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02)之總則
1 總則
1.0.1 為了在混凝土結構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技術先進、安全適用、經濟合理、確保質量,制訂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房屋和一般構筑物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結構的設計。本規范不適用于輕骨料混凝土及其他特種混凝土結構的設計。
1.0.3 混凝土結構的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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