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輕質內隔墻條板設計施工技術指引
前 言
東莞市輕質內隔墻條板的生產應用起步較晚,與國內其它大中城市發(fā)展初期的情況一樣,由于缺乏經驗而存在一些問題,如某些住宅及公共建筑中采用內隔墻板的工程常會出現墻體縱向裂紋現象,影響了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美觀效果。引起內隔墻板出現裂縫的原因很多如墻板材性、原材料質量、工程設計、基礎不均衡沉降、氣候溫濕度變化、施工工法等,但產品質量問題和施工安裝質量不高是導致墻體開裂的主要原因。因此,組織編制《東莞市輕質內隔墻條板設計施工技術指引》是非常必要的,其目的在于對輕質內隔墻條板的施工安裝提出科學、有效的指導,力求以較完備的施工工法保證建筑功能的實現,以及指導、監(jiān)控我市輕質墻板工程的施工。
我市墻板的生產應用目前尚處于初始階段,遵照“十一五”《東莞市發(fā)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五年規(guī)劃》提出的大力發(fā)展輕質墻板的要求,應未雨綢繆,做好應用技術指導,避免出現其它城市發(fā)生過的施工質量問題。
本指引的主要內容包括:1 總則;2 原材料及條板制品;3 隔墻設計與構造要求;4 施工工藝;5 條板隔墻工程驗收。
本指引是在大量調研、認真總結東莞市實際工程經驗的基礎上,參照國家、省的相關標準規(guī)范,并經過廣泛征求意見編制的,可供有關單位在建筑節(jié)能設計、施工中參考。如本指引存在與國家、省的相關標準規(guī)范不符的,應嚴格按國家、省的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各單位發(fā)現本指引存在不符合規(guī)范標準、不符合工程實際等問題的,或有其他意見、建議的,都應及時向東莞市墻材革新與建筑節(jié)能辦公室反映,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東莞市墻材革新與建筑節(jié)能辦公室地址:東莞市莞龍路下橋79號建設局三樓,郵編:523112。
1 總 則
1.0.1 為了提高建筑輕質隔墻條板施工與驗收的技術水平,貫徹國家相關的技術經濟政策,在工業(yè)與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隔墻條板,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特編制本指引。
1.0.2 本指引適用于東莞地區(qū),以輕質隔墻條板作為一般工業(yè)建筑、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內隔墻的設計、施工與驗收參考。
1.0.3 本指引涉及的輕質條板包括玻璃纖維增強水泥條板、玻璃纖維增強石膏空心條板、鋼絲(鋼絲網)增強水泥條板、輕混凝土條板、復合夾芯輕質條板。本指引根據現行的國家有關規(guī)范及行業(yè)標準,并結合東莞地區(qū)墻板產品的現狀編制而成。
由于對摻加鎂質膠凝材料的硅鎂加氣空心條板、植物纖維中空條板等產品的生產應用在學術上存在爭議,故部分地區(qū)在工程應用中有質量問題出現。因而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在選用鎂質膠凝材料條板產品用于隔墻工程時,應選用已通過省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投產驗收、并準許批量應用的產品。
1.0.4 輕質條板墻體安裝工程在建筑施工中屬分項工程,應與國家標準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配套使用。按本指引驗收的輕質條板隔墻,在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及建筑使用功能、耐久性要求的同時,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產品標準及標準規(guī)定。
輕質條板墻體滿足建筑使用功能要求,系指隔聲、保溫、防火、防水、抗震及墻面平整、無開裂等要求。耐久性要求板材化學成分的穩(wěn)定性,應保證條板后期的物理力學性能不下降,不產生翹曲、裂縫現象。
1.0.5 若本指引中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有關標準規(guī)定相矛盾時,以國家、省市的標準規(guī)定為準。
2 原材料及條板制品
2.1 一般規(guī)定
2.1.1 應采用節(jié)地、節(jié)能、利廢、性能穩(wěn)定,無放射性或放射性符合相關標準指標要求,以及對人體無害,對環(huán)境無污染的原材料生產條板。
不應選用黏土、石棉及其制品、未經改性的菱苦土及制品以及含有輻射超標的各類工業(yè)廢渣等生產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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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輕質條板的各項性能指標應符合JG/T 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及現行相關建材行業(yè)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
