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用實踐詮釋“社會企業”概念
德國巴斯夫和孟加拉格拉珉醫療保健信托基金公司日前宣布合資成立巴斯夫-格拉珉股份有限公司。在孟加拉這樣一個容易被商業遺忘的地方,如此一個商業事件很容易被人視而不見。然而,看似平常的背后卻蘊藏著不平常,因為巴斯夫-格拉珉股份有限公司并非尋常企業,而是一家“社會企業”。
巴斯夫在用實踐活動向我們詮釋“社會企業”的概念。社會企業是指由社會利益驅動的營利性公司。社會企業既有別于一般企業,也不同于慈善機構等非營利組織:它兼有普通營利性企業的活力和創業精神,通過市場經濟籌集資本,有產品、服務、客戶、市場、支出和收入,但它卻以社會利益的原則取代了利潤最大化原則;它兼具非營利組織實現社會回報最大化的優點,同時又彌補了非營利組織維持性不強的缺點,能夠保證自我維持。此外,由于其收益的大部分將重新投入到企業中,社會企業便有可能在社會上進行同類復制,最終達到改變社會的目的。社會企業的所有權結構、治理結構、資本結構和薪酬結構都是圍繞著雙重任務進行設計的,正是這種結構使它得以追求可持續發展這一更為長遠的目標。
作為對社會企業的一次探索,巴斯夫-格拉珉公司初始投資為20萬歐元。巴斯夫-格拉珉公司的產品具有很強的社會針對性,主要生產食物營養添加劑以及具有防瘧疾功能的蚊帳,目的是改善孟加拉人的健康狀況,尤其是營養不良狀況。
巴斯夫表示,成立合資公司目的是改善孟加拉國貧民的健康和商業機會,在服務社會的同時彌補自己的成本,并補償合作伙伴的最初投資。公司自負盈虧,不過像非營利組織一樣,其驅動力是某個非商業性事業。如果進展順利,其投資者能夠象征性地獲得一定量的分紅,其他利潤則投入到企業的擴大再生產中。它追求盈利,但不以利潤最大化為最終目的,其盈利只是為了可持續的發展。
社會企業作為巴斯夫的新商業模式,是對企業和社會共同可持續發展的新探索。巴斯夫董事長賀斌杰博士指出:“社會企業是一種利用價值創造價值的絕好方式,巴斯夫正在抓住這個機會。我們的合資企業不僅將為解決孟加拉的社會問題提供長期幫助,還能讓巴斯夫開拓新市場和顧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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