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鹽田港(000088 ):大股東支持下的規范治理典范
“這體現了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支持。”鹽田港董事長陳欽碩解釋了事情的原委,“依照分紅方案,股東每股將獲派現金紅利0.65元(含稅),公司為此共需向股東派發8.02億元。但由于公司的銀行存款分為7天期以及定期存款,如果紅利全部發放,需提前支取公司的定期存款,這樣將使公司損失80多萬元的利息。為避免利息損失,集團允許余下30%等到下月發放。”
與許多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惡意侵占上市公司資金、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相對比,鹽田港集團對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可見一斑。據介紹,鹽田港從上市以來,集團從未非經營性占用過上市公司一分錢,更未利用上市公司為其或其關聯公司擔保過一分錢;相反,集團向上市公司兩次注入優質資產,支持上市公司的發展。
正是在大股東的這種支持下,鹽田港自上市后快速發展,其發展中也促使鹽田港的法人治理結構日益規范和完善。一個顯著的標志是,截至2005年,鹽田港已經連續5年被深交所評為信息披露優秀單位。
“控股股東是關鍵”
1997年7月28日,鹽田港成功在深交所掛牌上市。經過近9年的高速發展,鹽田港現在已經發展成為擁有12家控參股企業(其中控股企業8家、參股企業4家),形成以港口集裝箱裝卸業為龍頭,以疏港高速公路和隧道營運為支柱,以倉儲、運輸、商品混凝土等為配套的產業格局。
上市以來,鹽田港取得了高速發展:總資產由1997年末的18.95億元發展到2005年末的40.02億元;凈資產由1997年末的13.75億元發展到2005年末的33.76億元;凈利潤由上市當年的1.43億元躍升到2005年的6.84億元;凈資產收益率更是翻了一番,由1997年的10.43%提高到2005年的20.27%。截至目前,鹽田港累計派發現金紅利已近30億元,超過其發行上市及配股募集資金的總和13.5億元的一倍多。
“上市公司今天能取得這樣的成績,與大股東的支持息息相關。”鹽田港總經理徐曉陽表示,大股東兩次向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第一次是2000年集團公司將鹽田國際27%的股權及梧桐山隧道50%的股權注入上市公司;第二次是2004年集團公司將西港區4-6#泊位的岸線及土地使用權注入上市公司,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濟實力與盈利能力,使公司的總資產與凈資產直接增加。此外,大股東還在業務方面進行了強有力的支持,沒有違規擔保、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及資產的情況發生。
“而且,大股東的支持也是嚴格按照法規來運作。”鹽田港股份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華翔向記者表示,由于鹽田港集團注入優質資產,公司為此應付集團的款項達到9個億,使公司2000-2004年形成對集團公司6-9個億資金“占用”。并且,從1997年到2000年,是集團較為困難的時期,這一時期,集團不僅沒有挪用上市公司一分錢,反而被上市公司“占用”了數億資金。為緩解資金緊張局面,集團在香港貸款了2億港元,貸款利息高達11%。
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
作為中國證券市場的績優藍籌股,鹽田港自上市以來,不存在資金被關聯方違規占用的情況,除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外,也不存在任何對外擔保,且擔保總額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僅為0.05%(對控股子公司擔保600萬元)。此外,鹽田港關聯交易規范,關聯交易的規模適度,且為該公司日常經營所需,不存在控股股東利用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行為。
“這不是偶然的。”鹽田港監事會主席王維柏表示,公司擁有完整的內控制度,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與大股東在業務、資產、機構、人員和財務等方面也嚴格做到“五分開”,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王維柏介紹,作為“五分開”的一個典型例子,根據深圳市國資委的要求,今年深圳市屬企業要求進行機構改革,開展全員競爭上崗。但鹽田港集團在下發給的文件中,對上市公司僅有一條指導意見,即“上市公司要按照法人治理要求作出具體安排,積極穩妥地推進。”并沒有要求上市公司因此執行集團的人事安排。
據介紹,鹽田港和集團還十分重視關聯交易,充分發揮中介機構和獨立董事作用,聘請資產評估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評估和審計,請獨立董事充分了解管理交易詳情并提出意見,以確保關聯交易的公允性。
值得一提的是,鹽田港董事會還專門下設了資產管理和投資審議委員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財經審計委員會等三個委員會,對重大的關聯交易和投資項目等公司重大事件,專門委員會都會進行專門審議。
陳欽碩深有體會地說:鹽田港上市9年來之所以能夠始終堅持規范運作,控股股東是關鍵,董事會是核心,經理層是基礎,監事會是保證。
像抓安全生產一樣抓信披
2001-2005年,鹽田港連續5年被深交所評為優秀信息披露單位。華翔介紹,公司在信披方面能取得這樣的成績,除了證券監管部門的關懷和廣大投資者的支持這一重要原因之外,從公司內部來講,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作為內部控制制度的一個方面,公司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對信息披露的原則、責任、程序、內容、時間和格式、保密措施等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并且,公司董秘處主動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使規范信息披露作為一種文化植入企業人心;二、公司制定了具有鹽田港特色的信息披露責任職。與其他公司信披責任職不同的是,鹽田港的信披直接責任人是公司總經理,這就使公司經理層也參與到信披義務之中。此外,在公司的12家控參股公司和各部門中,也都設有信披的直接責任人,一般而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即為該部門的信披責任人,公司派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有關管理人員為控參股公司的信披責任人;三、像抓安全生產一樣抓信息披露,對信息披露工作高度重視,不斷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在每年年度的表彰大會上,公司都會對信息披露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在公司獲得信息披露先進個人的榮譽,與獲得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榮譽等同。
對股東一視同仁
在今年3月進行的鹽田港股改相關股東會議表決上,94.16%的流通股股東投了贊成票,這對于一家機構投資者眾多的公司難能可貴。
“流通股股東對公司股改方案的高度支持,與公司平常的大量投資者關系工作是分不開的。”陳欽碩表示,鹽田港主要管理層十分重視投資者關系管理,對股東和投資者一視同仁,高度重視。一個細節是,在公司接待機構投資者的調研時,包括董事長、總經理、監事會主席、董秘以及財務總監等主要管理層都會力求全部出席,此外根據機構投資者的專業要求,公司會安排一些專業人員出席投資者的調研活動,這本身也體現了公司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表明公司力求向投資者展現一個透明、全面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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