由于目前存在多個輕質條板的行業(yè)標準且同一檢測項目規(guī)定的技術指標不同,為便于設計、施工單位選用產品,本指引規(guī)定輕質條板的各項性能指標應符合JG/T 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的要求。
2.1.3 條板生產企業(yè)應具備穩(wěn)定的生產條件,具備完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能夠全過程控制原材料采購、板材生產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同時應對購進原材料進行復檢。
2.1.4 當對條板產品進行見證檢測或對其質量發(fā)生爭議時,應進行有見證仲裁檢測,承擔檢測的單位應具備市級以上的檢測資質。
2.2 原材料和施工配套材料
2.2.1 用于生產輕質條板的膠凝材料、骨料、增強材料、水、外摻料(包括外加劑、發(fā)泡劑、粉煤灰等)應符合國家以下現行標準或行業(yè)標準。不得采用性能不穩(wěn)定的、對人體有害及對環(huán)境有污染的材料。本指引未提及的原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相應標準。
1 快硬鐵鋁酸鹽水泥、快硬硫鋁酸鹽水泥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C 933要求。
2 32.5或42.5普通硅酸鹽水泥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 175要求。
3 低堿度硫鋁酸鹽水泥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C/T 659要求。
4 石膏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 9775中建筑石膏的要求。
5 水泥薄板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C/T626標準要求。
6 粉煤灰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T 1596標準要求。
7 輕集料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T 17431.1、GB/T 17431.2輕集料及其試驗方法的要求。
8 膨脹珍珠巖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JC 209–1992中≥100號要求。
9 低碳鋼熱軋圓盤條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T 701要求。
10 低碳冷拔鋼絲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 50204要求。
11 耐堿玻纖涂塑網格布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C/T 841要求。
12 中堿玻璃纖維涂塑網布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C 173要求。
13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技術指標應符合行業(yè)標準JGJ 63標準要求。
14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 6566 要求。
2.2.2 隔墻條板安裝施工中采用的配套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填充用的水泥砂漿或細石混凝土、條板接縫的密封、嵌縫、粘結材料(如:聚合物水泥漿、彈性膠結料、泡沫密封膠、聚合物水泥砂等)及條板的防裂蓋縫材料(如:防裂紙帶、膠帶或掛膠玻璃纖維網格布或帶、聚丙烯纖維水泥砂漿等)的技術要求均應符合相應材料標準的規(guī)定。
2 預埋木磚應做防腐處理。墊塊可用水泥砂漿制成。
3 配合安裝使用的鍍鋅鋼卡和普通鋼卡、銷釘,拉接鋼筋、鋼板預埋件等應符合建筑用鋼材標準的規(guī)定。鋼卡厚度不宜小于2mm,普通鋼卡應做防銹處理。
4 條板接縫的密封、嵌縫、粘結材料的性能應與條板材料性能相適應。
5 現場配制的用于條板與條板嵌縫、條板與主體結構的粘結,以及條板吊掛件、預埋件開洞后填實補強的粘結材料、專用砂漿,應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及相應材料標準的規(guī)定并符合環(huán)保要求。
對于無國家、行業(yè)或地方標準的新產品,在通過省市級相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鑒定后可參照本《指引》執(zhí)行。
