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屋面板應優先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
四川省的農村居住建筑要怎樣設計、建造,才能符合抗震要求,在地震中經受住考驗?昨天,省建設廳出臺了《四川省農村居住建筑抗震設計技術導則(2008修訂稿)》(以下簡稱《導則》),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明確。
據介紹,《導則》是根據四川省建設廳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編制完成的。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編制組及時對災區的農村居住建筑的震害教訓、抗震經驗進行了調研分析,結合專家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再次對原稿進行了修訂。該技術導則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7度、8度和9度地區的建制鎮、集鎮規劃區內居民自建的兩層(含兩層)以下,且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以及村莊建設規劃范圍內農民自建的兩層(含兩層)以下的低層住宅。
據了解,按本技術導則進行抗震設防的農村居住建筑,其抗震設防的目標是:當遭受低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響時,一般不受損壞或不修理可繼續使用;當遭受相當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影響時,可能損壞,經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繼續使用;當遭受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預估的罕遇地震影響時,不致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的嚴重破壞。
為此,《導則》明確規定,選擇建筑場地時,應選擇有利地段,避開危險地段。對不利地段應先勘明場地狀況,有針對性地采取處理措施后方可建造建筑。此外,《導則》要求建筑及其抗側力結構的平面布置宜規則、對稱,并具有良好的整體性;建筑的立面和豎向剖面宜規則;對建筑結構的平面、立面特別不規則的結構,應在適當部位設置防震縫;防震縫凈縫寬不應小于50毫米。
《導則》同時明確,樓、屋面板宜優先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板,當采用預制鋼筋混凝土板時,應確保板的質量,并符合《導則》相關施工構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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