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實行建設項目聯合辦理制度
8月25日上午,記者在市行政審批中心采訪時了解到,為促進部門行政審批職能協調配合,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化投資軟環境,7月14日市政府有關部門出臺了《平頂山市建設項目聯合辦理暫行辦法》,對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范圍、內容、時間等都作了詳細規定。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范圍是:需經2個以上(含2個)行政機關審批的項目。內容包括:需經市級初步審查的,市本級審批、核準的,市本級審批的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市外來平投(融)資項目,其他需要協調的項目。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具體分為立項許可、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4個階段。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實行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組成單位有:市行政審批中心、市發改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市文物局、市人防辦、市地震局、市氣象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公用事業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安全局、市安監局等以及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需要增加的單位。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按照統一受理、統一收費、聯合勘查、并聯審批、統一送達的方式進行。
實行聯合審批的建設項目,辦理時間不得超過45日;因特殊情況,45日內不能辦結的,經市政府主管領導批準后,可以延長15日。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評價、公示、公告和專家評審的,申請人補充申報材料、交納費用以及上報上級機關審批所需時間,不計算在45日的期限內。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實行缺席默認和超時默認制度,聯辦部門無故缺席聯席會議或不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一律視為同意申請人申請要求。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一費制”,收費項目包括:人防工程異地建設費;文物調查、勘探、發掘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建設勞保費、工程質量監督費、拆遷管理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建筑垃圾處置費、臨時占道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依法按收費標準足額繳納,不得隨意減、免、緩。按政策規定需要減、免、緩的,應首先征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在行政審批中心履行手續后,方可執行;個別特殊情況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實施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下述行為的,市行政審批中心對其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其政紀或法律責任: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或者超越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行政許可或者不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依法應當征求其他行政機關的意見而不征求的;不按照市行政審批中心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或沒有及時整改的;無故不參加聯席會議,或不接受聯席會議召集人協調,不按聯席會議安排的時間、程序進行審批活動的;擅自進行現場勘察的;擅自約見申請人的;不及時將辦理結果傳送下一階段牽頭單位的;沒有法律依據亂收費或雖有依據而擅自收費的,或隨意增加、減少、免除、緩交費用的;審批中吃、拿、卡、要的。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