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混凝土產能將達3440萬立方米
到2010年福建省散裝水泥使用量將達1920萬噸,水泥散裝率達48%,比“十五”末期提高19.4個百分點;全省預拌混凝土生產能力達3440萬立方米。要完成上述規劃目標,必須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堅持依法管理,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要認真貫徹實施《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制定和完善散裝水泥發展、專項資金征管、在城市城區內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推廣干混砂漿或預拌砂漿等政策法規。加快散裝水泥立法進程,將現有散裝水泥的各種政策規定上升為地方法規,并爭取在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節約等法規的制訂中相應明確發展散裝水泥的有關要求,促進散裝水泥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同時還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
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發展散裝水泥意識。將散裝水泥宣傳工作當做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加強宣傳、轉變觀念、提高意識、形成合力、促進發展。
3.實施“科技興散”戰略,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大散裝水泥科技資金投入,加強自主創新,注重解決散裝水泥裝卸方面的技術難題,防止二次污染。提高散裝水泥計量裝置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加快實現散裝水泥裝備的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
4.強化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繳和使用的監管力度。重點加強建設單位,特別是重點建設工程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繳。根據散裝水泥工作特點,建立一套完善的資金使用申報、評估、審核等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監管力度,確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真正用在散裝水泥事業上。
5.抓好項目建設,推動散裝水泥發展。抓住推動水泥產業和散裝水泥行業發展的主要矛盾和關健問題,集中力量,重點突破。
6.加快水泥的結構調整,促進水泥工業健康發展。加強總量控制,實施分類指導,嚴格按照閩政文[2005]358號文件提出的規劃布局要求,重點鼓勵發展日產4000噸及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支持在廈門、泉州、莆田、福州等地建設年產60萬噸及以上的水泥粉磨站,嚴禁立窯等落后生產工藝新建、擴建和單純以擴大產能為目的的技術改造項目,要優先考慮本地規模大、符合建設條件的現有立窯水泥企業改建為粉磨站。
7.著力推廣應用,拓展散裝水泥市場。一是加大建設工程使用散裝水泥和城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監管力度;二是抓好城市和重點建設項目干混砂漿和預拌砂漿的推廣應用工作;三是抓住全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利時機,做好農村發展散裝水泥工作;四是加強散裝水泥物流體系建設,鼓勵大型水泥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發展物流配送業務或合作發展,建設物流配送中心。
8.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綜合管理機制。要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發展散裝水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閩政[2006]132號)的精神,加強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協調配合,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綜合協調管理機制。
9.加強機構建設,落實目標責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二是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三是加強人才的培養教育工作;四是加強散裝水泥協會的建設,發揮協會在市場開拓、科技推廣、行業自律、價格協調、誠信服務等方面的作用,為福建省散裝水泥事業做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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