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建筑業應加快轉變發展方式 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首席科學家牛文元
“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總要求下,建筑業作為三大高耗能產業之一,應為實現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作貢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首席科學家牛文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牛文元說,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指出,“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十分強調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把發展循環經濟、推廣低碳技術、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作為我國長期堅持的戰略舉措。
牛文元建議,第一,盡快制定《中國綠色低碳發展行動計劃》。由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科技部組成聯合機構,制定《中國綠色低碳發展行動計劃》,明確2011年~2020年逐年調控總量和具體指標,并與國家的相關規劃銜接,制定具有約束力的低碳發展計劃。該計劃應進一步細化到相關地區、部門、企業和城市,并作為政績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二,盡快建立中國碳足跡檔案。為了實現節能減排和低碳發展的精細化管理,牛文元建議,對我國規模以上企業和百萬人口以上城市,根據卡亞公式,分行業、分類型、分產品進行一次摸底,建立以2010年為基礎年的中國碳足跡檔案。
第三,盡快完成中國碳源碳匯平衡表。牛文元說,我國在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的同時,要積極推進符合國情的碳匯體系建設,增強碳匯能力。我國的碳匯概念不能照搬西方的概念,應把森林、草原、荒漠、濕地、干地、農田等產生的碳匯價值都計算在內,建立自己的碳匯體系、碳匯標準、碳匯會計準則和碳匯交易規則。
第四,盡快出臺促進綠色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牛文元建議,全國人大盡快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促進綠色低碳經濟發展的法律,特別對碳中和標準、碳定額、碳交易規則、碳稅收核定、碳基金管理、碳補償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并據此出臺一系列涉及仲裁標準、獎懲條例、政府采購和市場準入門檻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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