墻面如需抹灰,抹灰材料必須與條板材料相適應,以避免出現開裂、空鼓、脫落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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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條板制品要求
2.3.1 輕質條板產品的類型按構造的不同,可分為空心條板、實心條板和復合夾芯條板;按構件用途的不同可分為普通條板、門、窗框板和門窗洞口過梁板以及與之配套的異型板等輔助板材。
2.3.2 門、窗框板靠門框一側為平口,距板邊120 mm~150mm內應為實心。
2.3.3 條板規(guī)格尺寸及技術要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1條板的長度標志尺寸L,為樓層高減去梁高或樓板厚度及技術處理空間,一般為2200mm~3500mm,常用尺寸2400mm~3300mm。技術處理空間尺寸一般為20mm~40mm。當有防水、防潮要求設墻墊時,混凝土墻墊高一般為200mm。
2 條板寬度標志尺寸B,宜按100mm遞增,常用尺寸600mm。
3 條板厚度標志尺寸T,最小為60mm,宜按10mm遞增,常用尺寸90(100)mm,120mm。
4 空心條板孔洞的最小外壁厚不宜小于15mm,且兩邊壁厚應一致;孔間肋厚不宜小于20mm。
2.3.4 工程中采用條板產品的品種及技術性能等應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同時應符合本指引第2.1.2條的有關規(guī)定。
3 隔墻設計與構造要求
3.1 一般規(guī)定
3.1.1 工程設計單位或建筑承包商應提前向隔墻條板安裝企業(yè)提供施工圖中的墻體平面布置圖和隔墻相關技術指標,包括以下內容:
1 說明選用隔墻條板的種類和軸線分布,墻體的厚度要求、門窗分布位置和洞口尺寸,管線分布位置和開槽尺寸;
2 明確條板隔墻的使用功能要求,有無防水、吊掛重物要求及應采取的措施等;
3 規(guī)定條板隔墻的防火、隔聲指標等;
4 明確條板隔墻的抗沖擊、抗震功能要求。
為確保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設計單位應對條板墻體建筑功能、使用功能提出基本指標要求,使隔墻性能達到最佳指標。
3.1.2 條板隔墻工程施工前,安裝企業(yè)應按照施工圖及相關技術資料,根據現場條件編制“條板隔墻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文件”,分項施工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隔墻平面排板圖,排板應盡量采用整板,減少拼版;圖中應標明條板種類、規(guī)格尺寸、門窗位置、預埋件及鋼板卡件位置、數量、規(guī)格種類等。
2 條板隔墻安裝構造圖及相關技術資料,應包括條板與條板間的構造,隔墻條板與梁板、頂板、地面的做法,卡件、埋件做法,隔墻條板與主體墻柱的連接做法、隔墻條板門窗洞口處的構造做法、隔墻條板內暗埋管線槽盒及吊掛重物的加固構造和修補措施;應根據建筑功能與設計要求,采取相應的抗震、防火、防裂、隔聲、防水防滲措施。
3 根據條板隔墻分項施工設計提出具體施工方案:應包括施工安裝人員、機械機具的組織調配、輔助材料的制備;墻體的安裝工藝要求、安裝順序、工期進度要求、安裝質量、安全措施要求;墻體安裝各工序的檢查、驗收及整改。
安裝大型工程的隔墻,宜先做樣板間,經有關方確認選用后,再進場施工。條板隔墻安裝工程應在做地面找平層之前進行。
通過排板設計,選擇條板的種類、規(guī)格尺寸、數量、安裝順序,并注明門窗洞口數量、尺寸,各種預埋件的數量、規(guī)格、位置等。排板圖完成后,宜交建設方、監(jiān)理公司及設計單位審核。
3.1.3 選用產品時,應確認條板產品已取得市新型墻體材料認定證明。設計人員應根據房屋使用性質選用隔墻條板的種類。使用方應提前預訂輕質條板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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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場上輕質條板品種較多,質量參差不齊,因此必須強調,設計方、使用方應選用已通過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條板產品。設計人員應根據房屋的使用性質選擇與之適應的條板,避免出現質量問題或達不到設計要求。
3.2 隔墻設計與構造要求
3.2.1 條板隔墻按使用功能要求可分為普通隔墻、防火隔墻、隔聲隔墻,應根據使用功能的不同分別采用下列構造形式:
1 單層條板隔墻:有企口或無企口條板拼裝組成的單層整體條板隔墻,一般用作普通隔墻。
2 雙層條板隔墻:兩層條板拼裝組成的墻體,雙板間距一般為10mm~50mm,一般用作隔聲墻或防火墻。
3 超限高條板隔墻:安裝高度超過4.2m,采用接板形式安裝的隔墻,一般用于公共建筑和工業(yè)建筑的隔墻。
