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關于開展磚混結構工程混凝土外觀質量專項治理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設局,各地、州、市建設局(建委):
為進一步提高磚混結構工程外觀質量,決定開展以磚混結構工程混凝土外觀質量專項治理活動(以下簡稱“專項治理活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活動,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保證專項治理活動扎實有效開展,重點治理現澆樓板及保護層厚度不足,圈梁、構造柱跑模、脹模,樓梯底板施工縫處加渣、露筋、錯臺及施工過程中先砌墻后澆筑樓梯。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對成熟的技術和工藝可編制工法并推廣。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工程特點,制定詳實的專項施工方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模板支設前,應根據構件尺寸進行模板配模設計,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按計算書及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模板支設后,要認真檢查標高、平整度,妥善處理模板接縫處,并做好驗收工作。
(二)合理安排各工種交叉作業時間,減少現澆樓板板面鋼筋綁扎后的作業人員的通行數量,搭設簡易通道,避免鋼筋被踩踏變形;嚴格控制現澆樓板和圈梁墊塊厚度,保證混凝土厚度均勻,推廣和使用定型塑料墊塊和卡子,保證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和鋼筋位置。
(三)構造柱模板支設前,應根據構件尺寸進行模板配模設計,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按計算書及施工方案進行搭設,保證其位置、垂直度滿足規范要求,且支撐牢固。縱向鋼筋、箍筋的加工尺寸要準確,連接牢靠,鋼筋應調直。構造柱、圈梁模板加固不需使用專用固定件,不得使用鉛絲固定。構造柱立模前應將柱根基層清理干凈,模板底部與板接觸縫隙應填堵嚴密,以防漏漿,嚴禁先澆筑后砌墻。
(四)樓梯澆筑應隨平板一起施工,施工縫的位置在混凝土澆筑前按設計要求和施工方案確定,一般應留置在樓梯踏步的上三步或下三步的位置,確定施工縫位置后報監理單位確認。樓梯在施工中應先砌樓梯間砌體,到平臺位置停下再支樓梯模板,待樓梯澆筑后再砌樓梯墻體,嚴禁先砌墻后澆筑樓梯。
三、施工單位要加強對工人的操作培訓和質量技術交底,切實加強模板和混凝土施工的現場管理。在進行混凝土結構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及有關工法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質量控制措施,著重控制好模板的選材、支撐系統的安裝、脫模劑的選用、混凝土的澆筑振搗及養護等環節,避免出現外觀質量缺陷。
四、各監理單位要切實履行監理職責,及時糾正磚混混凝土施工過程不符合施工技術方案的做法,并加強工程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的檢查和記錄,對外觀質量不符合《驗收規范》的工程不予驗收簽認。
五、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建設工程混凝土生產企業、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質量行為及工程外觀質量的監督檢查。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施工、監理企業及工程項目制定的專項治理方案進行審查,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專項治理方案落到實處。對違反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的責任單位要嚴肅處理,及時進行處罰。
廳將結合工程質量執法檢查對各地專項治理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各地要及時總結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務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工作總結報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與與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聯系。
聯系人:馬金龍 馬繼明
聯系電話:0991-8868927(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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