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下發《新余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日前,新余市政府根據國家《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和《新余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制定出臺了《新余市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方案》的下發,旨地進一步貫徹落實散裝水泥發展政策、推廣使用預拌砂漿,做好新余市全面“禁現”工作,實現文明施工,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方案》明確了在本市中心城區內,自2012年7月1日起,禁止除《新余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之外的工程建設項目現場攪拌砂漿,同時方案還明確提出了新余市預拌砂漿工作的發展目標:按照“總量控制、布局合理、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工作思路,堅持以普通砂漿為主、特殊砂漿為輔,先城區后郊縣的原則,逐步加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監督力度,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建設工程預拌砂漿使用量達150萬噸以上,干混砂漿散裝率達90%以上。
《方案》最大亮點在于提出了五大推進措施:
一是成立新余市預拌砂漿推廣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領導任組長,市工信、發改、住建、規劃、環保、財政、審計、工商、質監、公安、國土資源、城管執法和交通運輸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一領導全市預拌砂漿推廣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主要負責全市建筑工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二是建立全市預拌砂漿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推進工作聯席會議,通報預拌砂漿生產使用情況,協調解決預拌砂漿在生產、運輸、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三是完善推進工作制度。要求全市各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新余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結合各自職責,完善相關推進工作制度,特別要求市住建委加強對預拌砂漿在編制概算、招投標、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
四是加強推廣示范應用。要求對全市預拌砂漿從業人員進行預拌砂漿基本知識、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
五是強化“禁現”執法工作。由市工信、住建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不定期對工程建設項目使用預拌砂漿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引導、促進建設單位自覺使用預拌砂漿。同時,有針對性地組織執法培訓,切實提高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控制、減少執法檢查的隨意性,確保執法行為的公開、公平、公正。
據悉,市政府將從市散預辦、市建筑業管理局各抽調2名能力強、素質高、懂業務的同志負責日常具體工作,以加強預拌砂漿生產、運輸、使用過程的服務協調工作。此外,市政府還將依法實施獎懲,有序推進砂漿“禁現”工作:對預拌砂漿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使用預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按相關規定返退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對預拌砂漿“禁現”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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