3.2.2 條板隔墻厚度應滿足建筑防火、隔聲、保溫等功能要求。單層條板隔墻用做分戶墻時其厚度不宜小于120mm;用做戶內分室隔墻時,不宜小于90mm。雙層條板隔墻用于分戶墻,所選用條板的厚度不宜小于60mm。
3.2.3 條板的選用應與隔墻高度、長度相適應,確定條板高度時,應考慮留出技術處理空間。條板隔墻的安裝限制高度為:60mm厚隔墻應不大于3.0m;90mm厚隔墻應不大于3.6m;120mm厚隔墻應不大于4.2m。其它規(guī)格的條板隔墻安裝高度,安裝企業(yè)可與設計單位協(xié)商確定。
條板隔墻長度超過6m,宜采取在適當位置預留2-3道不抹灰的縱向縫(日后補嵌縫),以提高墻體的抗裂性能。
工程設計需要做超高墻體,應由工程設計單位提出加強措施及構造圖,安裝單位按圖施工、驗收。
3.2.4 安裝隔墻時,豎向接板只限一次,條板接頭相鄰位置應錯開300mm以上,錯縫范圍可為300mm~500mm。接頭位置宜設在墻高1/3處。條板對接部位應作好加固、定位、防裂處理。如超過本指引第3.2.3條規(guī)定的限高接板安裝隔墻,應由工程設計單位另做設計,安裝單位按圖施工、驗收。
為保證隔墻的使用安全,規(guī)定接板安裝隔墻前,安裝單位應提供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做接板墻體的抗沖擊性能測試報告。參見4.7.2。
3.2.5 安裝條板隔墻時,條板應按隔墻長度方向豎向排列,排板應盡量采用標準板。當隔墻端部尺寸不足一塊標準板寬時,應按尺寸要求補板,補板寬度不宜小于200mm。
為保證隔墻的使用功能,應盡量采用整板拼裝;補板寬度過小,將因板的剛度差,造成損壞。
3.2.6 條板隔墻與樓地面接合處的空隙,應填充C20細石混凝土或1:2水泥砂漿,撤除木楔的預留空隙應采用同標號混凝土或1:2水泥砂漿填實。隔墻踢腳應按工程設計施工。即根據工程設計要求選用不同材質的踢腳板、踢腳線槽蓋面。
3.2.7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居住環(huán)境及居住質量的要求隨之提高,對居室的分戶隔墻、分室隔墻空氣聲隔聲量提出較高要求。
條板隔墻應滿足以下隔聲指標要求:
1 分室隔墻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應小于35dB;
2 分戶隔墻空氣聲計權隔聲量不應小于45dB;
安裝隔聲隔墻,宜選用雙排孔條板、復合夾芯條板或設計雙層條板隔墻,板間留出空氣隔聲層或填充隔聲等功能材料。隔聲指標應符合GBJ 118《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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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條板與頂板、結構梁的接縫處,均應加設鋼卡,用脹管螺絲、射釘固定。條板與主體墻、柱的接縫處宜設鍍鋅鋼板卡,鋼板卡可間斷布置,與結構的預埋件可焊接固定或用脹管螺絲、射釘固定。
條板與建筑結構連接宜采用有一定延性的柔性連接措施,可有效吸收傳遞到構件上的能量。
3.2.9 在條板隔墻上橫向開槽布置電氣暗線、暗管、開關,應選用厚度不小于90mm的條板,開槽深度不應超過板厚的1/2,且開槽寬度不應大于深度。鋪設管線、開關盒后應做好定位,并用同種材料補強修復。嚴禁在條板隔墻兩側同一部位開槽、打洞。
條板墻體自身厚度較薄,通過工程實踐證實,在條板隔墻上橫向開槽后,條板的抗折強度明顯下降,即使進行修補加強處理,強度損失仍很嚴重。特別是在空心條板隔墻上水平方向開槽,將嚴重削弱墻體的剛度和整體性。本條規(guī)定,如必須在空心條板上開槽,應選用板厚不小于90mm的條板。同時對在條板上開槽埋管的寬度、深度做了明確規(guī)定,以免破壞墻體的整體性能,影響其隔聲、抗沖擊、抗震動等使用性能。
3.2.10 單層條板隔墻內不得橫向穿行水管。橫向布置水管可采用明裝方式或采用雙層板墻設計。
3.2.11 條板隔墻上需要吊掛重物和設備時,應在設計時考慮加固措施,兩點間的間距應大于300mm。預埋件和錨固件均應做防銹處理,并避免預埋鐵件外露。
由于條板承受吊掛的能力不僅與其自身力學性能有關,而且與吊掛點的位置有關,在工程中經常出現吊點位置不好或吊掛物較重,因此必須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2.12 條板隔墻用于廚房、衛(wèi)生間及有防潮、防水要求的環(huán)境時,應按工程設計要求采取防潮、防水處理措施;凡附設水池、水箱、洗手盆等設施的墻體,墻面應作防水處理,高度不宜低于1.8米。
3.2.13 對分戶隔墻、樓梯間隔墻應有防火要求,相關指標參照國家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對防火要求標準高的隔墻,可采用雙面抹灰。必須采用以不燃材料和高溫下不釋放有害氣體的原材料制成的板材。
3.2.14 對有保溫隔熱要求的分戶隔墻、樓梯間隔墻,應采取相應保溫、隔熱措施,相關施工做法和選用指標應符合國家及各地建筑節(jié)能標準的規(guī)定。
3.2.15 安裝隔墻不到頂、條板頂為自由端的,應做壓頂,埋設通長角鋼圈梁,用水泥砂漿覆蓋抹平,每塊條板均應灌孔埋設不少于一根鋼筋與上部水平角鋼圈梁連接;也可設計混凝土圈梁。同時,應間斷布置上斜拉桿與頂板固定,所有外露鐵件均應做防銹處理。
