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車輛禁行!工地禁止混凝土攪拌!唐山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氣象部門預測,自1月22日零時起,我市受弱氣壓場控制,風力小、濕度升高,擴散條件差,將出現中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按照《關于做好近期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函》(冀氣領辦函〔2021〕4號),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1年1月22日9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和市大氣辦1月19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嚴管控措施的通知》執行,如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禁止大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印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相關條款。
5. 市大氣辦1月19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嚴管控措施的通知》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三)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雙代”的區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
2.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3.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4.市大氣辦1月19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嚴管控措施的通知》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及本通知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績效評價為A 級或引領性企業,以及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企業不限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嚴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罰款、公開曝光、暫扣排污證、減分降級”六項綜合懲罰性措施落實到位。
4.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理區)、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日8時前,將本地本單位前一日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和督導檢查情況報市環保指揮中心(郵箱:zwryd2019@163.com)。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編輯:敖思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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