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設計規范(GBT-50265-97)之電氣設計(二)
10.5 機組起動
10.5.1 機組應優先采用全電壓直接起動方式,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0.5.1.1 母線電壓降不宜超過額定電壓的15%。
10.5.1.2 當電動機起動引起的電壓波動不致破壞其它用電設備正常運行,且起動電磁力矩大于靜阻力矩時,電壓降可不受15%額定電壓的限制。
10.5.1.3 當對系統電壓波動有特殊要求時,也可采用降壓起動。
10.5.1.4 必要時應進行起動分析,計算起動時間和校驗主電動機的熱穩定。
10.5.2 電動機起動應按供電系統最小運行方式和機組最不利的運行組合形式進行計算:
10.5.2.1 當同一母線上全部裝置同步電動機時,必須首先按最大一臺機組的起動進行起動計算。
10.5.2.2 當同一母線上全部裝置異步電動機時,必須按最后一臺最大機組的起動進行起動計算。
10.5.2.3 當同一母線上裝置有同步電動機和異步電動機時,必須按全部異步電動機投入運行,再起動最大一臺同步電動機的條件進行起動計算。
10.6 站用電
10.6.1 泵站站用電設計應根據電氣主接線及運行方式、樞紐布置條件和泵站特性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10.6.2 站用變壓器臺數應根據站用電的負荷性質、接線形式和檢修方式等綜合確定,數量不宜超過2臺。
10.6.3 站用變壓器容量應滿足可能出現的最大站用負荷。采用2臺站用變壓器時,其中1臺退出運行,另1臺應能承擔重要站用負荷或短時最大負荷,其容量應按本規范附錄E的要求選擇。
10.6.4 站用電的電壓應采用380/220V中性點接線的三相四線制系統。當設置2臺站用變壓器時,站用電母線宜采用單母線分段接線,并裝設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由不同電壓等級供電的2臺站用變壓器低壓側不得并列運行。接有同步電動機勵磁電源的站用變壓器,應將其高壓側與該電動機接在同一母線段。
10.6.5 集中布置的站用電低壓配電裝置,應采用成套低壓配電屏。對距離低壓配電裝置較遠的站用電負荷,宜在負荷中心設置動力配電箱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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