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制定實施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9月1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2021年8月份生態環境重點工作進展分析報告》、《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評估標準》)。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
今年以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頂層設計進展順利,各項任務有力有序推進,全國生態環境質量呈現持續向好趨勢。特別是8月份以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通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啟動,中美氣候變化會談舉行,國合會年會成功舉辦,各項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也要客觀認識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項和面臨的內外部挑戰,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仍需持續努力。
◇會議強調
生態環境部系統要強化頂層設計落地實施,積極推動《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印發實施,抓緊推動出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各領域專項規劃及其配套方案,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部牽頭的各項中央改革任務。要樹牢底線思維,抓細抓實各項重大活動籌備保障工作,全力辦好《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認真做好《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會議(COP26)參會相關工作。要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各項重點工作,持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積極開展“綠盾2021”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認真做好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各項工作,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要圍繞冬奧會空氣質量保障,制定實施重點區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加強區域聯防聯控,高質量開展監督幫扶,嚴防秋冬季環境質量反彈。
◇會議指出
開展自然保護區評估工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保護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動建立健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生態環境部門履行生態監管職責的重要手段。在我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全面調整和深化改革的重要階段,制定《評估標準》為科學開展自然保護區保護成效評估提供了有力支撐,有利于推動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提升重要生態系統穩定性。
◇會議強調
要深入論證完善《評估標準》,確保指標體系的科學性、代表性。《評估標準》發布后要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指導各地扎實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要積極推進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推動加強監督性監測站點建設和部門間數據共享。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評估標準》,持續提高評估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逐步探索加強評估結果應用。要做好《評估標準》的宣傳解讀,推動全社會更加關心支持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庫熱西,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邱啟文,總工程師張波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機關各部門、應急中心、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編輯: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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