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動工新建保障性住房千萬平米
福建省建設廳消息,今年該福建省動工新建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面積將達1025.9萬平方米,占全省全年住房供應總量的20%以上。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制度,保障基本居住需要,2006年福建省全面啟動了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類型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
福建各地出臺政策明確規定,廉租房的保障對象是最低收入家庭,經濟適用房的保障對象是城鎮中低收入家庭,限價商品房則采用政府組織監管、市場化運作的模式,重點保障對象是政府拆遷工程中的住房困難戶。
近日,福建全省9個設區市向社會公布了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劃,規劃重點是加快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其中福州、廈門等地首期限價商品住房已經開始銷售。
另據規劃,2008年至2010年期間,福建還將動工新建社會保障性住房1100萬平方米左右。
福建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福建省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區域發展不平衡,少部分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今年,福建省建設部門將推動廉租住房從設區市拓展到縣一級地方,推動設區市開工建設一批廉租住房,讓市、縣、鎮在房地產項目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中配套一定數量的廉租住房。
同時,將推動經濟適用住房從只售不租轉向以租為主,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并擴大保障性住房的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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