3.2.16 安裝條板隔墻,板與板之間可采用多種拼接形式,如榫接、平接、雙凹槽對接,應在對接縫隙內填灌粘結材料,并填滿、灌實。條板隔墻陰陽角處以及條板與建筑主體結構結合處應做專門防裂處理,可采用粘鋪網格布、鋼絲網、拉接筋等加固防裂措施。
為解決條板隔墻不易解決的墻面開裂問題,鼓勵采用多種拼接形式,應對易開裂部位做重點防裂處理。
根據各地的工程實踐,對輕質條板墻體各接縫部位進行防裂處理,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漿或彈性粘結材料填實密封,粘貼掛膠玻璃纖維網格布或防裂膠帶等蓋縫。建議采用預制轉角板,即T型板、L型板以解決墻體陰陽角處開裂的問題。
在安裝條板墻體時,宜根據所用條板的材質,選用適宜的板與板拼裝方式和嵌縫材料,以保證條板與條板之間的安裝質量。
3.2.17 隔墻上預留的門、窗洞口或專用孔洞位置及尺寸應由工程設計提供,并選用與墻厚度相適應的門、窗框板、過梁板。采用空心條板作門窗框板時,距板邊120mm~150mm處應為實心,不得有抽心孔;使用滿足此項要求的專用門、窗框板或將空心條板的第一孔用細石混凝土灌實。門、窗框板應設置預埋件與門窗固定,可采用膨脹錨栓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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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框板上部墻體高度大于600mm或門窗洞口寬度超過1.5m時,應采用配有鋼筋的過梁板,或采取加固措施。門框板、窗框板與門窗洞口接縫處應采取專門密封、隔聲、防裂等措施。
工程實踐證明,門窗洞口的尺寸及位置對條板的受力破壞產生重要影響。門框板、窗框板、過梁板長期處于鉸接狀態(tài)下,反復承受疲勞性剪拉力,其受破壞因素在設計中必須給予考慮。
4 施工工藝
4.1 一般規(guī)定
4.1.1 隔墻條板安裝前,施工安裝企業(yè)應將“條板隔墻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提交給設計、監(jiān)理、建設各方審核。技術文件的相關內容見本指引3.1.2條。
4.1.2 安裝企業(yè)應對墻板安裝人員進行培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專業(yè)知識及安裝技能,以保證施工質量。
4.1.3 安裝企業(yè)應制定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施工中的勞動保護應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4.1.4安裝企業(yè)應遵守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規(guī),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棄物、噪聲、震動等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5 安裝企業(yè)應建立墻板安裝質量保證體系,嚴格質量管理,可設專人對各工序進行驗收并保存驗收記錄,特別是隱蔽項目(管、線施工等)、預埋件、拉接鋼筋做法、防水層、防潮層的驗收紀錄。
4.2 施工準備
4.2.1 安裝企業(yè)應確認施工現場主體結構驗收完畢。現場雜物已清理,無雜物堆積,已具備安裝隔墻的施工作業(yè)條件,可運條板和配套材料進場。
4.2.2 安裝前準備工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運送條板和配套材料進場,生產企業(yè)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有效檢驗報告。 條板進場時,應由專人驗收,不合格的條板和配套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使用齡期不足、破裂、不規(guī)整、潮濕和表面被污染的條板。
2 條板、配套材料應分別堆放在指定區(qū)域,按不同規(guī)格、種類堆放,場地應平整,干燥;側立堆放條板,高度不應超過兩層。可水平方式堆放的條板,堆放高度不宜超過1.5m。露天堆放應作好防雨淋措施。嚴禁丟擲撞擊或承受其它荷載。
3 現場配制的嵌縫材料、粘結材料,以及開洞后填實補強的專用砂漿應提供質保書和檢測報告。
4 應按不同類型板材選用相適應的粘結、嵌縫材料,粘結材料應按設計要求和說明書配置和使用。
5 安裝輔助材料進場應提供質保書,工具、機具應保證能正常使用。安裝使用的材料、工具應分類管理并根據現場需要數量備好。
4.2.3 條板安裝現場應清理干凈,先清理干凈結構墻面、地面的安裝條板部位的基層;基層的光滑面應進行鑿毛處理,然后按安裝排板圖彈墨線,標出每塊條板安裝位置,標出門窗洞口位置。要求對不同厚度的條板標出不同厚度的安裝線。放線后,經檢查無誤,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4.2.4 有防潮、防水要求的條板隔墻應先做好墻墊,施工做法按本《指引》第3.2.12條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 單層條板隔墻安裝
