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說明性公告
1、本次對價支付與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有本質區別。
區別一:支付的股票及現金來源不同。
在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1800萬股股票和4800萬元現金的來源是由公司五家非流通股股東共同來支付;不是從本公司稅后利潤或資本公積金中支付的。而上市公司分紅派息的股票或現金來源是由上市公司利用其稅后利潤或資本公積金中來支付。
區別二:公司財務指標是否發生變化。
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本公司股本總數、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等所有財務指標均不發生變化,而上市公司分紅派息方案實施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總數、所有者權益、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等財務指標至少有部分或全部發生變化。
2 、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股票不進行除權處理,也不設漲跌幅度限制。
3、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與公司2004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的銜接公司擬先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后,再實施2004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每10轉增5股并派送現金1元)。
公司提醒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上披露的信息,以便更詳細、準確地了解公司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如有疑問,可咨詢本公司證券投資辦工作人員,聯系電話:0731-4031555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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