墻體材料革新“十五”規劃
一、墻體材料革新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新型墻材產量快速增長,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九五”是新型墻體材料的快速發展時期。2000年,新型墻體材料產量達2,100億塊(標準磚,下同),占墻體材料總量的28%,比1995年提高12個百分點。實心粘土磚由1995年的6,300億塊減少到2000年的5,400億塊。累計節約土地近40萬畝、節能6,000萬噸標準煤、利用廢渣2億噸,實現新型墻材建筑面積2億平方米,節能建筑面積7,470萬平方米。
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質量上了一個新臺階。“九五”期間,引進并建成了一批具有當代國際先進水平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線,包括利廢空心磚生產線,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塊生產線,輕型板材生產線等。在“八五”引進國外先進的煤矸石制磚設備的基礎上,通過消化吸收和創新,開發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煤矸石半硬塑或硬塑擠出生產線,實現了制磚不用土,燒磚不用煤,技術裝備水平邁上了新臺階。新型墻體材料在產品質量、檔次、功能等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
新型墻體材料生產開始向規模化方向發展。目前,我國新型墻體材料中的紙面石膏板生產線最大生產規模已達到3,000萬平方米/年;新建混凝土砌塊和加氣混凝土生產線的規模一般在10萬立方米/年以上;新建燒結空心磚生產線的規模一般在3,000萬塊/年以上,最大的單線規模達到了8,000萬塊/年。
新型墻體材料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墻體材料以實心粘土磚為主的狀況還未根本改變。目前,我國實心粘土磚的年產量還有5,400多億塊,絕大部分是由生產規模小、工藝技術落后、大量浪費能源和污染環境的鄉鎮企業生產的。每年因此而毀壞和占用的耕地達到95萬畝。替代性的新型建材主導產品的發展與建筑市場的需求還有很大差距。
推廣應用力度不夠。產品生產與應用脫節的問題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對市場和應用技術的研究滯后,一些產品沒有列入工程建設標準,不能順利地進入建筑應用領域,使新型墻材的使用范圍,應用數量受到了限制。新型墻材的生產能力沒有充分發揮,設備利用率低,直接影響了新型墻體材料企業的經濟效益,制約了新型墻材的進一步發展。
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弱。新型墻體材料開發與技術創新體系尚未形成。企業技術開發投入不足,主要裝備仍依賴進口,企業自主開發能力較弱,重復引進較為嚴重,地區間的分工、協作缺乏有效的組織協調。對市場需求及變化研究不夠,攻關的技術目標還不夠清晰,技術開發缺乏資金和有了資金攻關方向不清的問題同時存在。
企業競爭能力差,生存較為困難。新型墻體材料在成本和售價方面無法和實心粘土磚競爭,大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企業生存困難,直接影響了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
二、“十五”新型墻體材料發展面臨的形勢
(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新型墻體材料快速發展。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墻體材料革新是保護土地資源,節約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改善環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隨著我國人口的增加,經濟持續快速發展,資源和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傳統墻體材料大量占用耕地,消耗能源,污染環境的狀況,大力開發和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形成與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新興產業。
(二)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住宅產業現代化為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帶來了機遇。
“十五”期間,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消費市場需求的變化,居民住宅將成為新的消費熱點。據預測,我國全社會房屋年竣工面積將達到18-20億平方米,建筑業增加值年均約7,500億元。其中城鄉住宅年需求量將保持在13-15億平方米左右,住宅產業的投資增長率已遠遠大于GDP的年均增長率,這為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和廣闊的市場前景。
(三)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為提高新型墻體材料的技術水平和產品檔次創造了有利條件。
結構調整是“十五”時期經濟工作的主線,用新型墻體材料代替“秦磚漢瓦”是建材工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積極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改造傳統產業,提升墻體材料行業的整體水平,提高建材產品的質量和檔次,是“十五”建材工業發展的方向,這為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創造了十分有利的條件。
(四)城市現代化和加快城鎮化建設要求提供更多的新型墻體材料。
目前我國城鎮化水平只有32%,與世界中等發達國家49%的比例差距很大。“十五”期間我國城鎮化水平將有較大的提高,新型墻體材料工業應當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時機,擴大新型墻體材料應用的市場空間。我國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加快現代化建設的步伐,特別是北京成功申辦2008年奧運會都將推動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