4.3.1 單層條板隔墻安裝,可采用下楔頂板法施工:
按排板圖安裝條板,一般從主體墻柱的一端向另一端順序安裝;有門洞口時,從門洞口向兩側安裝。首先應按照地面及頂棚板面上彈出的墨線,在條板與頂板、結構梁,主體墻、柱的連接處固定定位鋼板卡、抗震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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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的第一塊板是定位板。安裝工人應在條板的企口處、板的頂面均勻刮滿厚度不少于15mm的粘結材料,上下對準墨線立板,用撬杠將板向上頂緊。利用木楔調整位置,兩個木楔為一組,使條板就位,可將板垂直向上擠壓、頂緊梁、板,底部應固定好。之后用吊線錘檢查板的垂直度,用靠尺檢查平整度。條板頂面與混凝土樓板或梁的接縫厚度為5mm~10mm之間;板下端離地面保持20mm~30mm空高;打入木楔的位置應選擇在條板的實心肋位置,在條板隔墻與樓地面空隙處,用C20細石混凝土填實。木楔應在立板養(yǎng)護3d后取出并用砂漿填實楔孔。
4.3.2 按上面的順序安裝第二塊板,將板榫槽對準榫頭拼接,保持條板與條板之間緊密連接。板縫間隙應揉擠嚴密,把擠出的砂漿刮平,縫隙不大于5mm。之后調整好垂直度和相鄰板面的平整度。待條板的垂直度,平整度等檢驗合格后,重復進行下道工序。
4.3.3 隔墻條板施工時,要清除條板企口上的灰塵。但不得用水沖淋,同時應防止條板被水浸濕。
4.4 雙層條板隔墻安裝
4.4.1 雙層條板隔墻的安裝方法基本同單層條板隔墻。先安裝一側條板,保持墻體外表面平整,板面接縫用粘結料密封,一側條板安裝完畢后,再按設計要求安裝固定好墻內的管線并安裝另一側條板。可在雙層隔墻條板中間鋪設隔音、隔熱保溫材料,提高墻體的隔聲、保溫性能。
4.4.2 按隔墻的設計厚度,安裝另一側條板,兩層條板的豎向接縫應錯開1/2板寬,隔墻外表面必須平整。
4.5 門、窗框板安裝
4.5.1 按排板圖標出的門洞口位置,應從門洞口向兩側安裝隔墻。 門、窗框板邊設計有混凝土柱時,應先將柱就位固定。
可在門、窗框板中預埋木楔、鋼連接件與木制、鋼制、塑鋼門、窗框固定;也可用金屬膨脹螺釘與門、窗框固定,每側打入螺釘應不少于3處。
4.5.2 門、窗框有特殊要求時,可用鋼板加固等措施,并應與門、窗框板的預埋件連接牢固。按設計要求,安裝門頭橫板,應在門角的接縫處采取加網防裂措施。門、窗框邊不宜采用補板。門、窗框與洞口周邊的連接縫應采用聚合物砂漿或彈性密封材料填實。
4.5.3 采用空心條板做門、窗框板,必須用混凝土砂漿將板的邊孔灌實,才能使用,或墻板廠直接生產滿足此項要求的專用門、窗框板。門、窗框板的抗壓強度應大于7.5MPa。
4.5.4 門、窗框安裝應牢固,與條板或柱連接處應采取加網防裂措施,以保證密實,無裂縫。
4.5.5 門窗框的安裝應在隔墻條板安裝7日后進行。
4.6 管、線安裝
4.6.1 施工人員應按排板圖施工,不得隨意開槽、鑿洞。 管、線安裝應與條板的安裝配合進行。
4.6.2 鋪設管線應妥善固定,應固定在預埋件或板的實心部位上。電器連接盒、插座四周應用粘結材料填實、粘牢,其表面應與隔墻面平。
4.6.3 橫向開槽、開洞鋪設暗線、開關盒,應在彈線定位之后,必須使用專用切割工具按設計規(guī)定尺寸單面開槽切割。具體開槽方法及要求見本《指引》3.2.9條相關內容。縱向布線可沿空心條板的孔洞穿行。嚴禁在條板同一位置兩面開槽、開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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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管線安裝穿過墻體處應裝上橡膠護套。暗管、暗線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水泥隔墻條板應采用1:3水泥砂漿分層抹灰回填密實,使表面平整。板面應采用聚合物水泥漿粘貼耐堿玻璃纖維網格布等修補防裂。有抹灰層時可加鋼絲網增強。石膏條板用同類材料補強,表面加網增強。空心條板孔洞回填時應采取堵孔措施,防止填充料沿孔洞下墜落失。
4.6.1~4.6.4管線安裝應在隔墻條板安裝7日后進行。各條文對輕質條板隔墻管線安裝、固定、開槽、板面修補、加固均做出明確規(guī)定。并特別指出,在空心條板隔墻上橫向開槽,必須選用厚度不小于90mm的條板。同時對開槽深度、寬度做了規(guī)定。為保證隔墻性能,單層輕質條板墻體內不準穿行水管。
4.7 隔墻條板接板安裝及檢測要求
4.7.1 輕質隔墻條板接板安裝,應先做設計,經確認后,按設計圖施工。隔墻相鄰的兩塊條板接頭位置必須錯開300mm以上,卡件定位準確、固定牢固。條板對接部位應作好加固、定位、防裂處理。
4.7.2 輕質隔墻條板接板安裝前,應在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做墻體抗沖擊性能測試,并提供正式檢測報告。具體試驗方法參照JG/T169-2005《建筑隔墻用輕質條板》第6章6.4.1條。檢驗結果僅適用于所測隔墻條板高度尺寸以內的墻體。檢測報告應附豎向接板隔墻安裝示意圖。
