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十二五”減排難 水泥等項目不再審批
日前,重慶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做好“十二五”主要污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下簡稱《意見》),規定了“十二五”期間全市減排目標、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意見》同時也表示,完成任務難度較大。
據介紹,到2015年,重慶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將比2010年分別減排7.2%、8.8%、7.1%和6.9%,四項減排指標將分別控制在39.5萬噸、5.1萬噸、56.6萬噸和35.6萬噸以內。
與減排目標不適應的是,“十二五”期間,重慶經濟年增速預計將保持在14%以上,新增火電裝機容量890萬千瓦,新增水泥產能3500萬噸,新增汽車133萬輛,城鎮常住人口凈增282.75萬人,總量減排形勢十分嚴峻。同時,由于重慶地處西部地區,工業基礎較為薄弱,火電、鋼鐵等原有基數較小,總量減排空間十分有限,完成任務難度較大。
《意見》指出,嚴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含改擴建)項目要符合《重慶市工業項目環境準入規定》要求,同步建設、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火電等項目要嚴格執行“上大壓小、增產不增污或增產減污”和產能贖買政策,且不再審批擴大產能的水泥項目。
《意見》要求,強化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IT等新興產業,發展低能耗、低污染的裝備制造等傳統優勢產業。
據悉,重慶市將加快制定完善《重慶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辦法》等總量減排法規和相關政策,完善調度督辦、預警通報、數據會審等工作機制。對未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行工作評優“一票否決制”,并啟動行政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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