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嚴重地區免收部分政府性基金
為貫徹財政部關于對汶川地震災害嚴重地區減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優惠政策,四川省財政廳近日發文明確,從發文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對我省地震災害嚴重地區免收5項屬于中央基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
據悉,四川省地震災害嚴重地區免收的5項屬于中央基金收入的政府性基金分別是: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水路客貨運附加費;免收屬于地方基金收入部分除與中央基金相同類型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水路客貨運附加費、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還有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營運旅游汽車客運附加費。
據悉,以上免收基金項目執行的地區,包括我市的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對地震災害嚴重地區免收部分政府性基金,是國家為了促進災區恢復重建而采取的一項重要措施。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