要求承接接板輕質條板隔墻工程的安裝單位提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做出的墻體抗沖擊性能測試報告。
4.8 接縫處理及墻面整理
4.8.1 條板的接縫處理應在門、窗框、管線安裝完畢后進行。清理接縫部位,補滿破損孔隙,清潔墻面。
4.8.2 接縫處蓋縫處理宜在氣候干燥的月份內進行,且應在墻板安裝1個月后進行。如必須在氣候不太干燥的月份內進行,則在每幅墻體上留出一個接縫,直至氣候干燥或接縫處開裂后再進行蓋縫處理。
4.8.3 墻體接縫處應采用粘結砂漿填實,接縫口宜低于板面5mm,表層采用與隔墻板材相適應的材料抹面并刮平壓光。在條板的接縫槽中,先用膠結料打底,再用膠結料粘貼蓋縫材料。必要時,可滿鋪粘貼纖維網格布或無紡布處理墻面。粘結材料應按設計要求和說明書配置和使用。
4.8.4 對有防滲漏要求的墻體,板縫宜勾成凹槽,采用防水膠結料嵌縫,板面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水處理。
4.9 安全施工
4.9.1 條板一般用提升架送往各樓層。如采用塔式起重機運輸,應設集裝托板,考慮條板側立的抗彎性能較好,應將條板側立捆扎牢固,用木板等襯墊對鋼絲繩與條板接觸部位加以保護,起吊時吊點位置、吊索與構件的水平夾角等應符合構件安裝的有關規(guī)定,吊運中不得損壞。
出廠時如為平放的條板,其托板應按條板的品種的不同專項設計,滿足強度與吊運的要求。
4.9.2 抬運條板時,應兩人操作,水平運輸可采用專用小推車,也可采用鐵管或長度大于800mm的堅實木棒從兩端插入空心條板第三孔(孔數偏上)中抬運。
條板的水平運輸,當路面平整時,空心條板可采用0.2t的平板小車搬運,或將多塊條板捆扎牢固后采用0.5t的平板小車搬運;當路面不平時,可采用直徑45mm左右的柄長600mm的“Z”形鐵管或長約800mm的木棍插入空心條板的第三孔中抬運。
4.9.3 未嵌固穩(wěn)定的墻體不得承受側面的作用力,施工梯架、工程用物料等不得支撐、頂壓或斜靠在墻面上。嚴防受外力沖擊毀損。
4.9.4 豎立條板時需兩人以上操作,防止下端滑移,避免發(fā)生條板折斷傷人。
豎立后防止傾倒及下端滑移,可用撬棍作為條板就位、調整的工具。條板豎立后作水平移動時,可采用帶有墻板鉗的專用小車輔助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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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墻體施工時,安裝人員必須站在墻板兩側的樓板或穩(wěn)定的梯架上。
4.10 安裝施工后的墻體保護
4.10.1 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嚴禁顛倒工序作業(yè)。交叉作業(yè)時,有關人員應做好交接,說明注意事項,以保護墻體安裝質量。
4.10.2 安裝后的條板隔墻7日內不得承受任何側面作用力,參見4.9.3。
4.10.3 對刮完膩子的條板隔墻不得再進行任何剔鑿。
4.10.4 在安裝施工過程中及工程驗收前,條板隔墻應采取防護措施,嚴防施工機具碰撞。
5 條板隔墻工程驗收
5.1 一般規(guī)定
5.1.1 條板隔墻工程質量應符合GB 50210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5.1.2 條板隔墻的檢驗批以同一品種的輕質隔墻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輕質隔墻的墻面30m2為一間)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5.1.3 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當提供的文件、記錄及外觀抽查結果符合有關要求時,方可進行驗收。
1 輕質條板隔墻排板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條板出廠合格證、性能檢驗報告及現場驗收記錄等;
3 隱蔽項目(管、線施工等)、防水層、防潮層驗收紀錄;
4 墻體施工記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5 施工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的處理文件、工作記錄和工程變更記錄;
6 細石混凝土配合比通知書。
5.1.4 民用建筑輕質條板隔墻工程的隔聲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118及相關產品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5.1.5 輕質隔墻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查看相應驗收記錄:
1 墻體預埋件、膨脹螺栓、鋼板卡、拉接筋等錨固件的安裝驗收記錄;
2 空心條板灌孔施工驗收記錄;
