水泥的比例一般能夠達到這一要求,也就是說,到一定時候,存在大多數建設單位要求返退專項資金的問題。而實現情況是:大多數地方散辦工作人員的經費來源于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仍然實行自收自支制度(荊門散辦也如此)。如果征收的基金多數用于返退,那散辦工作人員的工資及公用經費如何解決,可見這一問題的解決直接關系著散辦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及散辦今后的生存、發展。
當然推廣應用預拌砂漿、實現砂漿“禁現”是散辦的重要工作職責,我們責無旁貸、義不容辭,我們也一定會千方百計、想方設法來實現這一目標,如果有效解決上述幾個問題將大大提高散辦工作人員的積極性,盡早實現砂漿“禁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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