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塔納將發展交通設施修建59公里鐵路高架橋
“今日哈薩克斯坦”新聞社12月1日阿斯塔納報道,阿斯塔納將修建全長59公里的鐵路高架橋。
阿斯塔納第一副市長葉里克·蘇爾坦諾夫在“阿斯塔納市新中心建設監督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市政府建議在阿斯塔納修建高架橋交通設施體系。副市長表示,“為解決旅客運輸問題,我們建議對高架橋新交通設施體系方案進行審議。新方案的實施將以特允經營原則和國家與私人的伙伴關系原則為基礎。”
據蘇爾坦諾夫稱,市政府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聯合簽署了“阿斯塔納新交通體系”項目籌劃與撥款備忘錄,并在這一備忘錄框架下完成了項目的經濟技術論證工作。根據這一項目,將修建從居民聚居區到市中心地區、大型貿易中心和體育設施的高速輕軌交通線路,全長約為10公里。但蘇爾坦諾夫認為,考慮到目前的公路交通形勢,應該對上述方案進行重新研究。根據這一方案,必須要劃出兩條行車道,這樣會降低現有的公路通行速度(降低40%),會在旅客上下車,以及穿過路口時造成混亂。因此,在特許經營的基礎上,建議在2008至2015年期間分四個階段修建總長為58.8公里的高架橋交通設施體系。
蘇爾坦諾夫認為,吸引具有同類項目施工經驗的戰略投資者參與,將會降低風險和國家預算的負擔,并能如期完成“阿斯塔納新交通體系”項目建設。項目第一階段——環城線路的建設將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主要貸款將由特許經營權所有公司進行籌措。這一公司將擁有該交通設施體系為期30年的經營權。之后,將移交政府管理。
根據哈薩克斯坦國家特許法第16款,市政府向經濟和預算計劃部提交了關于將該項目納入特許項目清單的申請。用蘇爾坦諾夫的話說,如果委員會支持市政府的提議,那么特許經營權競標將在2008年9-11月進行,到2011年這一交通設施體系就能投入運營。
為此,計劃在2008年完成經濟技術論證和項目標書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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