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建設委員會關于2008年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檢查情況通報
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及有關單位:
為規范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質量行為,提高鄭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提高工程質量,市建委組織專家于7-9月份對全市36家持證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了動態監督檢查,現將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依據《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條例》、《鄭州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規定》及《鄭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國家規范標準,對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儀器設備、標準規范、產品技術文件、現場環境、混凝土專項試驗室、原材料抽檢等方面進行了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多數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管理意識有所加強,能夠按照國家規范標準進行生產,質量控制水平逐步提高,產品質量穩定。
二、存在問題
通過檢查,發現仍有個別企業存在一些較為嚴重的問題。如鄭州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無生產臺帳、原材料臺帳、設備臺帳、銷售臺帳、混凝土的配合比數據和混凝土試塊抗壓數據不真實、外加劑檢驗的原始記錄作假,河南同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違反規定使用細砂,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砼供應分公司的配合比原始記錄無試驗過程,鄭州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部份原材料檢驗數據無過程等。經研究對以上5家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這次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原材料質量較差;
2.部分儀器設備無檢定證書;
3.試驗數據無過程有結果;
4.原材料、生產、銷售、設備臺帳記錄不規范;
5.原材料檢驗批量不足;
6.原材料檢驗項目不齊全。
三、幾點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和產品質量監管,提高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結合全市本行業實際,提以下要求:
1.各攪拌站分站(包括新增生產線)要按照相關規定補辦監督手續,未辦理手續的將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處理。
2.企業主要人員及生產地址等發生變更、企業休業或停業應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檢測科備案。
3.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要加大對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的原材料抽檢力度。
4.各生產企業要加大對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考核力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5.所有儀器設備檢定周期應連續,并及時檢定。
6.各企業要嚴把原材料進場關,保證不合格材料不進場、不使用。一經發現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將依據《鄭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不良記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各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原始資料信息檔案,保證原始數據的可追溯性。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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