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不擔心外資并購新規 稱批復與否很快有結果
由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等六部委同時發布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下稱《規定》)近日再次成為了炙手可熱的話題。這似乎意味著,凱雷集團收購徐工機械一案也將有規可循。不過,昨天《第一財經日報》從徐工集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層處獲悉,徐工集團可能不會受到該《規定》的影響,但他同時也預測,收購項目批復與否可能很快會有結果。
該《規定》將從今年9月8日起執行,而徐工集團上報凱雷的收購方案已經事隔多日。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的部分細節也透露出商務部等審批機關對外資并購的審批態度有所轉變。
新《規定》第二十五條中明確指出,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除本規定另有規定外,審批機關應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內,依法決定批準或不批準。決定批準的,由審批機關頒發批準證書。
上述人士表示,這說明對外資審批的過程中,各審批單位會及時做出一個結論性的意見。他說:“從規定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程序徐工集團都走過了。”據記者了解,徐工集團手頭的工作是,已經遞交了7月商務部聽證會的補充材料,公司高層們都在靜觀其變。
之前,徐工并購案的焦點之一就是徐工機械被并購后是否會影響國家經濟安全這一問題。新《規定》有明確定義:即“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
他認為,徐工并購項目并不涉及到《規定》中所稱的國家經濟安全因素。從行業產品看,其也不存在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的問題。從銷售額看,整個工程機械行業的年銷售額是1200億元,還不如美國卡特彼勒一家公司的年銷售額,也不如江蘇電力公司的一年銷售額。同時,其占機械工業總的銷售額比例也僅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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