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相關出口退稅 混凝土業將受影響
6月22日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明確從7月15日開始,取消包括部分鋼材、有色金屬建材、化工及混凝土添加劑等在內的406個編號的產品出口退稅,其中就包括:3815900000(清單中未列名的反應引發劑、促進劑、包括反應催化劑),3816000000(耐火水泥、灰泥及類似耐火材料,耐火混凝土及類似耐火混合制品,但品目3801的產品除外),3824409000(其他水泥、灰泥及混凝土用添加劑),3824500000(非耐火的灰泥及混凝土)。
此通知的發布無疑會對國內長期從事混凝土外加劑出口企業帶來一定的影響,這其中就包括:浙江五龍、上虞吉龍、華東化工、卡耐爾。據了解,這些企業在通知下發前所獲得相關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為13%, 據分析,此次國家對六大類產品出口退稅的取消也意味著這些企業將適時調整其產品的營銷策略,一方面企業會將一部分外銷產品轉向國內銷售,這必將改變國內市場的供求關系,加劇國內市場競爭;另一方面企業想繼續從出口中獲得利潤只能提高自己產品附加值,改粗加工為精加工,轉換生產方式從而保證利潤最大化。與此同時,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也在近期出現較大變動,這也勢必會影響到企業出口所帶來的相關匯率折算問題。企業究竟選擇何種姿態面對,作為行業媒體我們也將對其密切關注。同時,相關企業也應及時關注國家相關政策變動,適時調整生產計劃以及營銷策略。
此次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主要包括以下六大類:
1. 部分鋼材;
2. 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
3. 銀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農藥、醫藥、化工產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膠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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