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確定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范圍
2011年1月1日起,揚州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這是市政府近日所發通告提出的要求。
根據《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及《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禁止范圍東至廖家溝、壁虎河,南至長江、夾江,西至揚溧高速,北至揚溧高速、槐泗河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屬于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但有混凝土或者砂漿專用車輛無法到達施工現場等特殊情形的,在使用前經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備案,可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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