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章貢區力推預拌混凝土新條例
近日,贛州章貢區經貿委對贛州中心城區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等企業生產運營情況進行普查,著力推動有關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新規的施行,有力推動了中心城區“禁現”和農村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促進了散裝水泥的發展。
據悉,《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水泥制品生產企業及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散裝水泥而未使用的,由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處以100元罰款,或者每噸袋裝水泥處以300元罰款。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編輯: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