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9月起開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為了節約能源資源,減少環境污染,加快推廣新型墻體材料,實施建筑節能,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國辦發[2005]3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新財非稅[2008]17號)的精神,我市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開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由市建設局受托征收。
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屬于政府性基金,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劃審批確定的建筑面積以每平方米10元的標準預繳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待主體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憑實際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證明資料,經市墻改辦組織有關部門核實無誤后,辦理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清算手續,實行多退少補。
克拉瑪依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2008年8月12日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