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現假冒水泥!依法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
3月26日,甘肅省定西市岷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甘肅省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舉報,稱轄區內部分經營戶所銷售的漳縣祁連山水泥的外包裝與漳縣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漳縣祁連山水泥極其相似,涉嫌侵權行為,請求查處。
根據舉報,執法人員依法對涉事商鋪實施了現場檢查,在當事人的經營部內發現待銷售的涉嫌侵權漳縣祁連山水泥1噸150公斤,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上述水泥的供貨商資質及合格證明文件。
經立案調查,委托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水泥進行鑒定,經鑒定當事人經營的祁連山水泥并非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涉嫌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編輯: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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