(五)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將對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帶來新的挑戰。
墻體材料革新工作一直得到國家政策的扶持,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家和地方的一些保護性政策將被逐步取消,這對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另外,我國雖然大量引進了國外先進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技術與裝備,但消化吸收,特別是自主創新的能力還不強,裝備水平與國外差距較大,產品的質量、檔次、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都還不高,競爭能力較弱。如何增強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是入世后面臨的嚴峻挑戰。
三、“十五”墻體材料革新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發展重點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科教興國戰略。以節省耕地、節約能源、資源綜合利用、保護環境和改善建筑功能、提高建筑質量為目標,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以結構調整為主線,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建筑應用為龍頭,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全面推進,促進新型墻體材料工業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2005年全國新型墻體材料產量達到3,000億塊,比2000年增加900億塊,年均增長速度為8%;淘汰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2萬家,減少產量600億塊,實心粘土磚總量控制在4,500億塊/年以內,累計節約土地110萬畝,節能8,000萬噸標準煤,利用廢渣3億噸。
2005年,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占墻體材料總產量的比重達到40%,其中城鎮達到50%以上,大中城市(轄區內)達到60%以上,市區達到80%以上,農村達到25~30%,中西部地區和東部地區的差距減小2個百分點;采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積占城鎮建筑竣工面積的50%,其中大中城市(轄區內)&127;達到60%以上,市區達到80%以上。嚴寒和寒冷地區城鎮新建、擴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全部采用新型墻體材料并達到民用建筑節能標準要求。
2005年,新型墻體材料燒結制品平均單線生產能力達到1,500萬塊標準磚以上,其中煤矸石、粉煤灰、頁巖等廢渣燒結制品平均單線生產能力達到3,000萬塊以上;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塊平均單線生產能力達到5萬立方米以上;&127;加氣混凝土平均單線生產能力達到10萬立方米以上;輕質墻板平均單線生產能力達到15萬平方米以上。
(三)發展重點。
新型墻體材料要適應建筑功能的改善和建筑節能的要求,滿足不同建筑結構和不同檔次建筑的需要,積極發展利用當地資源,低能耗、低污染、高性能、高強度、多功能、系列化,能夠提高施工效率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
以框架結構為主的高層建筑,應積極發展滿足建筑功能要求,保溫隔熱性能優良,輕質高強,便于機械化施工的各類內、外墻板;多層砌筑結構和高層框架結構,承重墻體材料應重點發展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承重利廢空心磚;非承重墻體材料應以利廢的各類非承重砌塊和輕板為主。
有煤礦和火力發電廠的地區,應積極發展高強度、高孔洞率、高廢渣摻加量、高保溫隔熱性能的煤矸石燒結空心磚和粉煤灰燒結空心磚、粉煤灰加氣混凝土、粉煤灰蒸壓磚以及其他利廢制品;頁巖和灰砂原料豐富的地區,應積極發展燒結頁巖和蒸壓灰砂制品,使這些產品成為當地新型墻體材料的主導產品。
燒結磚 發展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業廢渣,江河(湖、海)淤泥,生活、建筑垃圾為主要原料的非粘土資源的燒結多孔磚。要求達到四高:即高摻量(摻加廢渣50%以上),高孔洞率(孔洞率25%以上),高強度,高保溫性能,同時還要滿足自裝飾效果的要求。
混凝土空心砌塊 在解決好滲漏、保溫問題的同時,要向系列化、裝飾化、雙排孔、多利用廢渣方向發展。
板材 提高質量和檔次,做到輕質、高強、保溫、隔熱、防火,易于施工,并向復合板方向發展,特別要注意解決好施工標準與規范的配套問題。
技術裝備 重點推廣利用廢渣生產燒結空心磚的國產化技術與裝備;消化吸收混凝土空心砌塊生產技術與裝備;規范板材的生產技術與應用規范,提高裝備的自動化、成套化、系列化、規模化水平。
四、主要對策和措施
(一)落實和完善現有法規和政策。
貫徹落實《土地法》、《節約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關于發展新型墻體材料的優惠政策,尤其要落實好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和利廢產品免稅的政策,把現有的政策用足用好。在此基礎上,根據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要求,協調財政、稅務部門制定和實施鼓勵新型墻體材料發展和限制實心粘土磚的稅收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和執法監督力度,使現有法規和優惠政策充分發揮效能。尚未出臺政府令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加快工作進度,積極創造條件,協調有關部門及早出臺地方政府令,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爭取形成地方立法。同時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和實施細則,真正形成政策法規體系,依法推進新型墻體材料工業的發展。
