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回顧:我國節能減排兌現承諾
綠色環保,節能減排,成為最近幾年人們最喜歡的口號,但鮮少有人清楚,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中國為了一句節能減排,為了履行對世界的承諾,在十一五期間作出了怎樣艱難的抉擇。
2005年,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國際社會開始為了達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淘汰落后產能和節能環保也早已被提上中國政府日程。
但如何能能發展環保兩不誤,在五年前的中國,似乎是一個無解的難題。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中國還存在許多的落後產能企業。節能減排措施多與當時的政治經濟體制和政策相沖突,政府面臨諸多困難,意識到必須進行改革。
面對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以及對世界的承諾,中國開始大刀闊斧的改革,希望探索出一條符合發展中國家發展道路的減排道路。
2006年,國務院正式啟動的十一五節能減排計劃,2006年至2010年,中國要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加大淘汰電力、鋼鐵等行業落后產能的力度。
政府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動支持節能減排。
在政府部署下,中國社會的節能減排任務得到了實現,2010年,十一五節能減排任務基本完成,工業節能減排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績。十一五前四年,中國GDP年均增長11.4%,能源消耗年均增長6.8%。與十五時期相比,以較低的能耗支撐了國民經濟的較快增長。
據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過去五年,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預計下降19。06%,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下降12。45%、14。29%,基本完成或超額完成“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發改委副主任謝振華介紹,十二五規劃期間,政府將建立節能減排的長效機制,更多地采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實現碳排放強度降低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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