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嚴抓建筑安全事故處理
要點:重大事故發生后,要在3小時內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相關責任單位,要依法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降低其資質等級;對相關責任人,要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證書或崗位證書。
2007年以來,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真貫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區仍存在事故處理不當、處理周期過長等問題。為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一步做好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2009年建筑安全事故起數減少11.27%
1月29日,在全國建筑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郭允沖強調,要認清形勢,堅定信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真抓實干,扎實做好各項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新貢獻。
2009年,全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減少了11.27%和12.51%,全年沒有發生重大及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郭允沖指出,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事故總量比較大,較大事故時有發生,建筑市場秩序有待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基礎還不牢固,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不到位……以上問題暴露出一些地區和企業對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不夠重視,質量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質量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
重大事故要在發生3小時內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通知》要求及時上報事故有關情況。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和時限及時上報事故有關情況。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時,每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事故,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過傳真將情況上報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于事實尚不清楚、掌握情況尚不全面的事故,下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了解情況后要及時補充上報。情況緊急、性質嚴重的事故可先打電話報告,核實情況后再以書面形式上報。在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通過建設系統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快報系統將事故有關情況及時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通知》指出,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積極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依法吊銷相關責任人的崗位證書
《通知》強調,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處罰力度,對不履行職責、不落實責任、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工作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究責任。對事故責任單位,該吊銷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該降低資質等級的降低資質等級,該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該責令停業整頓的責令停業整頓,該罰款的罰款。《通知》還要求加大對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相關責任人,該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該責令停止執業的責令停止執業,該吊銷崗位證書的吊銷崗位證書,該罰款的罰款。
建立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統計通報制度
《通知》要求建立事故分析和通報制度。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事故統計分析工作。對本地區發生的事故,特別是較大及較大以上事故,要進行深入剖析。要加強對事故的統計和研究,認真總結事故特點和事故發生的規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筑生產安全事故再次發生。要建立事故通報制度,按月或按季度進行事故通報。
為更好地指導、監督各地做好事故處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從2010年起建立建筑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統計通報制度,對各地的事故處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事故處理工作做得好的地區進行表揚,對事故處理不及時、工作不到位的地區進行批評。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做好事故處理工作,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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