3 雙層復合墻體中隔聲、防火、保溫等填充材料的設置驗收記錄;
4 管線開槽、補強現場驗收記錄。
5.2 工程驗收
5.2.1 隱蔽項目驗收內容:
1 墻體軸線、墻墊、防潮層或防水層的設置及材料;
2 墻體預埋件、膨脹螺栓、鋼板卡等錨固件;
3 墻體接縫、防裂處理;
4 設計規(guī)定的隔聲、防火、密封要求及使用材料,暗管、暗線的安裝;
5 其它隱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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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驗收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 材料(條板、框架等)出廠合格證、檢驗資料等;
2 粘結料及砂漿、細石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3 墻體工程施工記錄、隱蔽項目驗收記錄;
4 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
5 設計修改通知及重大技術問題處理文件。
5.2.3 檢驗批質量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5.2.4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至少抽查10%,但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5.2.3 隔墻條板的品種、規(guī)格、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隔聲、保溫、隔熱、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應有滿足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5.2.4 條板隔墻安裝所需預埋件、連接件的位置、數量和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紀錄。
5.2.5 條板之間、條板與建筑結構間結合應牢固、穩(wěn)定,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6 條板隔墻安裝所用接縫材料的品種及接縫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5.2.7 條板安裝應垂直、平整、位置正確,轉角應規(guī)正,板材不得有缺邊、掉角、開裂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5.2.8 條板隔墻表面應平整、接縫應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5.2.9 隔墻上開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準確、套割方正、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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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條板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1的規(guī)定。
表5.1 條板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5.2.11 當條板隔墻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
1 經返工重做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 經部分返修后,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工程,可按技術方案和協(xié)商文件進行驗收。
6 說明
1 關于輕質墻板生產工藝流程。由于輕質墻板種類不同、生產工藝流程也不同,甚至同一產品各生產廠家不同的工藝流程都可以實現質量目標,因此,本指引沒有列出各種類統(tǒng)一的生產工藝。
2 為提高墻板墻體的穩(wěn)定性、整體性、抗震性,對墻板上端所設鋼卡,是橫向設置還是縱向設置沒作具體規(guī)定。目前,國內各地兩種情況并存,尚需企業(yè)在施工實踐中進一步總結經驗。
3 墻板安裝的排板及節(jié)點大樣圖,請參見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所出版的圖集《輕質條板內隔墻》(圖集號03J113;統(tǒng)一編號GJBT-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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