(二)結合建筑節能和住宅產業現代化,做好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工作。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2號),加大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工作力度。各地要結合本地資源、地理環境和建筑結構等具體條件,確定新型墻體材料主導產品,密切與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部門的相互配合,協調解決好推廣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當地建筑結構體系、建筑功能要求,研究確定與當地資源、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主導產品,采取有力措施,包括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大推廣應用的力度。
(三)進一步加大淘汰實心粘土磚的力度。
除到2003年6月30日以前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170個城市外,所有省會城市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以此帶動各地淘汰實心粘土磚和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在大中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的基礎上,要把禁用范圍向三個方面延伸:一是由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和城鎮延伸;二是由城鎮住宅向農村住宅延伸;三是由民用建筑向工業建筑延伸,實施強制性淘汰措施。
在沿海地區和大中城市,還應積極創造條件,將禁用范圍逐步擴大到以粘土為主要原料的墻體材料。
(四)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加速淘汰落后工藝。
加大科技投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研究、開發有利于改善建筑環境、提高施工效率、節能、節土、利廢、保護環境的輕質、高強、多功能、復合型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和應用技術;加強應用技術的研究,使新型墻體材料能更好的滿足建筑功能改善和建筑節能的要求;實現多功能、輕質、高強、保溫、隔熱的復合墻體材料,高效保溫墻體材料,多孔磚建筑體系和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塊體系,隱型框架輕型節能建筑體系,連鎖混凝土砌塊建筑體系等高技術的產業化。
抓好新技術的應用示范工作。利用現有技術改造和其他資金渠道,集中力量安排一批具有示范推廣意義的,采用新型墻體材料,適合不同地理特點,各種建筑結構類型的示范工程。重點抓好利用工業廢渣、江河(湖、海)淤泥、生活和建筑垃圾生產新型墻體材料;混凝土空心砌塊裝備大型化、成套化;復合板材規模化生產等示范項目。重點推廣北方寒冷地區建筑節能保溫技術;小城鎮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建設節能住宅等示范工程。
按照國家經貿委《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1999年14號令)、國家經貿委《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第二批)(1999年第6號令、16號令)、國土資源部、國家經貿委《限制供地項目目錄》、《禁止供地項目目錄》(第一批) (國土資發[1999]357號)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做好落后工藝技術、產品的淘汰工作,配合土地管理部門做好實心粘土磚生產建設項目供地審查管理,堅決制止落后工藝重復建設。
(五)加強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監管。
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是推進新型墻體材料發展的重要經濟政策。為充分發揮專項基金的作用,國家將研究制定《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管理辦法》,強化對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各地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基金征繳率,發揮其對傳統墻體材料的限制和對新型墻體材料的鼓勵作用;研究改進基金的使用方式,增強對社會資金投向的引導能力,提高基金的使用效能;嚴格執行財政部對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規定,將該基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范圍,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款專用。
(六)加強基礎工作。
一是做好新型墻體材料住宅建筑綜合經濟效益評價工作。要組織力量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力爭形成一套完整的評價體系,并在全國范圍內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住戶真正認識和體會到其優越性,自覺選擇用新型墻體材料建設的住宅,從而擴大其市場空間。
二是加快制定和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和建筑的標準和規范。根據建筑市場需要,研究制定新產品標準及相應的工程建設標準和規范,將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生產和應用結合起來,使新型墻材產品能順利地進入建筑應用市場。
三是加強信息交流工作。除了通過報紙、雜志、專業會議等形式交流信息之外,還要盡快建立墻體材料革新網頁和全國墻體材料信息網,運用現代信息手段開展技術交流,強化為行業和企業服務的功能。
(七)強化目標管理。
目前地(市)、縣尚未成立墻材革新機構或機構不健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加快工作進度,盡快建立和完善組織機構。各地要強化政府及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對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制定目標責任制,狠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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