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關于對十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整改情況復查的通報
市區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
根據住建委《關于開展2011年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大檢查的通知》(建管[2011]275號)及《關于宣城市區2011年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大檢查的通報》(建管[2011]379號)的文件精神,住建委于八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對需要進行整改的十家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了復查,現將復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共檢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10家,其中對宣城市宏大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市聯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市雙樂混凝土有限公司三家企業的整改報告進行了檢查,對宣城市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偉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宣華豐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市恒聯商品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宣城新鴻基混凝土公司、宣城市興達混凝土有限公司、宣城恒康混凝土有限公司七家企業進行了現場復查,從檢查情況上看,大部分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能按照住建委的相關文件要求積極進行整改,且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存在問題
在這次復查中,大部分企業在技術力量方面加大了投入,企業有職稱的人員基本滿足了相關的資質要求,但是部分有職稱的人員欠缺社保證明,部分企業試驗人員的上崗證在復查時還在辦理之中,一些持證上崗人員的工作單位與被查的混凝土企業不一致且復查時未變更;部分企業在施工場地及生產設備方面未按照相關要求整改到位,多數企業仍未配置砂石料清洗設備;部分企業質保資料及原材料、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整理仍存在一定問題。
此次復查中,宣城市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認真組織整改,仍存在較多問題。企業技術力量薄弱,有技術職稱人員僅為2人,試驗室在崗人員均無崗位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能力保證資料;不同料源砂、石材料儲存分倉不清,現場無砂、石料清洗設備,上料倉有串倉現象;質保資料及原材料、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混亂、不齊全,混凝土試配資料不完整,不能有效指導混凝土的生產和質量控制。
三、處理意見
按照《關于宣城市區2011年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大檢查的通報》(建管[2011]379號)文件要求,結合此次復查的具體情況,經研究決定,針對此次復查的混凝土生產企業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各企業針對此次復查時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主要是人員資格證書及社保證明,場地混亂、砂石料清洗設備欠缺)積極整改,待所有問題整改完畢后上報相關整改報告。
2、宣城市金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復查中大部分問題未得到有效整改,根據(建管[2011]379號)的文件及相關規定要求,責令你單位限期一個月整改,一個月后,住建委將重新進行復查,在復查中若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有效整改,住建委將采取吊銷企業資質的處罰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和住建委《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管[2011]156號)的要求,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組織生產,確保混凝土質量。
2、要進一步加大對企業試驗室技術人員的投入,提升企業技術能力,努力提高混凝土的各項性能。
3、住建委將不定期對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抽查,對發現問題的企業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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